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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总局办公厅公开征求《关于调整药品注册受理工作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意见 [打印本页]

作者: meimei7071    时间: 2017-9-13 10:21 PM
标题: 总局办公厅公开征求《关于调整药品注册受理工作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意见
2017年09月13日 发布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44号),将现由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受理、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审评审批的药品注册申请,调整为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集中受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起草了《关于调整药品注册受理工作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7年10月12日前,将意见反馈至电子邮箱yhzcszhc@cfda.gov.cn
  附件:关于调整药品注册受理工作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7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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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amble    时间: 2017-9-14 12:01 PM
"上述调整自2017年12月1日起实施,药品注册申请可采取电子申报、邮寄或现场提交的方式提交申报资料,同时提交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档。"这个是所以资料都要纸质版和电子版还是和以前一样一些不需要电子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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