鄂食药监函〔2015〕34号
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经省局飞行检查,发现武汉太福制药有限公司伪造批生产记录,生产管理混乱,未按处方工艺生产,不符合药品GMP要求,依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现请你局代为收回其《药品GMP证书》(证书编号:鄂J0363)及其《GMP证书延期监督检查审批件》(编号:2013098),并责令该企业立即停产整顿。
请你局对此高度重视,约谈该企业主要负责人,监督企业整改到位;同时你局要对该企业违法违规问题进一步调查核实,依法查处。
企业查处情况于2015年5月30日前报省局。
2015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