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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3日医药全资讯 每天三分钟,知晓医药事
CFDA好辛苦,晚上都给我们发新的信息
【今日头条】
[size=+0]收回药品GMP证书公告(2015年第7号) | | 2015年12月03日 | | 桂林三宝药业有限公司因严重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规定,依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我局依法收回其《药品GMP证书》,现予以公布。 证书编号 | 企业名称 | 地址 | 认证范围 | 证书收回日期 | 收回证书机关 | GX2014019 | 桂林三宝药业有限公司 | 桂林市荔浦长水岭工业园区 | 颗粒剂、丸剂(水蜜丸、水丸)(含中药前处理和提取) | 2015年12月3日 |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12月3日
http://www.sda.gov.cn/WS01/CL0885/1368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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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批准肠道病毒71型灭活疫苗生产上市 |
| 2015年12月03日
| | 2015年12月3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生物学研究所自主研发的预防用生物制品1类新药——肠道病毒71型灭活疫苗(人二倍体细胞)生产注册申请。该疫苗的问世,对于有效降低我国儿童手足口病的发病率,尤其是减少该病的重症及死亡病例,保护我国儿童生命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手足口病是由肠道病毒感染引起的传染病,多发于5岁以下婴幼儿,其中部分由肠道病毒71型(简称EV71)感染的患儿可引起神经系统感染症状并导致心肺功能衰竭,严重者会导致死亡。自1981年该病在我国出现以来,已发生多次大规模爆发或流行,严重威胁亿万儿童的生命健康。2008年5月,我国正式将手足口病纳入全国法定传染病丙类病例报告管理。近年来,我国手足口病发病人数始终居法定传染病前列,目前尚缺乏特异性治疗药物,重症和死亡病例时有发生,而疫苗的研发及使用对预防和控制该病流行至关重要。 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生物学研究所自2008年开始EV71灭活疫苗的研发工作,卫生计生委将其纳入国家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予以支持。在对EV71病原生物学特性及其感染机理的研究基础上,从病毒分离着手,全面研究了EV71在人二倍体细胞上的适应传代以及免疫原性、安全性及遗传学特性。在国内外尚无同类疫苗研发上市的情况下,该产品突破了疫苗二倍体细胞规模化生产和质量控制关键技术瓶颈,建立了可规模化生产的工艺体系以及质量控制和质量标准体系,为生产安全、有效、质量可控的疫苗产品奠定基础。通过上万例受试者的临床试验结果显示,该疫苗安全性较好,对EV71引起的手足口病的保护率可达97.3%,提示上市后可对降低手足口病发病率具有明显作用和良好的临床获益。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对该疫苗的研发注册工作予以重点关注,加快推动EV71疫苗注册审评工作顺利进行。由于该疫苗是一种全新的病毒性疫苗,在其研发和审评过程中,尚无可对照及参考的数据支持;同时,由于国内外对EV71病毒相关的基础研究比较薄弱,对疾病临床致死的发病机制、免疫类型、感染潜伏期等均在研究探索中,这些问题对该疫苗的技术审评与检验检定等工作带来极大挑战。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针对该疫苗的研发特点及监管需求,组织协调国家卫生计生委等有关部门通力合作,通过早期介入、密切跟进、协调联动等方式,对疫苗的审评、审批、核查、检验等各项工作予以优先安排。同时,建立由中检院、药审中心、核查中心及中国疾控中心等多个单位参加的工作机制,根据产品研发和注册进展情况,组织数十次工作协调会、专家论证会和学术研讨会,并邀请世界卫生组织专家参与,共同对该疫苗的试验方案和临床数据进行研讨,认真分析疫苗研发和评价中存在的困难和挑战,深入开展产品质控研究、比较研究和标准化研究,准确、高效完成临床血清样品和病原学样本的检测;指导研发机构完善关键性指标和风险控制措施,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科学促进和加快EV71疫苗研发和注册进程。EV71灭活疫苗的成功上市,对防控由EV71病毒引起的儿童手足口病流行和减少重症病例的发生,提高我国应对突发传染病的应急响应能力、保障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具有重要的公共卫生意义。 