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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局公布2014年十大食药违法案件2015-04-16 [url=]监管信息网[/url]4 ?& i! J% P' K+ _;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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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社会公布了2014年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查处的十起食药违法案件。这些案件案情较为复杂、涉案金额较高、社会影响恶劣,具有一定警示作用。 . y, W! B8 n% [. p1 E! Y
扬州市“1·24”李某某等制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 Z" [6 b9 {; P' S
2013年12月30日,扬州市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在辖区厚德大药房查获以普通食品形式销售的“金伟哥”、“蚁力神”等产品,经检验含有“西地那非”药物成分。该局与扬州市公安局蜀冈分局成立联合专案组,经过5个多月的侦办,于2014年5月在河南郑州、义马、渑池等地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等6人抓获,并一举捣毁了位于义马市的生产窝点,总涉案货值金额超过9000万元。 8 A) q) ?' G! U) r
泰州市“6·10”特大非法生产销售软性亲水接触镜案 8 `6 a; f. ]3 w( V' V
2014年春节后,泰州市局接群众举报,称靖江华视康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软性亲水接触镜(俗称“美瞳”的隐形眼镜)配戴有刺痛感,怀疑质量有问题。该局与公安机关成立联合专案组,历经3个多月的侦查,十余次赴成都、靖江、丹阳等地调查取证,共抓获犯罪嫌疑人5名,查获软性亲水接触镜成品130万瓶,涉案货值金额1.5亿元。 & h ]. t6 }) w" O, e
泗阳县“6·26”特大非法制售贴敷类产品案
: c8 o; a8 x3 X" M! Q' Q2013年6月24日,泗阳县局执法人员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一报刊亭在销售“万痛筋骨贴”、“雪莲百痛贴”等“消”字号产品。经核查上述产品都为假冒,属违法产品。该局与公安机关成立联合专案组,历时10个月跟踪线索、深挖源头,于2014年4月23日成功端掉犯罪嫌疑人杨某、钟某位于江西省南昌市的制假售假窝点,涉案货值金额达7000余万元。
* y: H' K3 ~, f* @" `4 Z: `新沂市“3·18”生产销售假冒国际一线品牌化妆品案
3 q1 d# W# H* c9 z2014年3月18日,新沂市局接到公安机关转来的群众投诉,称其在美容院使用的化妆品有质量问题。经两部门执法人员协同检查发现,美容院老板花某销售的“倩碧”、“迪奥”、“欧莱雅”等产品涉嫌假冒。经查,其假冒“倩碧”、“迪奥”、“欧莱雅”、“兰蔻”、“香奈儿”等多种国际一线知名品牌化妆品5.92万瓶(支),涉案货值金额5720余万元。
2 p0 d' H" Q2 `( `. g淮安市“2·14”生产销售假冒进口高端抗生素假药案
9 E8 ~) J7 ~2 A9 X) `& t: }" `' }# Z2013年底,淮安市局执法人员对某医药公司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从安徽华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购进了8个批次的泰能(通用名为注射用亚胺培南西司他丁钠,标示杭州默沙东制药有限公司进口分装)。淮安市局与当地公安机关当即成立联合专案组,对该案展开侦查,一举捣毁了位于北京市丰台区、房山区等4个制售假药窝点,涉案货值金额1000余万元。 2 _2 Z0 [% w0 u0 Q& \
海安县“5·07”跨省制售降糖假药案
. m2 a5 i/ p M* i8 v# {5 X2014年4月29日,海安县局接群众投诉,称通过报纸广告邮购了“降糖药珍草活胰康”,怀疑有质量问题。执法人员经检查,初步判断该药为假药。5月7日,海安县局与当地公安机关成立联合专案组,全面展开侦办工作。经查,案件涉及30个省(区、市),涉案货值金额3900余万元。 . [* w% `6 }$ q* n& t" L
新沂市“9·06”特大网络制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 D3 K' }0 t* E* z2013年9月5日,根据举报线索,新沂市局执法人员联合当地公安机关对辖区居民李某家进行检查,发现其通过淘宝网店经营标示美国凯瑟(Caesar's)集团生产的蓝色引擎胶囊(BLUE ENGINE Capsules)的行为。新沂市局与公安机关组成的联合专案组,十余次奔赴杭州、郑州等地进行调查取证,终将该案成功破获,涉案货值金额1200余万元。
+ E+ r4 L4 D1 V0 W: Y, E X盐城市“5·6”田某等利用互联网制售假冒玫琳凯等知名品牌化妆品案 l8 u9 B4 r, \! x2 {' X
自2013年9月起,盐城市局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从辖区内某网店涉嫌销售假冒玫琳凯化妆品线索入手,历经270余天的缜密查证,抓获田某在内的12名犯罪嫌疑人,捣毁生产、储存及销售窝点7个,涉案货值金额5000余万元。
# P, j4 A) p5 ?2 d& h5 d滨海县“3·23”李某等人利用互联网制售有毒有害保健食品案
4 \% `' x& m" A& m V2014年3月23日,滨海县局接群众举报,称其服用网购减肥产品后出现严重不良反应。执法人员立即将相关产品送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含有“西布曲明”等禁止添加的有毒有害物质。滨海县局立即与公安机关成立联合专案组,历时5个月、行程横跨3个省,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捣毁制假窝点1个、售假窝点1个、非法网站5个,涉案货值金额1500余万元。 & w; l6 D' u) z5 }1 Q
宿豫区“9·24”生产销售假药案
1 C- Q" |% H) f" _, X2013年9月21日,宿迁市宿豫区局接到群众举报,称其在淘宝网站某网店买到假药“润肺咳喘灵胶囊”。执法人员对产品实物进行检查,发现该产品无药品批准文号、未标示生产企业且包装极其简陋,认定为假药。随后,宿豫区局将该案移送当地公安机关,并组成联合专案组展开侦破工作。最终在上海成功抓获店主胡某及其丈夫,并一举端掉了这个集假药制作、网店经营、物流发货为一体的窝点,涉案货值金额达1821万元。 / ]3 A- m. o4 b! i7 J, d9 Y& {;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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