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140715 | ||||||||||||||||||||||||||||||||||||||||||
栏目 | 化药药物评价>>化药质量控制 | ||||||||||||||||||||||||||||||||||||||||||
标题 | 糖盐水相关变更的主要研究信息汇总模板 | ||||||||||||||||||||||||||||||||||||||||||
作者 | 李雪梅 | ||||||||||||||||||||||||||||||||||||||||||
部门 | 化药药学二部 | ||||||||||||||||||||||||||||||||||||||||||
正文内容 | 葡萄糖注射液、氯化钠注射液、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和灭菌注射用水(简称糖盐水)的相关变更申请,在化药补充申请中占据一定的比例。为进一步规范糖盐水相关变更申请的研究和申报资料的整理,我们在2011年6月28日发布的《糖盐水类注射液审评模版》基础上,分析了近三年来糖盐水相关补充申请审评中存在的问题,总结形成了糖盐水常见变更事项研究信息汇总模板,具体包括:糖盐水工艺变更主要研究信息汇总模板、糖盐水规格变更主要研究信息汇总模板、糖盐水包装材料和容器变更主要研究信息汇总模板。8 p! m2 P/ n4 c/ K 上述不同变更事项模版的具体内容,体现了不同变更事项各自研究特点和需要关注的重点技术问题,供申请人开展糖盐水相关补充申请研究和注册申报时参考。同时,欢迎申请人对上述模板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特别提请申请人关注: 1.在补充申请审评任务进入中心后,可通过中心网站“电子提交”通道提交Word版本的变更研究信息汇总模板,请注意所提交的研究信息汇总模板中的数据与信息应与申报资料保持一致。 2.您对以上模板的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中心网站“信息反馈”通道及时与我们交流和反馈。 感谢您对中心工作的支持!/ F$ b8 p8 S" |% }$ {! _) p' J | ||||||||||||||||||||||||||||||||||||||||||
备注 | |||||||||||||||||||||||||||||||||||||||||||
附件 | 附件1 糖盐水变更包材研究信息汇总模板-0626.docx ) R" Y q& F( Q 附件2 糖盐水变更规格研究信息汇总模板-0626.docx 附件3 糖盐水变更工艺研究信息汇总模板-0626.docx $ _# `- @; M! Y% e5 ?& `# s1 ] % Z6 X, `# J" S7 j" R 附件1 * E+ x! _9 k$ g; V+ |7 n$ ^; ] - j6 ?; u8 _" \ X8 _( } 糖盐水包装材料和容器变更主要研究信息汇总模板 " B' Q# A3 X: G2 c0 m- H1 ^7 u8 v一、品种概述 1.1申报品种的批准信息 本品的批准时间、批准文号、历次批准变更的信息以及最近一次再注册信息。 1.2简述变更事项 简述变更事项。若非首次申报且之前未被批准,应简述未获批准的原因。 如在包材变更的同时有关联变更,应说明关联变更的情况。 二、变更研究 2.1 规格的合理性 对本次申请涉及的规格合理性作出评价。 是否符合国家局2008年1月10日发布的《关于发布化学药品注射剂和多组分生化药注射剂基本技术要求的通知》(国食药监注[2008]7号,以下简称7号文))要求(如小容量注射液体积常规为1、2、5、10、20ml;大容量注射液体积常规为50、100、250、500ml等)。该规格是否收入现行版中国药典同品种质量标准项下。 2.2 包材信息 说明本品直接接触药品包材的选择依据。 提供变更后包材及直接接触药品的包材各组件的来源、批准文号、执行标准等具体信息,特别请注明包材各组件质量标准中的温度适应性试验条件,以充分证实该包材可耐受申报品种的实际灭菌工艺条件。 对于尚未取得注册证或注册证过期者,需提供注册或再注册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若变更后包材为首次应用于国内同品种,需要提供包材所用粒料的来源、组成信息并请提供全面规范的相容性研究资料。 2.3.生产工艺及灭菌工艺验证 说明本品详细的生产工艺,注明采用的灭菌方法和具体的灭菌条件。 