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44号)发布以来,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认真落实相关要求,紧紧围绕保障公众健康和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大局,以提高药品质量为核心,以解决注册积压为重点,以鼓励创制新药为导向,加快建立更加科学、高效的审评审批体系。在开展药物临床试验数据自查核查、确保试验数据真实、完整的基础上,通过创新制度、优先审评、简化程序、加强沟通等措施,积极鼓励创制新药,真正形成有利于激发创新活力的审评审批机制。小贴士
肠道病毒71型是人肠道病毒的一种,简称为EV71。常引起儿童手足口病、病毒性咽峡炎,重症患儿可出现心肌炎、肺水肿、脑炎等,这些疾病统称为肠道病毒EV71感染疾病。该病多发生于儿童、尤其是3岁以下婴幼儿,少数病情较重,严重的会引起死亡。
EV71感染疾病一年四季均可发生,常见于4~9月。该病的潜伏期为2~7天,传染源包括患者和隐性感染者,多通过空气(飞沫)、饮食和密切接触等方式传播。被感染的孩子会在手、足皮肤或口腔粘膜上出现类似水痘样的小疱疹,因而被称为手足口病。
EV71感染疾病是全球性传染病。1972年EV71在美国被首次确认。澳大利亚、瑞典、保加利亚、匈牙利等国相继暴发以中枢神经系统为主要临床特征的EV71流行。日本是EV71感染疾病发病较多的亚洲国家,历史上有过多次大规模流行。20世纪90年代后期,EV71开始肆虐东亚地区。1997年以来,该病在马来西亚、新加坡等地大规模爆发流行,因并发中枢神经系统症状而导致死亡病例增多,引起世界各国关注和警惕。中国自1981年在上海发现本病,以后北京、河北、天津、福建、吉林、山东、安徽、湖北、广东等十几个省(市)均有报道。2008年5月至2015年6月,我国报告的手足口病病例达1280万例,死亡3296例,连续数年成为我国传染病发生率最高的病种之一,疫情防控形势不容乐观。该病目前尚无针对性治疗药物,预防是减少和控制EV71感染的有效手段,疫苗的研发和使用才是防控该病的首选。
http://www.sda.gov.cn/WS01/CL0051/136853.html |
关于发布《中国药典》2015年版勘误的通知
[url=]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url]: 自2015年6月5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颁布《中国药典》2015年版以来,我委陆续收到相关反馈意见,在全面梳理和核对的基础上,对药典在编辑、校对和印刷中出现的差错进行了更正。为保证2015年版药典的正确实施,现将勘误表予以印发,请及时通知辖区内相关药品生产企业和有关单位遵照执行。我委还将同时在对外网站及《中国药品标准》杂志上予以刊发。 希望各相关单位在执行新版药典过程中,对发现的相关问题及时反馈我委。 特此通知。 二○一五年十二月一日
http://www.chp.org.cn/view/ff80808151622d9f015167127de70513?a=f2
关于《中国药典》2015年版实施公告有关问题的解读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中国药典》2015年版药典实施工作,经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化妆品注册管理司,现就部分药品生产企业和监管部门反馈的涉及新版药典执行的有关问题做进一步解释和明确(见附件),以便正确理解和执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有关事宜的公告(2015年第105号)的有关要求。 各有关单位在《中国药典》2015年版执行过程中,可随时将遇到的问题和相关建议反馈我委。我委将对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协商后,在“2015年版药典实施专栏”中予以统一答复。
【新药信息】
便秘新药Linzess日本III期成功,中国有望2016年上市
2015年12月3日讯--Ironwood制药公司与合作伙伴安斯泰来(Astellas)近日宣布,在日本开展的胃肠道功能紊乱治疗药物linaclotide(利那洛肽,美国品牌名:Linzess,欧洲品牌名:Constella)治疗便秘型肠易激综合征(IBS-C)成人患者的一项III期研究达到了主要终点。安斯泰来已计划在2016年向日本卫生劳动福利部(MHLW)提交linaclotide的新药申请。
该研究是一项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III期研究(n=500),在日本便秘型肠易激综合征(IBS-C)成人患者中开展,调查了linaclotide的疗效和安全性。
数据显示,与安慰剂组相比,linaclotide(500微克剂量)治疗组在研究的2个共同主要终点均表现出统计学意义的显著改善。
第一个终点方面,与安慰剂相比,linaclotide治疗组有更高比例的患者在IBS症状方面得到改善(34% vs 18%,p<0.001)。
