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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原辅包关联审评政策解读 [打印本页]
作者: 静悄悄 时间: 2021-8-5 11:21 AM
标题: 原辅包关联审评政策解读
此次新药品管理法实施后很多概念都发生了改变,最大的变化是引入了上市持有人概念,很多观念也发生了改变,最大变化是上市持有人在整个药品的生命过程中对药品质量负责,原来是药品监督管理局代表ZF管理药品生产、流通等环节及药品质量,它用发GMP**和GSP**来形式来进行管理,质量问题与它有直接关系。现在它不再直接管理其过程,而是监督过程的执行情况并根据法规进行查处。MAH成为了药品质量的第一责任人,CFDA直接处罚的是MAH。相应的是辅料企业转变成直接对上市持有人(MAH)负责间接对CFDA负责。即由MAH对其制剂所使用的原辅包材负责。所以我们要了解这个角色的转变,要适应这个角色的转变,并正确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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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药监部门到企业的检查依据:除法规外就是本企业的产品登记信息、年度报告及变更登记等。所以企业必须保证自己的登记信息年报等的真实性及一致性。企业必须高度重视上报的资料以及保持与实际操作和公司操作文件的一致性。7 b3 T( k+ X8 J6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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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对辅料和包材变更的管理更严了,在附件中还明确规定了变更必须通知相关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通知的时间要在年报中上报,这就增加了辅料与制剂企业的互相监督。对变更我们必须申报、及时通知客户(通知单一式两份)同时还必须存档。企业必须规范自己的行为才能有效规避自己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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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 \/ J! @) l4 W. ^1 p解读:药品上市持有人是原辅包质量的责任主体,对它的特定制剂所选用的原辅包材的质量负责.; g! ~1 q2 z8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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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 b: ]2 d- y: A: O9 _" ?解读:第四十一条和四十二条,上市持有人是责任主体,所以原辅包有问题和发现有没有问题都是你MAH的事,你自己选的你对所选的产品的质量负责。MAH对其违法违规使用原辅包引发的制剂质量问题负全部责任,因此持有人对原辅包的质量要求将会逐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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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原料药、药用辅料及药包材与药品制剂关联审评审批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中规定:对于药品制剂变更药用辅料和药包材的补充申请,药用辅料和药包材未通过技术审评的,审评周期130天。
0 s; v3 A$ Q* {) F' k/ ?' I0 t在7月1日之前,药企进行药用辅料供应商变更,只需走常规变更,到当地省(市)局进行备案。七月一日之后则需到CDE走审评程序,需130天审评时间。9 H+ i" e0 {% k-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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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网络,我只是知识的搬运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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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静悄悄 时间: 2021-8-5 11:24 AM
CDE-原辅包问答来啦% F6 T/ c6 E2 g4 y, j7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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仿制药研究中对原料药有什么要求?关联审评怎么评?要准备哪些资料?( X- T0 p* U [, w/ I* P
仿制药的研发,在确定好参比制剂之后就要考虑原辅包的问题了。原辅包的选择直接决定了药品的质量以及后续研发的成本,所以我们在进行资料收集的时候一定要慎之又慎。以下是我们归整的部分往期精彩问答,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Q:7 T2 B1 x f2 Q" u6 {" D
原料药的进出口流程和所需文件?
A:国药总局发布的原辅包进口通关要求中有相关信息。
Q:
% f2 I/ c3 X: X- q: T注射剂原料药的晶型是否也需要跟参比保持一致?
A:注射剂不要求原料药晶型与参比制剂一致,但是要保证溶液的各项理化性质均与参比制剂一致。
Q:
. ^0 H& f( [/ X7 l9 |仿制国内已有的原料药,还需不需要与原研产品对比呢?
A:原料药不叫仿制。仿制药的原料药不用与原研药的原料药对比。只需要仿制药的制剂与原料药的制剂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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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料药登记资料主要内容是什么?
A:基本信息,生产信息,特性鉴定,原料药的质量控制,对照品,药包材,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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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用原料药还需要注册备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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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自用原料药仍然需要注册备案,原料药用于生产需要时要与制剂进行关联审评。
Q:
9 b2 y8 D9 b h* N5 E- n请问原辅包关联申报的制剂申请表如何填报?
A:申请人应在制剂申请表“同品种已被受理或同期申报的原料药、制剂或不同规格品种”项填写该制剂已被受理或关联审批的原料药、辅料、药包材、制剂或不同规格品种的受理号/登记号及名称。完成临床研究申请上市的申请,还需填写原临床申请受理号、临床试验批件号、临床试验登记号或生物等效性试验备案号等。
Q:
. L7 V7 n: p4 L8 Z! ?2 b: Q原料药计划今年9月份登记备案,其他制剂公司想用该原料进行一致性评价相关研究工作,若一致性评价过程中因为原料的问题未能通过审批,那么制剂厂家的批文是否会被国家局撤销或收回?
A:现在的政策是,原料,辅料,包材导致的药品终产品的质量问题,风险需制剂厂家承担。不是说一定收回,最起码发补是一定的。但是,现在发补的次数不像以前那么多了,而且时间限制也比较严格,换个原料厂家从头做可以,但是要在发布期限内做完,所以在项目开始之初,对原料药质量、厂家的筛选至关重要。
Q:
: T( m! B3 S5 _! r现在制剂和原料药关联评审,同时都发补了要求研究原料药的杂质谱,能不能只有原料药厂家做杂质研究,然后分享给制剂。这样CDE认可吗?, g, N% W% y5 p+ E& `
A:原料药厂家愿意跟您分享全部的杂质研究资料就可以,不然还得自己做,发补的风险还得制剂企业自己承担。另一方面,有可能制剂中有关物质的分析方法会和原料药厂家给您分享的方法不一样,这个时候,您还是需要自己研究的。
Q:$ y9 i! {, Y$ B+ }
某原料药在审评过程中(准备现场考核前)发现某起始物料原供货商停产,需要更换厂家,这种情况是否可以自行根据指导原则研究,等现场考核时出示相关研究数据?还是在审评过程中有其他途径提交研究数据?
A:建议提交补充申请。
Q:
g6 z6 W. ~/ n( j现在单独审核的原料药,交资料多久后会有现场审核?是国家来审还是省级来?是不是动态的?如果原料药和制剂关联申报的话,原料药需不需要现场考察?此原料药为国外进口的。
A:提交资料后,CDE会对其进行评估,发现问题的话会组织进行考察。审核是国家来审的。
Q:
/ u+ _& O" n' n2 X可以用2批原料药制作3批制剂吗?
A:可以,前提是GMP允许,质量可控且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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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注射剂产品,原料国内没有厂家生产,合成原料的一个重要的起始物质国内也没有厂家生产,从国外进口的话只能是食品级的,且国外厂家不接受审计,相关资料也不提供,自己买来食品级,先精制,后合成自己想要的原料,在自己备案登记是否可以?如果可以,对于杂质的研究需要全部研究?' x" b3 D( [) t# Y8 c% Y3 J/ b
A:不建议自己买来后先精制,后合成自己想要的原料的。因为这边的合成路线都不明确,质量不可控,风险有点大。起始物料很重要,而且整个的合成过程也需要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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