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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投稿] 【原创】专利侵权与授权有联系么?容易混淆的两个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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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蘑菇1982 发表于 2015-4-16 15:25:5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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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专利侵权与授权有联系么?容易混淆的两个概念!药群论坛  蘑菇1982
先讲专利侵权,这里先引入一个概念 全部覆盖原则:被控侵权的产品或者方法包含独立权利要求的所有必要技术特征才能构成侵权。如果“被诉侵权技术方案的技术特征与权利要求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相比,缺少权利要求记载的一个以上的技术特征,不侵权。从以上我们可以看到,独立权利要求书撰写的重要性,为了最大范围的保护自己的产品和最有效的遏制竞争对手,独权的技术特征越少越好,描述越简单越好。尽量写入的是核心技术特征,其
他人要想制造同类产品必需使用独权中的必要技术特征是最好的。而专利仅仅授权并不能构成侵权,只有侵权方使用了与原专利相同或者保护的技术特征进行了使用、制造、销售等以盈利为目的的行为才构成侵权,而授权只需要符合专利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即可。一般情况下,授权和侵权不构成必然联系。

举例说明
对比文件公开C产品,独立权利中必要技术特征:A由金属制成
现有专利 C产品,独立权利中必要技术特征:A由金属铜制成

现有专利中,发明人经过大量对比试验,发现铜材料制备A达到了其他金属铝、铁等无法达到的预期效果,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对比文件及已有技术无法预料其产生的有益效果,现有专利具有新颖性、创造性,满足授权条件。现有专利授权了,发明人拥有自己的权利,但对比文件拥有专利权的情况下,现有专利发明人用自己技术制造产品会构成侵权。因为金属铜落在金属的范围之内,发明人只能使用其他材料或者让产品缺少对比文件专利独权中的某个技术特征进行产品生产。而现有专利产品确实好,采用除铜外的任何一种别的金属都达不到采用铜的效果,产品具有市场竞争力,现有专利的专利权人可以考虑和对比文件的专利权人进行交叉许可,这样双方都获得收益,实现双赢。具体实施要看原发明创造的专利权人和欲改进发明创造的专利权人之间的协议规定。这就是我们说的专利是无形资产但它可用来贸易,交叉许可就是实现形式之一。


行了蘑菇今天举的例子有些特殊,当然也是为了大家能够理解.
大家有什么问题回帖交流或者上论坛的官方群我们一起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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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楼主| 蘑菇1982 发表于 2015-4-16 17:01:00 | 只看该作者
这是我引用书中对等同原则的解释,里面有案例分析,之所以使用等同原则是因为现有专利侵权手段的复杂性和隐秘性越来越高,使用等同原则判断这些案例更加合适,有兴趣的可以学习,虽然例子不是药物专利的例子,但目的是培养这种思维模式,能够举一反三就会有进步,我也争取找些好的药物专利的例子分享给大家!

“等同原则”是专利侵权判定中的一项重要原则,也是法院在判定专利侵权时适用最多的一个原则。它是指被控侵权物(产品或方法)中有一个或者一个以上技术特征经与专利独立权利要求保护的技术特征相比,从字面上看不相同,但经过分析可以认定两者是相等同的技术特征。这种情况下,应当认定被控侵权物(产品或方法)落入了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1853年的威南诉丹麦德一案是美国最早使用等同原则判定专利侵权的案例之一。威南设计了一种呈圆锥形的,可以平均分配压力的车厢,该车厢获得了专利。丹麦德也设计了一种车厢,该车厢的车厢上部呈八角形,下部为到金字塔形。威南诉丹麦德专利侵权。一审法院认为,威南的专利权利要求规定车厢为圆锥形,丹麦德设计的车厢不是圆锥形,所以侵权不成立。美国最高院认为,专利权人不可能造出一个绝对的圆锥体;如果被告的车厢的形状已经与圆锥体足够接近,它的功能和效果和专利基本一样,法院应该判定专利侵权成立。鉴于这个案子的特殊情况,法院应采取特别措施保护专利权人的利益,这种特别措施后来被称为等同原则。
等同原则在我国专利侵权诉讼实践中早已被应用,但直到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才在《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2001)法释字第21号]中第一次对等同原则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该规定第十七条:“专利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所称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是指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应当以权利要求书中明确记载的必要技术特征所确定的范围为准,也包括与该必要技术特征相等同的特征所确定的范围。”该条明确规定将专利侵权所适用的保护范围不仅包括覆盖专利权利要求书中所记载的技术特征,还扩展到与权利要求书中所记载的技术特征等同的技术特征,即等同特征。“等同特征”又称等同物,是指与所记载的技术特征以基本相同的手段,实现基本相同的功能,达到基本相同的效果,并且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无需经过创造性劳动就能够联想到的特征。
被控侵权物中,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技术特征,是专利权利要求中相应技术特征的等同特征:
1.被控侵权物中的技术特征与专利权利要求中的相应技术特征相比,以基本相同的手段,实现基本相同的功能,产生了基本相同的效果;
2.对该专利所属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说,通过阅读专利权利要求和说明书,无需经过创造性劳动就能够联想到的技术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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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pig0921 发表于 2015-4-21 11:02:13 | 只看该作者
请教现专利权人使用铜原料侵权,而对比专利权人若使用铜原料是否侵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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