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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剂] 【常见问题】请问眼用制剂是否属于无菌制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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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论坛管理 发表于 2015-11-9 22:40:0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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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 \8 [) q' S" z) \& `: |
本次问题如下,如果你有什么更好的答案不妨回帖补上
: r9 h5 |8 e# q! b
请问眼用制剂是否属于无菌制剂?

8 ^! @- B# H% H
回答:根据《中国药典》规定,眼用制剂的质量标准含有无菌项 目,因此眼用制剂属于无菌制剂,应该根据2010版GMP的通则和 附录1执行。看到这里,不知道你是否可以举一反三,哪些属于无菌制剂,哪些属于非无菌制剂呢?

" }6 t2 N0 b8 |; g
期待你的举一反三,回帖来
) K8 g6 @( y+ X  _9 e( `!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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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appyh 发表于 2015-11-10 09:29:13 | 只看该作者
追问句:只要是无菌制剂都是属于国家级GMP认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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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1404679489 发表于 2015-11-10 10:39:34 | 只看该作者
眼用制剂属于无菌制剂,无菌制剂不一定都属于国家级GMP认证。注射剂、放射性、生化等属于国家局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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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楼主| 论坛管理 发表于 2015-11-10 10:58:33 | 只看该作者
1404679489 发表于 2015-11-10 10:39 AM
# {5 ~' k7 _/ h5 ~# L眼用制剂属于无菌制剂,无菌制剂不一定都属于国家级GMP认证。注射剂、放射性、生化等属于国家局认证。
& z: B  {5 h1 x2 o
请问哪些不属于 国家GMP 认证?求给大家科普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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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nban 发表于 2015-11-10 11:42:49 | 只看该作者
眼用制剂是属于无菌制剂,只需省局GMP认证,但该产品灭菌工艺采用100℃30分钟,FO值小于8,生产工艺需采用全封闭无菌灌封,才能达到无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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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毛毛 发表于 2015-11-10 14:33:17 | 只看该作者
http://www.cfdi.org.cn/ccdweb/ma ... w_news&nid=55985 e2 D3 w( t) k- V+ E( Q- t; _: ?
关于进一步明确眼用制剂等产品实施新修订药品GMP期限的通知
5 C1 L' r7 F2 j9 U5 F$ f- w发布时间:2012-04-209 V% [2 k1 c/ U% {2 w
               
; I1 E3 [7 b, c6 G! F# F                . c3 J2 n" c$ X4 s8 N9 i  I
0 K1 B: i9 @: ^! ^2 ~5 t! C
7 o" z8 k3 b( K% w
国食药监安[2012]106号" j" O: H5 B1 H6 |! V: S5 {
1 w* X& ]; @0 x4 b. e! }0 ~1 j( t! e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7 {( J; Z5 `  @: H+ m
6 C! `2 B, F: Z: [  N
  国家局《关于贯彻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11〕101号)规定:无菌药品的生产应在2013年12月31日前达到新修订药品GMP要求。无菌药品是指法定药品标准中列有无菌检查项目的药品,包括无菌制剂、无菌原料药。根据《中国药典(2010版)》有关规定,考虑到眼用制剂的特殊性,特规定:眼内注射液,眼内插入剂,供手术、伤口、角膜穿透伤用的眼用制剂以及眼用液体制剂应在2013年12月31日前达到新修订药品GMP要求,其他眼用制剂应在2015年12月31日前达到新修订药品GMP要求。其他法定药品标准中列有无菌检查项目的所有制剂和原料药均应在2013年12月31日前达到新修订的药品GMP要求。
/ d  s- w" H1 {- @9 u, Y% x + R6 i8 I, J3 i9 g9 b. d. k
  按药品管理的体外诊断试剂应在2015年12月31日前达到新修订药品GMP要求。0 `  V, B! g5 G6 a! z- t  a

! \/ i+ Q/ a2 q  各省局在以往办理无菌原料药、眼用制剂、体外诊断试剂的《药品GMP证书》有效期延续工作中,如有与本通知要求不一致的地方,一律按本通知要求更正。
1 G$ J7 o: @! X7 J
! N9 y& H) @% E0 j! ?  特此通知。% ?1 |2 s$ }* {
/ `, u0 z8 e) F: d  t: q, o

0 p  h" c. d: |( \. Q! k9 r3 g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I+ ~' k, v5 F0 w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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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fandy1102 发表于 2015-11-12 14:26:58 | 只看该作者
受教了,谢谢毛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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