第二个终点方面,与安慰剂组相比,linaclotide治疗组有更高比例的患者为完全自发排便(CSBM)完全响应者(35% vs 19%,p<0.001)。
此外,linaclotide治疗组在预先指定的次要终点方面(腹部及便秘症状,包括腹胀、腹痛/不适)均表现出改善。研究中,linaclotide治疗组腹泻率高于安慰剂组(9.6% vs 0.4%),所有病例严重程度表现为轻度或中度。
该项III期研究还包括一个额外的为期40周的开放标签随访期,目前正在进行中。linaclotide由Ironwood研发,该公司与安斯泰来签署了一项授权协议,在日本开发及商业化linaclotide。安斯泰来已计划在2016年向日本监管机构提交linaclotide的上市申请。
目前,linaclotide已获美国FDA批准用于慢性特发性便秘(CIC)和便秘型肠易激综合征(IBS-C)成人患者的治疗。在美国和欧洲市场,linaclotide由Ironwood公司与艾尔健(Allergan)联合销售。
值得一提的是,英国制药巨头阿斯利康(AZN)早在2012年就与Ironwood达成合作,共同负责linaclotide在中国的开发及商业化,双方希望借此机会,将linaclotide打入庞大且增长极快的中国市场,以获取更大的利润。今年7月,在中国开展的一项III期IBS-C研究达到了所有主要和次要终点。双方已计划在2016年向中国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总局(CFDA)提交上市申请。如果获批,linaclotide(品牌名 inzess)将成为中国市场专门治疗IBS-C患者的首个处方药。据估计,在中国约有1300万IBS-C患者,相比其他国家,中国市场要庞大的多。
信源:Astellas and Ironwood Report Positive Top-Line Data from Phase III IBS-C Trial Conducted in Japan
IDF 2015:礼来每周一次降糖药Trulicity联合磺脲类药物有效降低2型糖尿病患者血糖
2015年12月3日讯 --11月30日至12月4日,2015年国际糖尿病联盟(IDF)世界糖尿病大会(WDC)在加拿大温哥华的温哥华会议中心(VCC)举行。近日,礼来(Eli Lilly)在会上首次公布了GLP-1受体激动剂Trulicity(dulaglutide,度拉鲁肽)一项III期研究(AWARD-8)的积极顶线数据。
AWARD-8研究是一项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为期24周的III期研究,在接受磺脲类药物治疗但血糖控制不佳的2型糖尿病患者中开展,调查了每周一次的Trulicity(1.5mg)作为附加疗法相对于安慰剂的疗效和安全性。该研究的主要目的是,在299例接受磺脲类药物单药治疗、平均基线糖化血红蛋白(A1C)为8.4%的患者群体中,证明Trulicity(1.5mg,每周一次)相对于安慰剂在降低A1C方面的优越性。
研究结果显示,在治疗的24周,与安慰剂+磺脲类药物治疗组相比,Trulicity(1.5mg)+磺脲类药物治疗组A1C从基线表现出更大幅度的降低(-1.38% vs. -0.11%)、更高比例的患者实现A1C<7%的目标(55.3% vs. 18.9%)、显著降低了空腹血糖水平(-30.60 mg/dL vs. +2.93 mg/dL)。次要终点方面,Trulicity(1.5mg)+磺脲类药物治疗组体重从基线平均降低0.91kg,与安慰剂+磺脲类药物治疗组相比,数据无统计学意义。研究中,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事件为胃肠道相关并与Trulicity之前的研究一致,包括恶心(10.5%)和腹泻(8.4%)。
对于不能耐受二甲双胍或对二甲双胍有禁忌的2型糖尿病患者,磺脲类药物常常被处方为一线疗法。AWARD-8研究证明了Trulicity作为一种附加疗法(与磺脲类药物配合使用)的疗效和安全性。这些数据进一步增强了Trulicity作为一种2型糖尿病治疗选择的价值,同时将帮助处方医生为其2型糖尿病患者做出治疗决策。
关于Trulicity(dulaglutide,度拉鲁肽):
Trulicity是一种胰高血糖素样肽-1(GLP-1)受体激动剂,每周注射一次,该药于2014年底获美国和欧盟批准用于2型糖尿病的治疗。礼来量身定制了9个III期研究,将Trulicity与其最可能的竞争对手进行了头对头比较,该药的表现也没让人失望。
根据已公布的数据,在头对头临床研究中,Trulicity击败了阿斯利康的Byetta(百泌达,艾塞那肽)和默沙东的Januvia(捷诺维)/二甲双胍联合疗法,同时也证明了相对于诺和诺德重磅药物Victoza(诺和力,通用名:利拉鲁肽)的非劣效性。
Victoza年销20亿美元,在GLP-1市场傲视群雄,而Trulicity具有每周注射一次的优势,将成为Victoza的替代者。业界预测,Trulicity将成为糖尿病市场的重磅炸弹。
信源:New Data Show Lilly's Once-Weekly Trulicity (dulaglutide) is Effective as Add-on Treatment to Sulfonylurea
CFDA11月份共发放1333个临床批件!
