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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剂] 【常见问题】请问眼用制剂是否属于无菌制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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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论坛管理 发表于 2015-11-9 22:40:0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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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6 J, V8 J' j5 ?* R% `
本次问题如下,如果你有什么更好的答案不妨回帖补上
& R. g9 Y$ A- y% j. l
请问眼用制剂是否属于无菌制剂?
4 E3 O) l. K! {; C3 |
回答:根据《中国药典》规定,眼用制剂的质量标准含有无菌项 目,因此眼用制剂属于无菌制剂,应该根据2010版GMP的通则和 附录1执行。看到这里,不知道你是否可以举一反三,哪些属于无菌制剂,哪些属于非无菌制剂呢?

0 X3 X* S7 F( U# C1 f* Z; O7 j/ a
期待你的举一反三,回帖来
" D9 c! j$ }& V; b& G6 n,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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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appyh 发表于 2015-11-10 09:29:13 | 只看该作者
追问句:只要是无菌制剂都是属于国家级GMP认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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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1404679489 发表于 2015-11-10 10:39:34 | 只看该作者
眼用制剂属于无菌制剂,无菌制剂不一定都属于国家级GMP认证。注射剂、放射性、生化等属于国家局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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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楼主| 论坛管理 发表于 2015-11-10 10:58:33 | 只看该作者
1404679489 发表于 2015-11-10 10:39 AM6 M; [- q0 x. Z7 ]% |2 ~: g
眼用制剂属于无菌制剂,无菌制剂不一定都属于国家级GMP认证。注射剂、放射性、生化等属于国家局认证。

/ O4 W% R* c7 H1 t& r% V/ z' {请问哪些不属于 国家GMP 认证?求给大家科普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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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nban 发表于 2015-11-10 11:42:49 | 只看该作者
眼用制剂是属于无菌制剂,只需省局GMP认证,但该产品灭菌工艺采用100℃30分钟,FO值小于8,生产工艺需采用全封闭无菌灌封,才能达到无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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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毛毛 发表于 2015-11-10 14:33:17 | 只看该作者
http://www.cfdi.org.cn/ccdweb/ma ... w_news&nid=5598
2 L% w1 W6 r* A% G' l关于进一步明确眼用制剂等产品实施新修订药品GMP期限的通知
" q4 Q5 a, ^: d; X发布时间:2012-04-20
2 W# b; B: A8 y               
7 C$ S, D9 |% p7 y                5 H  N$ s  Y+ `! v" K4 X9 V3 N- a0 Q7 t

: Y3 F) U7 h. B. e" } 1 M$ Q" K( W3 \, p
国食药监安[2012]106号
2 o$ y$ z; _1 J& ?3 f; l% ^  L! V* t
+ \# ~; w9 A: @2 c) M$ F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M* D, o8 j2 d2 i. o

3 y' @4 v1 x) d: z  国家局《关于贯彻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11〕101号)规定:无菌药品的生产应在2013年12月31日前达到新修订药品GMP要求。无菌药品是指法定药品标准中列有无菌检查项目的药品,包括无菌制剂、无菌原料药。根据《中国药典(2010版)》有关规定,考虑到眼用制剂的特殊性,特规定:眼内注射液,眼内插入剂,供手术、伤口、角膜穿透伤用的眼用制剂以及眼用液体制剂应在2013年12月31日前达到新修订药品GMP要求,其他眼用制剂应在2015年12月31日前达到新修订药品GMP要求。其他法定药品标准中列有无菌检查项目的所有制剂和原料药均应在2013年12月31日前达到新修订的药品GMP要求。, [# E& ~- s( c/ k+ g
' X5 b" t8 f0 Q0 p* A. ?
  按药品管理的体外诊断试剂应在2015年12月31日前达到新修订药品GMP要求。
2 G3 Y8 x" M  C( {- ^  ^# r; a
# k" Z: D' {  M5 `+ ^! c  各省局在以往办理无菌原料药、眼用制剂、体外诊断试剂的《药品GMP证书》有效期延续工作中,如有与本通知要求不一致的地方,一律按本通知要求更正。: b: j, t6 k1 O. H% ^  H  [. A

6 P( X. O7 x) P$ r1 t/ h  特此通知。/ m3 y4 T9 P* B

; ~; O/ |5 A2 |& S* ]+ I9 }( c) N
# ^, _8 \" E2 w  w+ L8 U3 n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X5 k$ q5 u; J5 K% f+ h" c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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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fandy1102 发表于 2015-11-12 14:26:58 | 只看该作者
受教了,谢谢毛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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