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类药物大多为“孤儿药”(Orphan drug),是应对罕见病的一种有效手段。罕见病的特点为发病率低、大部分与遗传相关、严重影响生活质量、生命预期较短。在早期由于研发成本高,制药公司出于利益的考虑无意进行此类药物的开发,直至1983年美国孤儿药法案(Orphan Drug Act,ODA)出台才扭转这一局面,此法案有效地激励了企业从事相关的研发工作,极大地满足了罕见病患者的医疗需求,有人称之为美国近代最成功的法案之一。该法案对首先获批上市的孤儿药给予7年独占期,并给予人体试验50%的税收减免优惠,大大刺激了孤儿药的研发。1983年之后,此类产品以比法案前增加数十倍的产量陆续上市。然而孤儿药在救助生命的同时,其以“贵”族药的面貌出现,也引来了不少的争议,定价的合理性冲上了风口浪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