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群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815|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临床] 临床试验稽查政策半年总结与展望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xiaoxiao 发表于 2016-2-28 17:57:0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临床试验稽查政策半年总结与展望
" L, v2 u! h' Q3 N 来源:医药经济报  作者:李宾 # K' c5 g8 O6 f9 h
8 Z5 x0 U6 M/ k) M8 x" B# I' t
 自2015年7月22日颁布117号公告后,稽查相关政策密集公布的情况持续了半年之久。2016年初似乎开始平静了。大家也许在想,或许春节之前应该是平静的。
, O/ I9 T( R  S3 k- G  临床试验稽查
1 l6 s) ^: n. a- e. [" G
下一把利剑
+ e8 B6 \- W* L5 I
' p3 F$ \, E. k: }% A3 P  117号公告以来,CFDA颁布的关于自查及核查的公告共有14个。其中,以2015年11月11日《关于8家企业11个药品注册申请不予批准的公告》和2015年12月7日《关于14家企业13个药品注册申请不予批准的公告》尤为重磅。其核查的严格程度,即使是国际一流的CRO公司,在监查中也是不能保证做到。而这两个公告仅仅是对生物等效性试验进行核查的结果。生物等效性试验一般是健康受试者,有很多工作是在实验室完成,相对于Ⅱ期和Ⅲ期临床研究而言,生物等效性研究在质量上相对容易控制。如果是Ⅱ期或Ⅲ期研究的核查结果,不知道会是怎样的景象。

2 t/ e8 K' N) \$ X+ j7 D# x* [# Q  但这把剑一直没有落下来。大家对这把利剑,既有畏惧,又有期待。畏惧是因为利剑一旦落下,又会有很多企业不能幸免;期待是因为,一旦公布核查结果,申办方和CRO公司就会了解到CFDA对Ⅱ、Ⅲ期临床研究会查到什么程度,就可以依此制定未来的监查和稽查计划。虽然申办方和CRO公司监查和稽查的目的是为了保证临床研究的质量,而非应付CFDA的核查,但在CFDA核查标准高于行业标准的情况下,了解和学习CFDA的标准是非常必要的。
2 Y% A1 F. h* I5 k8 Z' O  或许这把剑不再落下,因为很多品种已经被申办方主动撤回申请了。117号公告中列举了要自查和核查的1622个品种;8月19日CFDA发布公告,再次强调自查和核查的重要性;8月28日颁布自查情况的公告,公告称:申请人提交自查资料的注册申请为1094个,主动撤回的注册申请317个,10个既未提交自查资料也未主动撤回的注册申请的单位,对其注册申请不予批准。至此,自查阶段结束。
7 B! n& u, D( n# M2 d. W  & j( [) D$ w; H! x; w% }
不断刷新的自查数据
9 ]- A0 }' z. }% f
. p8 G3 }% D$ w( R- X  但自查数据还在更新。2015年9月9日《关于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和合同研究组织开展临床试验情况的公告》,宣布将对1094个提交自查报告的品种进行核查,包括82家Ⅰ期临床研究机构,383家Ⅱ期和Ⅲ期临床试验机构和126家CRO公司。
9 V% B$ f8 s! _2 z  X2 O: d/ q
  2015年10月15日和2015年11月6日,CFDA公告显示,分别又有18个品种和8个企业的10个品种撤回了注册申请。CFDA表示对这些品种不予核查及立案调查。
3 M3 T' e3 ^7 b; y: E4 D  2015年11月10日,颁布《药物临床试验数据现场核查要点》公告,这个公告详细列举了CFDA核查的内容,可以作为中国临床研究各方今后工作中的指导性文件,特别是对CRO公司来说,这个文件比GCP还重要。% B& L8 w* Z) I8 @/ h
  2015年11月11日,第一把利剑发出。CFDA颁布了《关于8家企业11个药品注册申请不予批准的公告》。这个公告的可贵之处在于详细列举了核查过程中发现的具体问题,从中可以看出CFDA怎样进行核查,连“动作规范”都有了。这份文件同样是今后CRO工作中的指导性文件。  F5 ^1 \+ O! E
  2015年11月26日,CFDA公告有90家企业164个品种撤回注册申请。按道理,在这个阶段即使主动撤也是要查的,但CFDA还是网开一面。
0 |* I) ?9 {% g/ B9 W: d  2015年12月3日,CFDA公告又有62家企业的87个品种主动撤回注册申请。至此,主动撤回申请的加上被动查出问题的占到1622个品种的38%。- |: I+ U/ d" J# Z7 @
  2015年12月7日CFDA发出第二把利剑——《关于14家企业13个药品注册申请不予批准的公告》。CFDA依然详细列举了核查过程中发现的具体问题。这个文件也是今后CRO临床研究工作中的指导性文件。* o& N2 u9 t, ^6 W# m; I  i( f2 y- ^
  2015年12月14日,CFDA公告,又有82家企业撤回131个品种的注册申请。
' Q& f4 `# T; Q& |4 L8 G" b  2015年12月17日,CFDA《关于进一步加强药物临床试验数据自查核查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临床研究各方的责任。12月22日又颁布《关于印发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的通知》。至此,该追究刑事责任的,程序已经有了。
( M2 u$ a' U3 ~  2015年12月31日,CFDA公布又有154家企业的224个品种主动撤回申请。
$ ]5 Y  t+ a( ]1 a- K  2016年1月20日,CFDA又公布了119个品种撤回申请。至此,主动撤回申请的加上查出问题的品种有1104个,占核查名单的68%。这从某种程度上显示,最初列出的自查及核查名单还是非常有针对性的。3 I# ]/ O# i8 Y3 m& I% H5 p) B
  对于这半年来的自查核查,业界有不同的声音。我们可以肯定的是,通过这次自查和核查,中国临床研究的状况会有一个很大的改观。这种改观对真正想研发新药的企业和正规操作的CRO公司是有利的,是一个去伪存真的过程。总的来讲,不管CFDA怎么严格,只要你没有作假,怎么查都不怕
. I5 d0 @% O4 l! I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药群论坛 ( 蜀ICP备15007902号 )

GMT+8, 2024-5-7 08:20 AM , Processed in 0.084037 second(s), 17 queries .

本论坛拒绝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在本论坛发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的言论! X3.2

© 2011-2014 免责声明:药群网所有内容仅代表发表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论坛立场。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