首先,整体来看一下,1333个临床批件中,有1320个化药,12个治疗用生物制品,1个预防用生物制品。化药无疑占绝大多数,生物制品就打个酱油,而中药连个酱油都没打上。下面,小编分类来分析一下:
从申请类型和注册分类来看,最多的还是6类,然而3.1类也丝毫不逊色,此外还有2个1.1类和1个1.6类等等。具体如下:
本月2个1.1类药物为同一个品种,即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奥美克松钠及其注射剂,1个1.6类为石药集团中奇制药技术(石家庄)有限公司的苹果酸舒尼替尼胶囊,石药居然做了一个新的从未上市的适应症,原研也是醉醉的了。此外,鲁南贝特制药有限公司还申报了一个品种的新给药途径,即盐酸左西替利嗪搽剂,应该是局部抗过敏外用制剂,减少副作用,就是不知效果如何了。
对于3.1类药物,获批数量最多的当属阿齐沙坦,其中阿齐沙坦片36个(20家),阿齐沙坦酯片2个(1家);其次是罗氟司特,其中片剂11个(11家),胶囊剂1个;再次是醋酸乌利司他片,共11个(8家);第四是泊马度胺胶囊,共10个(4家)。小编默默吐槽一句,以后国内高血压患者如果不连年增加,都对不起我们这帮潜心做高血压药物的啊。此外,有个别药品目前国内独家申报,如济南久创化学有限责任公司治疗偏头痛的药物氢溴酸依来曲普坦片等。
3.1类中剂型分布如下(除去原料):
从剂型来看,最多的还是片剂,特殊剂型的药品目前相对来说还是比较少,然而,同为口服固体制剂,胶囊剂感觉总不如片剂,小编以为,一般来说胶囊剂还是比片剂好做一点的。然而,不管如何,“大”临床还是需要做的,想想心就累啊。
从治疗领域来看,最多的是心血管药物,刚才已经说了,高血压等的治疗药物扎堆啊扎堆,感觉近几年各个机构的心内科都要被挤爆了。具体数据如下:
仿制药
对于6类来说,国内一直都处于鸡肋的位置,毕竟是仿制,国家什么时候不开心了,说你们这些都是过度申报,都撤吧,别再报了,那企业就得老实的撤回,如果说你这没有效,你去做个一致性评价吧,要不不给你文号,那企业就得老实的做。以前总说一个破仿制药都得一报两批,死慢死慢,很多时候还能先占个位置,然后慢慢补。现在可好了,备案制正式实施,你们都去做吧,我不管了,监管部门把皮球踢给了企业,然后说你们听好了,以后你们想怎么做就怎么做,只要你们有能力承担责任。然后,企业和基地尤其是伦理就要悲催了。临床真心不是你想做,想做就能做。
好了,言归正传,对于11月份批准的仿制药临床批件大部分是片剂和胶囊剂,此外还有少量干混悬剂,混悬剂,散剂和颗粒剂。其实说起BE,还得先看最基本的什么是BE,书中有云:生物等效性试验是指用生物利用度研究的方法,以药代动力学参数为指标,比较同一种药物的相同或者不同剂型的制剂,在相同的试验条件下,其活性成分吸收程度和速度有无统计学差异的人体试验。根据局令第28号,属于化学药品注册分类5、注册分类6的口服固体制剂需要进行生物等效性研究。那么问题来了,这些口服非固体制剂,是要免临床呢,还是要做大临床呢,还是要怎么做呢。既然批了临床,我觉得还是必须要做了,至于怎么做,小编真拿不准。
从品种来说,阿托伐他汀钙,达沙替尼,氯吡格雷等等均属于申报大户,下面小编列举了几种临床批件数量比较多的药品:
好啦,暂时就说这么多,本期没有原始数据,没有原始数据,没有原始数据,中药的事情说3遍,数据稍后几天放在药讯里,请大家等等!!
总结 让临床批件继续壮大,集中审评我的任务,努力让明年无药品可审,我想这大概就是国家局的心声吧。可惜要忙翻了机构和伦理,以后大家见面就可以问了,你家还有几个临床批件在等待做临床,你家准备增加多少资金启动临床,等等等。可能真的就是,我带着你,你带着批件和钱,让我们走遍全国,去过伦理!
【行业相信】
多家上市药企撤回新药注册申请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近期,A股已有多家公司纷纷宣布撤回新药注册申请。
近期,A股已有多家公司纷纷宣布撤回新药注册申请。
12月2日晚,复星医药发布公告称,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洞庭药业向湖南省食药监局药品注册处就撤回盐酸度洛西汀肠溶片报生产提交申请。
12月1日晚,灵康药业发布公告称,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海南灵康制药有限公司等向海南省食药监局提交了关于撤回6个药品注册申请。
同日(12月1日)双成药业也宣布公司3个药品申请撤回。
对于撤回的原因,不少药企都解释称是“基于目前国内临床机构的现状与问题,以及临床研究机构、合同研究组织的建议,同时结合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出台的最新有关药品的审评审批政策而审慎作出的决定”。
按照公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CFDA)发布了《关于90家企业撤回164个药品注册申请的公告》(2015年第255号),上述公告药品在列。上述药品注册申请撤回共涉及14家上市药企,除了已经发布公告的灵康药业、双成药业、华海药业、康恩贝、海正药业等5家上市药企以外,其余9家上市药企尚没有披露相关事项,分别为仁和药业、鲁抗医药、科伦药业、华邦健康、天药股份、康缘药业、金陵药业、恒瑞医药、康芝药业。
十余家上市药企涉事
在上述药品注册申请撤回的十余家上市药企中,华海药业撤回数量居首,多达8个。其撤回、不批准率高达90.48%.
