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药物警戒委托工作,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组织制定了《药物警戒委托协议撰写指导原则(试行)》,现予以发布。
$ ~' D) Z: N2 \ 附件:《药物警戒委托协议撰写指导原则(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