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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采用签收方式接收申报资料的公告(第136号) [打印本页]

作者: ZGZG    时间: 2015-2-13 01:51 PM
标题: 关于采用签收方式接收申报资料的公告(第136号)
关于采用签收方式接收申报资料的公告(第136号)
2015年02月12日 发布
  近日,中心接到部分申请人反映不法分子倒号、卖号问题严重,为维护受理大厅正常工作秩序,保障广大申请人权益,经研究,决定自2015年2月13日起至2015年2月16日,除进口第一类医疗器械(含体外诊断试剂)备案、医疗器械(含体外诊断试剂)登记事项变更申请现场办理外,其他申请事项均采用签收方式接收资料。
  
  特此公告。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行政事项受理服务和投诉举报中心
                          二〇一五年二月十二日


作者: 爱口乞米唐    时间: 2015-2-13 03:27 PM
学习了,谢谢您的分享!!!!!!!!!!!!!!!!!
作者: acevic123    时间: 2015-2-13 06:13 PM
感谢楼主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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