其中,拉莫三嗪片、缬沙坦片等6个品种已经在欧美批准并规模化上市销售,非布司他片已完成美国的临床研究,正在申请注册批准中。
此前,华海药业因数据涉嫌造假而被列入CFDA“黑名单”。11月11日,CFDA公告称在对部分药品注册申请进行现场核查时,发现8家企业11个药品注册申请的临床试验数据存在擅自修改、瞒报数据以及数据不可溯源等涉嫌弄虚作假问题,决定对其注册申请不予批准。
此举还涉及博济医药、山大华特、康芝药业等多家上市公司。其中,华海药业的坎地沙坦酯片就在名单之列。华海药业11月12日晚公告称,公司坎地沙坦酯片的注册申请不被CFDA批准。
不过,在公司多个药品注册申请撤回背后,公司证券部人士否认此事与“黑名单”有关。“之前有关数据涉假的问题责任公司还在调查中,与本次撤回无关。”该人士称。
研究人士称,江苏省是公示撤回/不批准受理号数量最多的省份,其次是海南省,第三是山东省。
当天,华邦健康证券部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公司药品申请撤回的主体是公司子公司重庆华邦制药有限公司。撤回的两个药品是仿制药。由于此事不触及重大事项,公司可能不会发布相关公告。”
恒瑞医药证券部人士确认,“被撤回药品也是仿制药,并不是研发药。至于名称相同,但申报号码不同的原因主要是有些涉及到剂量,有些或涉及原料、制剂的不同。”该人士称,“交易所要求公司发布公告,但公司要等收到CFDA确认撤回的批件之后才能发布相关信息。”
而康芝药业证券部人士则表示,“目前,深交所针对创业板上市公司医药行业有相关指引,公司将据此根据条例进行发布。”
药品注册门槛抬高
12月2日,科伦药业证券部人士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这次撤回的3个品种是根据今年7月的文件精神进行自查后,公司根据有关部门要求申请撤回的。截至目前,公司仍有200多个药品注册处于正常申请状态。”
不过,仁和药业、康缘药业等公司证券部人士当天则回应称,“公司证券部目前没收到要发布药品申请撤回的公告消息,需要跟公司药品研发部进行确认。经过确认和重要性审核之后,符合相关标准的话,公司会发布进一步的消息。”
长城证券医药行业分析师朱政表示,此前,CFDA在11月的核查仅为第一批现场检查,说明未来还可能会有第二批、第三批。申请人在CFDA核查前主动申请撤回的,CFDA仅公布撤回的申请人和品种名单,不予核查及立案调查。
“公司上述两个药品最初在2009年递交申请时,CFDA并没有要求公司将其与原研药进行药理性对比。按照现行政策,这一环节是绕不过去的。”对此,上述华邦健康证券部工作人员直言。
就在今年7月,CFDA要求数百家医药企业的1622个品种开展药物临床试验自查。8月25日前,申请人应就附件列出的品种,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提交电子版自查报告以及法定代表人签字的真实性承诺。弄虚作假的直接责任人参与研究或组织研究的临床试验资料十年内不予受理。
灵康药业、双成药业均表示,多项药品注册系主动撤回申请。
一位资深医药研究人士指出,“通过从上市公司公告可以发现,中国的药物临床试验真是太便宜了。两个生物等效性,一个大临床,有公司临床费用加起来才630万,与外企的动辄上千万,甚至上亿的价格比起来,差得太远。”
据灵康药业当天披露的公告显示,多个被撤回的药物研发费用在100万元左右。
华海药业也在公告中透露,截至目前,上述8个药品已累计投入的研发费用约3800万元(含部分品种的欧美注册研发费用)
“仿制药申报最佳时机”系误读!看看这5个原因就明白了
来源:医药经济报 作者:刘姹
最近坊间流传“现在是仿制药申报最佳时机”,对此本文作者从5个企业最关注的方面深入分析,认为这是对本轮政策出台的一种误读。
随着政策频繁出台,最近坊间流传着“现在是仿制药申报的最佳时机”这样一种声音。给出的理由:一是目前不少企业由于各种原因申请的药品注册被撤回;二是随着BE备案制度的实施,审批时间会大大缩短,这样对其他申报仿制药的企业而言,通过的几率就会增加。真的是这样吗?