应根据国家局7号文的要求提供详细的灭菌工艺验证资料。如热分布、热穿透试验;若8<F0<12,则还要开展灭菌前污染水平测定及耐热性测定、微生物挑战试验(若热穿透试验证明不同位置的产品间、不同装载量间、不同装量规格间的热穿透特性有显著差别,应至少选择最差条件,如灭菌F0值最低的位置等进行微生物挑战试验。) 对于热分布:需提供空载、半载、满载热分布试验报告,需注明试验样品名称、规格、包材、批量和装载方式等详细信息;在进行满载热分布时,采用其他水溶液代替实际产品从风险管理角度是可以接受的。试验包括多个规格时,可采用括号法以合理减少试验次数,即选择最小规格和最大规格的产品进行试验。请关注不仅需提供试验结果的汇总报告,还需提供各温度探头的分布情况、每个探头在各个装载条件下的最高温度和最低温度的最大波动数据,冷点的位置和温度等完整的记录数据。 对于热穿透:需提供最大和最小装载量条件下的热穿透试验报告,需明确注明试验样品的名称、规格、包材、批量和装载方式等详细信息;不仅需提供验证结果汇总报告,还需提供完整的灭菌验证数据,包括温度记录、灭菌曲线平台期F0值及灭菌曲线等。同一产品有多种装量规格时,应至少分别进行最小和最大装量规格产品的热穿透试验。原则上热穿透试验所用样品应与申报的一致。如果使用其他产品热穿透试验资料支持此次申请,那么该产品与此次申请产品相比应至少满足以下条件:药液性质基本一致、灭菌工艺与已验证品种相同或更苛刻、同一生产线、相同规格(包括包装规格)、相同包材、灭菌车装载方式保持一致等,以证明它们之间没有热穿透差异。 2.4 质量标准和检验结果 质量标准应执行现行版中国药典收载的标准要求。 提供变更后的3个连续生产批次(明确批号、规模、批量、生产地点)的检验报告。 2.5 稳定性研究 详细描述进行稳定性试验的样品情况(规格、批次、采用包材)、试验方法、试验条件、试验时间、考察项目(一般应包括性状、pH值、可见异物、无菌、不溶性微粒、细菌内毒素、可见异物和含量等,含葡萄糖品种需增加5-羟甲基糠醛的始末数值、变化情况及限度检查,无菌、细菌内毒素在始末点检查即可)。一般应提供3批变更后样品与变更前样品进行6个月加速及至少6个月的长期稳定性对比试验资料。 对于半透性包材,如聚丙烯输液瓶(袋)、五层共挤输液用袋、三层共挤输液用袋等,应在低相对湿度条件下4进行加速试验和长期试验,并需提供失水率考察结果。 ' E) B+ H# Y, n4 k; M备注: 1.本模板的适用范围为四个品种,分别是葡萄糖注射液、氯化钠注射液、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和灭菌注射用水。 2.请注意正确填写注册申请表,以使申请事项与研究资料保持一致。 3. 目前已上市的常见包材
4.半透性包材产品稳定性考察湿度要求 中国药典2010年版附录《原料药与药物制剂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规定,对于包装在半透性容器中的药物制剂,加速试验的试验条件应为40℃±2℃/RH25%±5%,长期试验的试验条件应为25℃±2℃/RH40%±5%或30℃±2℃/RH35%±5%。 最新起草的《化学药物(原料药和制剂)稳定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规定:对于包装在半透性容器中的药物制剂,加速试验的试验条件应为40℃±2℃/相对湿度不超过25%;长期试验的试验条件应为25℃±2℃ /相对湿度40%±5%或30℃±2℃/相对湿度35%±5% 。 m# o' v6 R" J R; {3 H0 q+ W7 ~, a) S) f7 N; _: {$ Z 附件2 糖盐水工艺变更主要研究信息汇总模板, c3 X! _+ x' z% X: l% J! r2 l+ M8 M2 Q 一、品种概况 1.1申报品种的批准信息 本品的批准时间、批准文号、历次批准变更的信息以及最近一次再注册信息。 1.2简述变更事项 简述变更事项。若非首次申报且之前未被批准,应简述未获批准的原因。 如在工艺变更的同时有关联变更,应说明关联变更的情况。 二、变更研究 2.1 规格的合理性 对本次申请涉及的规格合理性作出评价。 是否符合国家局2008年1月10日发布的《关于发布化学药品注射剂和多组分生化药注射剂基本技术要求的通知》(国食药监注[2008]7号,以下简称7号文)要求(如小容量注射液体积常规为1、2、5、10、20ml;大容量注射液体积常规为50、100、250、500ml等)。该规格是否收入现行版中国药典同品种质量标准项下。 2.2工艺变更及合理性评价 提供详细的变更前后的生产工艺并列表比较。 