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是生物医药企业尤其是初创期中小企业最重要的资产,但目前相关企业申请专利的实力还不够强随着中国创新型药企越来越多地尝试走向海外,为相关创新产品和技术构建强大的专利保护网,成为本土企业打通国际市场“任督二脉”并以此吸引投资者的重要筹码。
当你需要起草一份专利申请,描述权利要求为“特异性抗体”时,在关于“谁是这项专利发明人”的认定中以下哪个选项正确?A.系主任从某公司获得资金资助该发明;B.一个研究员设想出该目标的抗体;C.一个博士后通过简单实验分离出了抗体。
这是10月17日Leason Ellis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郑素韵博士在题为“创新企业该如何吸引投资人的目光――评估知识产权来决定投资机会”研讨会上与嘉宾互动的一个环节。令这位在美国执业多年的知识产权律师稍感意外的是,以上3个选项都有嘉宾举手,且选择比例各占1/3。
而从现场嘉宾对美国专利保护认识的差异中,也看出南京大学深圳研究院、深圳生物孵化器管理中心与深圳市华力康生物科技联合举办此次研讨会的必要性。正如郑素韵所言:“如果贵公司希望在国际生物制药的生产和供应市场上有竞争力,是该做个(专利布局的)规划了。”
最重要的资产
有数据统计,2013年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共受理国内企业专利申请42.7万件,国内企业在国际上的专利申请也达到20,897件,仅次于美、日,名列全球第三。
作为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注册专利律师,郑素韵认为企业申请专利一定要趁早,只要有意向,那么只需这家初创企业的相关想法成熟,在概念层面将要申请专利的项目内容描述到位,就可向专利机构提交申请,无需等到发明的实体原型制造出来。“专利是生物医药企业尤其是初创期中小企业最重要的资产,企业要牢牢把握这笔财富,与投资者进行谈判。”
另一方面,这类企业申请专利的实力不够强也是事实,目前本土企业参与融资的专利鲜有做到具有长期竞争力的。再者,很多企业对于专利权利要求设计的范围太窄,未形成有效的专利保护网,新颖性也有待改进,也会影响专利投资的价值,必须引起足够重视。
融资烦恼
与此同时,本土初创型生物医药企业在利用专利进行融资时不得不面对“成长的烦恼”,沟通渠道不畅、具有生物医药投资眼光以及相关专业人才与机构缺乏等,都会导致融资受阻。
深圳市华力康生物科技公司总经理徐俊对此深有体会。归国创业两年多、将“开发符合国际药品开发要求的先进制剂产品”作为核心竞争力的他们,其创始团队全部来自跨国制药高端研发部门。她表示:“目前国内创业环境不错,国家和地方政府都给予较大支持,但投融资环境尚待改善。”曾在美国学习和工作20年的徐俊认为,现阶段投融资行业对于医药领域的创新型初创企业不是很了解,虽然他们这两年积极与国内相关方接触,但还在磨合期。
广东省生物医药产学研联盟(深圳)常务副理事长王艳梅博士认为,初创期融资确实不易,某个药物的研发直至上市过程漫长,专利保护的红利短期内难以变现,要看投资方熬不熬得住。各地方政府有政策支持,深圳生物孵化器也有成功案例,但总的来说业内还在探索阶段。“专利质押抵押贷款是一大融资工具,前提是知识产权必须清晰,还有相关机构对知识产权有效可靠的价值评估,并需要法律、担保等第三方机构的参与。”
王艳梅提醒,进行知识产权融资要认清形势:一是专利价值的评估尚缺乏客观标准,国内专业从事生物制药专利价值评估的人才较少,专业从事该领域投资的也不多,这也造成技术持有者与投资者对技术价值评价的巨大差异。二是国内“专利质押抵押贷款”投资的退出机制不清晰,有可能给投资方带来巨大风险,降低其投资意愿。
团抱长大
针对融资难,国家不断推出新举措。记者留意到,2008年起,多地已开展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专利权质押融资金额累计达638亿元,年均增长112%,缓解了部分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题。采访中另有业内专家表示,创业期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单打独斗难以快速成长,抱团求发展,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不失为一条重要路径。具体到融资,中小企业建立联盟更能吸引投资人。
据王艳梅介绍,深圳高新技术产业园已有近90家生物医药技术企业进入,很希望促进他们的联合,不过,“大家在一定程度上也有竞争。同时,初创企业对未来发展的方向并不完全明确,对于各自掌握的信息缺乏分享沟通平台。”
徐俊也指出,研讨会举办的目的就是要增进企业交流合作,为本土药企走向国际规范市场搭建桥梁,但无论如何,企业“创新底子”要实。“虽然我们还没有融资,但目前的发展已达可以融资程度。我们已有自主专利,并将与耶鲁大学、麻省理工大学的教授探讨引进项目,开发自主制剂专利。”她还透露,华力康正与国内某药企合作开发高端仿制药,计划在中美两国申报,另与某中药企业合作开发植物药新型制剂产品。与国内外其他药企的接触亦在推进中,“将提供制剂技术服务。”
“国内企业在渴求融资时还应加强自我保护,在一些案例中,有出现企业和投资方洽谈失败后专利秘密被盗用的情况,因此谈判要注意保密,尽量使用书面或电子邮件留下谈判证据,防止侵权事件的发生。”郑素韵提醒,此次研讨仅是对美国专利法的一般性讨论,不等同于法律建议,每家企业的实际情况不一,具体事宜应咨询专利律师及投资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