笔者认为这是对本轮政策出台的一种误读。从大的方面看,不论44号文、230号文亦或是231号文等,政策指向非常明确,就是鼓励创新、提高仿制药质量、解决注册申请积压以及严厉打击弄虚作假。所谓花开两朵各表一枝,笔者从企业最关注的具体情况,来谈谈此时是否仿制药申报的最佳时机。
首先,作为意欲参与某种仿制药申报的企业,能否确认现处于CDE审评的其他企业的申报产品的参比制剂为原研药品?这一点就不容易。大家都清楚,目前在审品种的情况是,企业只能查到自己产品的详细信息,获得别家的产品资料信息渠道很难找。如果你的竞争对手企业有多家采用的是以原研药或其他已认可的药物做参比制剂,而且资料准备得非常详实,那么很不幸,你的产品申报下来的几率不大。这种信息的不确定性决定了企业需要脚踏实地做市场调研而非以捡便宜的心理来做产品。
12月1日CFDA发布关于化学药生物等效性试验实行备案管理的公告(2015年第257号),公告中对BE备案范围和程序进行了规定,其中备案程序的第四条提出,注册申请人BE试验的参比制剂及各参与方的基本信息等向社会公开。这意味着以后的仿制药申报企业在确定自己开展药物申报时,可以查询到目标产品采用原研药或国际公认仿制药做参比制剂的情况,当然也可以通过查询最终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产品信息情况来判断。但是,这需要时间,绝不是现在能一触而蹴的。
二是基于原3.1类等药物的上市首仿品种,企业大多会选择原研药物作为参比制剂。原因很简单,这类企业大多具备一定实力,再者也没有别的选择。这样一来,如果首仿药品企业不存在纰漏的情况,231号文件中关于自首家品种通过一致性评价后的3年期限的工作安排将会很快展开,而新仿制药的申报工作将按相关规定排队进行。
三是231号文件规定对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企业进行鼓励,分别在医保支付及招标等方面给予支持,并规定同一品种达到3家以上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在集中采购等方面不再选用未通过评价的品种。这样一来,企业对一致性评价的积极性由被动变主动,在前述两个因素都存在的情况下,欲参与新仿制药申报的企业如何能保证自己的批文在3家之内,是个不小的挑战。就算你的批文是第4个出来,在某些省份4家只有2家中标或其他的中标原则下,怎样保证自己的产品能中标也是一个未知数。
四是CDE近三年的工作重点主要在处理申报积压及上市药品再评价方面,从近几年CDE批准的化药批文数量呈现快速下降的情况来看,想要自己新申报的产品在一个比较理想的时间内获得批准基本属于一个不能完成的任务。
五与上述第四条有密切的关系,政策明确规定对儿童用药和针对老年人特有和多发疾病的药品注册申请,以及临床急需、市场短缺的药品注册申请等实行优先审评。如果你的产品属于这些,并且你的申报资料如果又符合相关要求,那么恭喜你,产品快速获批的几率很大。反之,如果你的产品不属于此类,而且不幸又掉入了重复申报量大的品种中,那么产品获批就不知要等到几时了。
笔者以抗血栓畅销药氯吡格雷为例。除了原研药企赛诺菲的“波立维”及国内首仿信立泰的“泰嘉”,国内市场还有乐普药业的产品等上市;而申报等待批准的氯吡格雷产品更是高达290多条。
在这样一个众说纷纭而又前途不明的情况下,贸然进入仿制药的申请,并在政策的空隙中判断出此时为最佳时机,这是否恰当值得深思。
我国是个仿制药大国,这没有问题。事实证明,只要眼光独到并通过不断积累,仿制药企业也能成为诸如梯瓦或雷迪博士这样的行业大鳄。但是,首先应戒除急躁之心,脚踏实地做好调研及研究,并根据自己产品线的情况开发品种。这样既不给CDE添堵,也可以使企业有长足的发展。
BE试验转备案,企业责任地位凸显
来源:医药经济报 作者:郑莹莹
12月1日晚,CFDA发布了《关于化学药生物等效性试验实行备案管理的公告》(2015年第257号),正式下发文件表示自2015年12月1日起,化学药生物等效性(BE)试验由审批制改为备案管理。对于很多翘首以盼的业内人士来讲,BE备案管理的讨论终于靴子落地。一时间,本应是渐入睡眠的夜晚,不少人的朋友圈在深夜被刷屏。有朋友也在记者转发的朋友圈中写下了这么一段话:“先查再放,知己知彼,稳扎稳打,步步为营。”
采访中,业内人士表示,BE试验改为备案制对企业是一大利好,备案范围内不分进口和国产药品,促进本土药企和外企站在同一平台上进行备案登记。同时,真正落实企业承担风险的主体地位,明晰政府监管职能,进一步提高药品审评审批效率。
客观看待临床试验机构的难
通过BE备案制度,原本就需要开展BE试验的药物可由企业自行开展,等药学资料和BE结果出来了再报主管部门审评。“这样一来,节省了企业一次排队审评的时间,如果不考虑现在BE试验费用上涨和机构不接活的因素,药品审评审批时间是大大缩短的。”某不愿具名的药企研发人士向本报记者表示。
据了解,临床试验机构做BE的成本并不低,盈利却很少,很多正规机构收取的费用仅能维持正常运转。而早在7.22核查中,BE试验机构遇到了不少问题,面对风险高和盈利低的现状,不少临床机构可能会选择不再开展BE试验。有业内人士表示,“临床机构不接BE单子的情况当前表现比较明显。”
