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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14年仿制药审评积压有所缓解 [打印本页]
作者: xiaoxiao 时间: 2015-2-27 08:18 PM
标题: 2014年仿制药审评积压有所缓解
本帖最后由 xiaoxiao 于 2015-2-27 08:23 PM 编辑
2014年仿制药审评积压有所缓解
发布日期:2015-02-27 来源:医药经济报 作者:胡睿
我国药审部门为提高审评工作效率已经采取多项策略,并初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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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医药产业的快速发展、公众健康需求的日益增长,药品审评速度过缓已经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记者了解到,2014年,对于解决药品审评积压的问题,药品审评相关部门已经采取了相应的策略,使得一些临床急需品种得以快速入市。
业内专家表示,目前我国药品审评积压问题主要在仿制药,新药的审评速度基本已经与国际同步。据不完全统计,2014年,我国药品积压待审品种约为1万余件,其中:ANDA占比为77%、补充申请14%、验证性临床5.3%、进口再注册3.2%、NDA0.4%、复审0.1%。
仿药审评建章建制
加快审评制度改革是2014年CFDA部署的重要工作内容。《医药经济报》记者走访获悉,2014年,各省市都抽调了审评审批方面的专家参与这项工作,药品审评中心也开展了化学仿制药立卷审查试点探索工作,制定了化学仿制药立卷审查技术标准。
该标准有3个主体部分:《原料药立卷审查技术标准》,由6个方面125个评价指标构成;《制剂立卷审查技术标准》,由5个方面154个评价指标构成;《立卷审查操作方法和结论判定标准》,为今后规范仿制药注册受理提供技术支持。
药品审评中心在提高仿制药补充申请审评效率方面也做了大量尝试,组织制定了原料药生产工艺变更等10项的主要研究信息汇总模板,目前这些模板已经在药品审评中心网站上发布。包括:原料药生产工艺变更主要研究信息汇总模板、口服固体制剂处方工艺变更主要研究信息汇总模板、注射剂处方工艺变更主要研究信息汇总模板、注册标准变更主要研究信息汇总模板、规格变更主要研究信息汇总模板、注射剂包装材料和容器变更主要研究信息汇总模板等。
另外,为提高仿制药审评效率,梳理仿制药不批准技术标准、发补原则,简化仿制药口服固体制剂申报临床阶段审评要求。对首仿品种采取专业审评会集体讨论方式,对印度申报品种进行全程督导,并加强延迟度品种的督导跟进。
咸达医药库整理数据显示,2014年,化药的申报数量为7751个,较以往增加,主要是新药显著增加,而仿制药与2013年相比增长较少;化药仿制药受理数量为2120个,2013年略低为2033个;化药进口申报受理数量为577个,比2013年的617个稍低。
而IND的受理数量则达354个,比2013年的287个增加23.3%。从治疗领域情况发现,抗肿瘤药和免疫机能调节药111个,占31.4%;抗感染药48个,占13.6%;神经系统用药43个,占12.1%。
扎堆申报有所缓减
此外,数据还显示,2014年1.1类新药申报数量为131个;验证性临床的受理数量是1743个,3类药要远远多于4类药,尤其是3.1类新药达1619个,主要是因为“重磅炸弹药物”专利到期,引发药企抢仿。
申报数量前10位的药物分别为:阿齐沙坦片,41个;枸橼酸托法替布片,21个;阿伐那非片,20个;盐酸阿考替胺片,16个;盐酸鲁拉西酮片,16个;罗氟司特片,16个;盐酸西那卡塞片,15个;卡格列净片,15个;泊马度胺胶囊,15个;盐酸普拉格雷片,14个。
2014年,受理的NDA共292个,比2013年的246个稍多。其中,1.1类的申报数量是6个,涉及3个品种;新申报的ANDA共2460个,比去年的2427个略有增加。已有批准文号20个以上的药品有107个申请;已有批准文号10个以内的药品为1897个。
扬子江海燕药业王海表示,上述数据可能会比药审中心真正受理的数量要少些,因为药审中心设有补报机制,但整体来看差别不大,可以得出2014年度重复申报显著减少,而上市生产企业少的品种显著受到青睐,这也是政策导向的缘故。
他认为,对于重复申报的品种,在讨论制定审评要点后,完全可以采取集中审评的原则,这样可以大大提高审评的效率,特别是对药品审评尺度的一致性也更有保证。他个人建议,可以考虑分批分期开展同品种审评的工作模式。
实际上,药审部门为提高审评工作效率,已经采取了多项策略。如,借助有审评经验的外聘技术人员协助审评;根据品种风险授权下移;电子提交补充申请研究信息汇总模板;申请人之窗确认质量标准说明书;集中进行立题合理性品种的处理;同审评打包处理、按序放行等。
作者: 贺菜 时间: 2015-2-28 08:28 AM
好数据,辛苦了!!!
作者: sskkllyy 时间: 2015-2-28 08:51 AM
好文章,期待措施
作者: qdklb 时间: 2015-2-28 09:37 AM
谢谢楼主。
作者: 雅竹 时间: 2015-2-28 09:51 AM
谢谢楼主分享信息。
作者: U0cos 时间: 2015-2-28 01:35 PM
谢谢楼主分享谢谢,哈哈
作者: henryyelei 时间: 2015-3-1 08:34 AM
感谢楼主分享
作者: sharon116 时间: 2015-3-1 12:05 PM
谢谢分享,将自己的工作经验总结公布,这种分享精神是很伟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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