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中国药典》2005年版(一部)分列品种“葛根、黄柏、金银花”有关问题的通知》(食药监注函[2006]69号)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中国药典》分列管理中药材品种有关问题的复函(食药监办药化管函[2014]559号)文件的精神和要求,近期我委收到太极集团重庆桐君阁药厂有限公司将银翘解毒颗粒、银翘解毒片、银翘解毒液、银翘解毒丸、银翘解毒合剂处方中金银花变更为山银花的申请,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个月,请有关各方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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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典委员会
2016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