考虑BE试验和机构的现状,实际操作中企业可能并没有得到多少时间上的缩减,企业的责任和风险是加大了。“所以结果就是两个,一是接BE的机构减少了,二是BE费用涨价了,造成现在的‘有价无市’。”上述研发人士指出。
医药朋友圈形容当下的医药企业是“热锅上的蚂蚁”,压力重重。一方面,在研品种的BE试验还无法尽快申请审核和批准上市,难以维持正常盈利增长;另一方面,已上市品种的再评价,绝大多数都要通过BE来完成,失去了BE机构,上市品种前途未卜。
对此,上海某医药公司首席执行官对本报记者表示,“过去观念认为BE应该是从未失败的,但实际上,这是不可能完全达到的。之所以很多临床机构不接受BE试验,是因为其失败率很高,其中有时候还会出现企业试验的时候BE等效,但是临床机构有可能做出不等效的现象,在收费方面会出现纠纷,这个因素也会影响临床机构做BE试验的积极性。”
同时,在他看来,尽管目前企业很“痛苦”,但这也会是暂时的,随着质量的提高和行业意识的提升,按照目前CFDA的政策出台趋势,这个问题也能够得到解决。
责任主体划分明确
257号公告附件《化学药生物等效性试验备案范围和程序》指出,“部分规定的化学药,如果需要开展BE试验,可按照《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申报受理和审评审批。”还有对于BE试验终止和变更的规定,业内解读为需要企业风险自担,由企业自行判断承担的后果,这也将刺激药企从成本考虑的角度,更加注重药学研究。
虽然做BE时发现不等效,企业要撤回重新进行药学研究,再申请备案,一来一回花费了时间,但过程更科学。采访中业界人士普遍表示,这样的设置减少了企业造假情况的出现。“但为了避免多次BE试验增加研发成本,企业一定会用心把药学部分做得更扎实,甚至开展多次预实验。”上述研发人员表示。
同时,接受采访的专家表示,总体趋势是向好的,并表示乐观。“BE备案的公告主要是在责任主体发生了变化,企业责任的担子更重,而主管部门的职责更明晰。”他进一步指出,7.22核查整顿临床机构,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管制度和指导原则,再开放GLP认证的市场化运作,最后将GLP实验室的选择权放到企业身上和市场竞争上,同样由企业自行承担风险,主管部门只需要做好监管,把好质量关。
体外 OR 体内?
尽管公告出台趋势利好,但一些企业人士表示具体实操中还存在一些疑虑。“长期以来,对于仿制药质量一致性评价究竟用何种方法更为合理,从目前来看依然有些模棱两可。”上述上海某医药公司首席执行官提到,在做体外试验时,关注四条溶出曲线,如果四条溶出曲线一致,还是存在体内生物不等效的可能,而如果实现生物等效,基本上也可以实现体外溶出曲线的一致,但总有一部分药品无法做到生物等效,这样一来,仿制药产品可能就做不了备案,那么这个产品怎么办?
关于这个问题,业内依然热议。在前不久召开的2015年中国药品质量年会上,相关部门人士表示,合理选用研究方法,原则上应采用体内生物等效性的方法进行评价,同时也要开展体外方法的研究。体内和体外评价都是评价药品质量疗效安全的重要手段,是有机的整体,只有相互结合,才能够更加清楚地反映产品的质量特征。
又一例FDA批准的仿制药生物不等效
来源:识林-Kapok
2014年11月,FDA确定万灵科(Mallinckrodt)和优时比(UCB)公司出产的仿制强生公司注意力缺陷多动症(ADHD)的Concerta的仿制药失效更快、不能完全替代品牌药。FDA对生产廉价的Concerta仿制药的制药公司设定最后期限,要求这两家公司在6个月之内证明相关仿制药与品牌药等效,否则就从市场上召回相关产品。现在已过了6个月的截止期限,但FDA对相关药品未置一词。真是”只听楼梯响,不见人下来”。
美国媒体报道,来自优时比和万灵科的相关仿制药在美国占据了30%的市场份额,像CVS和Rite Aid这样的主要连锁药店,仍然在销售这些仿制药。优时比公司表示,上周向FDA提交了新的资料,将证明其仿制药与Concerta等效。而万灵科公司正计划与FDA在法庭上见分晓,起诉FDA,而不是提交证明其仿制药与Concerta等效的证据。
与此同时,来自阿特维斯(Actavis)公司的Concerta仿制药却被多家监管机构认为与品牌药等效, 其Concerta仿制药是由强生公司生产。在攫取市场份额的同时,Actavis公司也正在抬高相关药品的价格。去年11月时,Actavis公司的Concerta仿制药占据50%的市场份额,到今年5月,已经飙升至70%。
FDA在截止期过后未置一词,使很多在FDA去年11月发表声明之后预期会对美灵通和优时比公司相关产品大动干戈的分析人士大跌眼镜。当时有分析人士认为,这两家公司将会被迫采取与以色列的梯瓦(Teva)公司同样的做法。梯瓦公司曾经在2012年FDA宣布其生产的仿制安非他酮控释片(Wellbutrin XL)的仿制药与品牌药不等效之后,被迫撤出市场。
相关人士表示,之前从未发生过FDA在截止期后未置一词的情况;这些人士之前曾经以为,FDA会勒令相关公司产品撤出市场。