若为变更灭菌工艺条件申请,需要提供灭菌工艺筛选研究资料。着重提供原料药在不同温度条件下的含量的变化,含葡萄糖品种需考察5-羟甲基糠醛的变化,应特别关注所采用包材各组件质量标准中的温度适应性试验条件,是否可耐受本品变更后的灭菌工艺条件。 对于变更不同灭菌原理的灭菌柜、改变灭菌车装载方式等可能影响产品无菌保证水平的工艺变更,还应提供关键的工艺风险控制点。 另外,应根据国家局7号文要求提供详细的灭菌工艺验证资料。如热分布、热穿透试验;若8<F0<12,则还要开展灭菌前污染水平测定及耐热性测定、微生物挑战试验(若热穿透试验证明不同位置的产品间、不同装载量间、不同装量规格间的热穿透特性有显著差别,应至少选择最差条件,如灭菌F0值最低的位置等进行微生物挑战试验。) 对于热分布:需提供空载、半载、满载热分布试验报告,需注明试验样品名称、规格、包材、批量和装载方式等详细信息;在进行满载热分布时,采用其他水溶液代替实际产品从风险管理角度是可以接受的。试验包括多个规格时,可采用括号法以合理减少试验次数,即选择最小规格和最大规格的产品进行试验。请关注不仅需提供试验结果的汇总报告,还需提供各温度探头的分布情况、每个探头在各个装载条件下的最高温度和最低温度的最大波动数据,冷点的位置和温度等完整的记录数据。 对于热穿透:需提供最大和最小装载量条件下的热穿透试验报告,需明确注明试验样品的名称、规格、包材、批量和装载方式等详细信息;不仅需提供验证结果汇总报告,还需提供完整的灭菌验证数据,包括温度记录、灭菌曲线平台期F0值及灭菌曲线等。同一产品有多种装量规格时,应至少分别进行最小和最大装量规格产品的热穿透试验。原则上热穿透试验所用样品应与申报的一致。如果使用其他产品热穿透试验资料支持此次申请,那么该产品与此次申请产品相比应至少满足以下条件:药液性质基本一致、灭菌工艺与已验证品种相同或更苛刻、同一生产线、相同规格(包括包装规格)、相同包材、灭菌车装载方式保持一致等,以证明它们之间没有热穿透差异。 2.4 质量标准和检验结果 说明本品执行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应执行现行版中国药典收载的同品种质量标准要求。提供变更后的3个连续生产批次(明确批号、批量、生产地点)的检验报告。 2.5 稳定性研究 详细描述进行稳定性试验的样品情况(规格、批次、采用包材)、试验方法、试验条件、试验时间、考察项目(一般需包括性状、pH值、可见异物、无菌、不溶性微粒、细菌内毒素、可见异物和含量等,含葡萄糖品种需增加5-羟甲基糠醛的始末数值、变化情况及限度检查,无菌、细菌内毒素在始末点检查即可)。一般应提供3批变更后样品与变更前样品进行6个月加速及至少6个月的长期稳定性对比试验资料。 对于半透性包材,如聚丙烯输液瓶(袋)、五层共挤输液用袋、三层共挤输液用袋等,应在低相对湿度条件下3进行加速试验和长期试验,并需提供失水率考察结果。 备注: 1.本模板的适用范围为四个品种,分别是葡萄糖注射液、氯化钠注射液、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和灭菌注射用水。 2.请注意正确填写注册申请表,以使申请事项与研究资料保持一致。 3.半透性包材产品稳定性研究湿度要求 中国药典2010年版附录《原料药与药物制剂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规定,对于包装在半透性容器中的药物制剂,加速试验的试验条件应为40℃±2℃/RH25%±5%,长期试验的试验条件应为25℃±2℃/RH40%±5%或30℃±2℃/RH35%±5%。 最新起草的《化学药物(原料药和制剂)稳定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规定:对于包装在半透性容器中的药物制剂,加速试验的试验条件应为40℃±2℃/相对湿度不超过25%;长期试验的试验条件应为25℃±2℃ /相对湿度40%±5%或30℃±2℃ /相对湿度35%±5% 。 ; V- x7 g1 H. b/ z2 P/ u4 y8 q 附件3 糖盐水规格变更主要研究信息汇总模板 一、品种概况 1.1申报品种的批准信息 本品的批准时间、批准文号、历次批准变更的信息以及最近一次再注册信息。 1.2简述变更事项 简述变更事项。若非首次申报且之前未被批准,应简述未获批准的原因。 如在规格变更的同时有关联变更,应说明关联变更的情况。 二、变更研究 2.1 规格的合理性 对本次申请涉及的规格合理性作出评价。 