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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药品管理法将增五大机制 [打印本页]

作者: ericzhang    时间: 2014-12-27 08:38 AM
标题: 药品管理法将增五大机制
     2013年12月,CFDA正式启动了《药品管理法》的修订,今年1月份,CFDA官网向社会公开征集了修订的意见和建议。近日,在广东省举办的全国医药经济信息发布会上,国家食药监总局法制司副司长吴利雅介绍了《药品管理法》的修订情况。

  从吴利雅在会议当天透露的情况来看,简政放权应是大趋势,未来许可审批将会减少,企业将成为活动的责任主体,药监局成为企业活动的监督者。
  企业违法成本将增加
  这并不意味国家监管放松,未来国家将加强对行业的监管,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1,加大违法者的责任和的处罚力度,同时考虑确立累犯加重处罚制度,对法人和自然人的双罚制度,建立有效的行业进入制度,优化罚款处罚设定方式、建立违法信息披露的黑名单等内容。
  2,加强使用环节的监督制度。现行药品管理法对医疗机构使用药品规定过于原则,没有包含全部的药品使用单位,医疗机构使用药品与销售药品的界定也存在分歧。修订法要明确“使用”药品属性以及药品使用单位的范围,将药品使用环节中除医疗机构以外的其他涉药单位也纳入监管范围。
  新增和拟新增的机制
  《药品管理法》修订确定增加的新机制,包括药品召回制度,药品出口管理规定,原辅料备案管理规定,细化对互联网药品交易规定,增加约谈、警告信等行政监管手段。
  考虑增设的新制度:
  (1)建立药害救济制度 探索建立药品安全第三方强制保险,保障消费者依法追偿自身损害的权利。
  (2)建立企业责任首负制度。强化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责任意识。通过制定惩罚和赔偿机制,引发企业完善召回和赔偿等制度,主动负起药品安全和维护消费者的责任。
  (3)运用信息技术提升监管效能。建立药品可追溯体系,积累和完善食品药品监管数据库,运用信息技术提升监管效能。
  (4)完善药品监管信息公开机制。充分利用先进信息技术手段,增加公众获取产品的注册、生产、流通、检验、不良反应报告甚至违法处置等信息的方式和途径,调动消费者监督积极性,提升自我维权便捷程度,鼓励公众监督举报违法行为。
  (5)建立和完善药品企业信用体系。完善信用评级,开展信用分类管理,加你守信受益,失信惩戒的激励和制约机制,营造行业诚信环境,提升企业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
  (6)运用政府购买服务手段提升监管效能。探索建立利用社会机构和社会组织技术力量服务药品监管的机制,运用政府购买服务,提升监管效能。



作者: acevic123    时间: 2014-12-27 09:2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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