但FDA对仿制药与品牌药不等效的问题仍然保持关注。2014年FDA开始对仿制药扩大检验范围之后,发现美灵通和优时比公司生产的仿制药与Concerta不等效的问题。FDA表示,上述工作将主要集中于仿制药抗抑郁药、抗癫痫药、注意力缺陷多动症治疗药物,同时重点检查辉瑞公司的立普妥和阿斯利康公司的美托洛尔缓释片(Toprol XL)。但FDA在发现Concerta的仿制药出现问题后迟迟未见行动,尤其在支付方施压要求使用仿制药的情况下,使得与患者一样不明就里的医生感到无所适从。
西藏中(藏)药资源普查发现50余疑似新种
来源: 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拉萨12月2日电 (记者 赵延)记者2日从西藏自治区藏医院获悉,2015年西藏自治区中(藏)药资源普查试点野外作业工作已经结束。截至目前,普查队已从玄参科、虎耳科等中发现50余种疑似药材新种。
西藏自治区中(藏)药资源普查试点工作于2013年5月启动,这是西藏首次大面积规范化进行全区医药资源普查。普查工作分别由西藏自治区藏医院和西藏大学农牧学院组成两个中(藏)药资源普查队伍,进行走访采集样本。
据西藏自治区藏医院普查队队长扎西次仁2日介绍,目前,普查队已经完成全区30个县、1118个样地的的野外作业调查工作,累计行程达75000公里,共采集重点药材、特色药材品种分别达80余种。
扎西次仁在西藏自治区藏医院的藏药标本室向记者展示了一个植物标本,他告诉记者,这是普查队在林芝发现的一个虎耳草科的疑似新种,“对于普查队员来说,任何新种的发现都是可遇而不可求的缘分,我们将对这50余种疑似新种做进一步论证,希望这些发现能够成为全国第四次中药资源普查试点工作中有价值的发现。”
江苏省药品招标:价格大涨,这些药品春天来啦!
来源: 赛柏蓝
11月28日,江苏省公布了《2015年江苏省急(抢)救、妇产科、儿科非专利药品挂网采购入围药品》,这是全国第一份有价格的妇儿专科非专利药品直接挂网采购入围药品目录。 经与上一轮中标价对比,绝大多数该类目录中品种实现了不同程度的涨价。以下是笔者随机举的几个儿科药的例子。 由以上例子可见,各厂家的报价涨幅各有不一,但是,他们共同的特点就是,终于可以大胆地把报价涨点啦! 妇儿专科非专利药品的报价疯涨,正是由于此前招标制度的疯狂压价导致,夸张点来说,可以用久旱逢甘露来形容。虽然这只是企业一厢情愿的报价,等待他们的还有和各采购医院的议价。接下来挂网后与医院议价结果又会如何,会不会又被医院又疯狂压回去呢?这个问题目前不得而知,但是,企业有报高价格的勇气,已经非常难能可贵。 这一切,都离不开今年国家对于该类药品的一大波政策利。 (1)今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7号文,要求对妇儿专科非专利药品、急(抢)救药品、基础输液、临床用量小的药品和常用低价药品,实行集中挂网,由医院直接采购。 (2)儿童节前夕,国家卫计委成立儿童用药专家委员会,将推动建立科学规范的儿童用药指南,、提出儿童基本药物清单,推动儿童用药纳入医保目录等,大力规范和发展儿童用药在国内的配备和使用。 (3)9月2日,国家卫计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儿童用药配备使用工作的通知》,强调要落实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对妇儿专科非专利药品直接挂网采购,满足儿科临床需求。 (4)9月16日,中华医学会官网公布了儿科非专利药直接挂网采购示范药品清单(化学药),而在10月16日,中华中医药学会、中国民族医药学会联合发布了妇儿科和急救药直接挂网的示范品种(中成药、民族药)。 (5)11月13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解决药品注册申请积压实行优先审评审批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对10种药品实行优先审批,包括儿童用药品和针对老年人特有和多发疾病的药品注册申请。 继取消药品最高零售价后,儿童用药最大的优势是优先评审,在招标环节直接挂网,越过了双信封模式的价格厮杀。且相信在临床需求巨大,国家政策扶持的背景下,与医院议价的结果应该也不会太差,起码比“双信封”来得安心。 大家还记得赛柏蓝此前发布的,有关广东今年两次上调儿童药入市价的文章吗? 在这些儿童专用药中,入市价增幅最高达20%,平均增幅也达到了13.2%。且由于规定调整后的入市价增幅最高20%,也就是说,如果没有此规则,其入市价上涨或将更加明显! 目前来说,成功挤进目录才是王道。如果能进入各省的儿科非专利药品目录,实施直接挂网,企业报价都将更有底气,且适当提价也能一定程度增强产品的临床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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