是否符合国家局2008年1月10日发布的《关于发布化学药品注射剂和多组分生化药注射剂基本技术要求的通知》(国食药监注[2008]7号,以下简称7号文)要求(如小容量注射液体积常规为1、2、5、10、20ml;大容量注射液体积常规为50、100、250、500ml等)。该规格是否收入现行版中国药典同品种质量标准项下。 2.2 包材信息 说明本品直接接触药品包材的选择依据。 提供直接接触药品的包材及各组件的来源、批准文号、执行标准等具体信息,特别请注明包材各组件质量标准中的温度适应性试验条件,以充分证明该包材可耐受申报品种的实际灭菌工艺条件。 对于未取得注册证或注册证过期者,需提供注册或再注册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2.3.生产工艺及灭菌工艺验证 以文字或列表方式进行新旧规格产品生产工艺比较,如有变化(包括批量、设备、工艺参数等的变化)应说明原因。列表示例如下:
根据国家局7号文要求提供详细的灭菌工艺验证资料。如热分布、热穿透试验;若8<F0<12,则还要开展灭菌前污染水平测定及耐热性测定、微生物挑战试验(若热穿透试验证明不同位置的产品间、不同装载量间、不同装量规格间的热穿透特性有显著差别,应至少选择最差条件,如灭菌F0值最低的位置等进行微生物挑战试验。) 对于热分布:需提供空载、半载、满载热分布试验报告,需注明试验样品名称、规格、包材、批量和装载方式等详细信息;在进行满载热分布时,采用其他水溶液代替实际产品从风险管理角度是可以接受的。试验包括多个规格时,可采用括号法以合理减少试验次数,即选择最小规格和最大规格的产品进行试验。请关注不仅需提供试验结果的汇总报告,还需提供各温度探头的分布情况、每个探头在各个装载条件下的最高温度和最低温度的最大波动数据,冷点的位置和温度等完整的记录数据。 对于热穿透:需提供最大和最小装载量条件下的热穿透试验报告,需明确注明试验样品的名称、规格、包材、批量和装载方式等详细信息;不仅需提供验证结果汇总报告,还需提供完整的灭菌验证数据,包括温度记录、灭菌曲线平台期F0值及灭菌曲线等。同一产品有多种装量规格时,应至少分别进行最小和最大装量规格产品的热穿透试验。原则上热穿透试验所用样品应与申报的一致。如果使用其他产品热穿透试验资料支持此次申请,那么该产品与此次申请产品相比应至少满足以下条件:药液性质基本一致、灭菌工艺与已验证品种相同或更苛刻、同一生产线、相同规格(包括包装规格)、相同包材、灭菌车装载方式保持一致等,以证明它们之间没有热穿透差异。 2.4 质量标准和检验结果 质量标准应执行现行版中国药典收载的标准要求。 提供变更后的3个连续生产批次(明确批号、规模、批量、生产地点)的检验报告。 2.5 稳定性研究 详细描述进行稳定性试验的样品情况(规格、批次、采用包材)、试验方法、试验条件、试验时间、考察项目(一般需包括性状、pH值、可见异物、无菌、不溶性微粒、细菌内毒素、可见异物和含量等,含葡萄糖品种需增加5-羟甲基糠醛的始末数值、变化情况及限度检查,无菌、细菌内毒素在始末点检查即可)。一般应提供3批变更后样品与变更前样品进行6个月加速及至少6个月的长期稳定性对比试验资料。 对于半透性包材,如聚丙烯输液瓶、多层共挤输液用袋、三层共挤输液用袋等,应在低相对湿度条件下3进行加速试验和长期试验,并需提供失水率考察结果。 备注: 1.本模板的适用范围为四个品种,分别是葡萄糖注射液、氯化钠注射液、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和灭菌注射用水。 2.请注意正确填写注册申请表,以使申请事项与研究资料保持一致。 3. 半透性包材产品稳定性考察湿度要求 中国药典2010年版附录《原料药与药物制剂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规定,对于包装在半透性容器中的药物制剂,加速试验的试验条件应为40℃±2℃/RH25%±5%,长期试验的试验条件应为25℃±2℃/RH40%±5%或30℃±2℃/RH35%±5%。 最新起草的《化学药物(原料药和制剂)稳定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规定:对于包装在半透性容器中的药物制剂,加速试验的试验条件应为40℃±2℃/相对湿度不超过25%;长期试验的试验条件应为25℃±2℃ /相对湿度40%±5%或30℃±2℃ /相对湿度35%±5% 。 # Q7 {$ @- ?# k% e0 @! 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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