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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细看江苏省药采方案:血腥气息已扑面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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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nydymt 发表于 2016-3-3 16:22:0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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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药采方案要求,在省级入围基础上,由市级卫生部门联合有关方面进行价格谈判,确定成效产品及价格。“价格谈判”方案虽然只有简单两页,但笔者却隐约闻到一股杀价的血腥气息••••••


江苏向来都是富庶之地。据报道,“十二五”时期,江苏地区生产总值连跨三个万亿元台阶,超过7万亿元,年均增长9.6%。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突破1.4万美元。

2015年,江苏被列为国家综合医改试点省。有关数据显示,2015年Q1-Q3全国29省份医院(≥100张床位)药品销售金额高达6331亿元(按照医院购进价计算),同比增长6.04%,其中,江苏省以492亿元的药品销售金额、同比增速12.11%的亮丽成绩位列广东之后,位居亚军。
这样的一个用药大省,药品集中采购的举动当然颇受业界关注。2015年年底,江苏省正式下发药品集中采购方案(简称:方案),在交易规则方面,尝试了探索基本药物和非基本药物在同一个平台、用同一种办法采购,发挥批量采购优势,并在以省为单位药品集中采购基础上,增强了医疗机构在药品招标采购中的参与度。

| 限价维护,切不可因“小”失“大”
《方案》中的上限价,涉及江苏省采购平台上的药品供应价,涉及国管平台最低中标价,同时,涉及江苏省物价局提供的药店药品零售价。
今年年初的江苏省医药价格工作座谈会就明确指出,2016年,江苏省要改革药品价格管理机制,应以价格管理需要为出发点,以保持市场价格稳定为目标,制定新的药品价格行为规则,充分发挥价格部门在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的作用,管好公立医疗机构严格落实药品零差率政策。鉴于此,药企除了维护好中标(入围)价、在线交易价、实际供货价这三个价格外,平常也要做好不同品规零售价格体系的管理工作,谨防因小失大。

| 步福建后尘,省级入围地市谈判
记得福建招标方案刚出炉时,曾引起业界一片哗然,有的投标同仁认为:产品在省级入围的基础上,还要经历片区价格谈判,这是赤裸裸的二次议价。
事实证明,在7号文及70号文的背景下,各省招标正在转换思路,与其开展二次议价被人炮轰,不如省级入围下面开展价格谈判。因此,市级医疗机构组织开展价格谈判,从正统的文字角度理解上来讲,应该是在省级入围的基础上第二次价格谈判。所以,并不存在什么二次议价之说。因此,继福建之后,江苏招标快速跟进,要求在省级入围的基础上,由市级卫生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价格谈判,最终确定价格。这一点从政策角度解释,合情合理。但令人感到费解的是,相对福建而言,江苏在地市级谈判时,医疗机构的药品采购数量,仅供入围企业在价格谈判时进行参考。那么,这个采购数量,最终能否成为实实在在量价挂购落地的“靴子”?看来还有待时间进一步检验。

| 困扰来了,过保护期的专利药品高价中标艰难
《方案》规定,对竞价采购药品实行双信封评审。而在评审分组中,把不在保护期内的专利药品、首次仿制专利的药品、通过质量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品,药品注册分类第二类新药(监测期内)划为了一组。不难看出,评审分组的划分,将使不在保护期内的专利药品面临价格下行的压力。
以往的招标方案中,不在保护期内的专利药品往往与首仿药品分属不同标的,各中各的。但随着国家陆续开展药品价格改革、进行医保支付标准制定、加强药品招标采购完善等工作的推进以及国家对推动医药产业创新升级的高度重视,不在保护期内的专利药品除了要与首仿药品同组竞争外,还迎来了虎狼之师的挑战——通过质量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品。此前发布的《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征求意见稿)》要求,对2007年10月1日前批准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年版)中化学药品仿制药口服固体制剂,应在2018年底之前完成一致性评价。因此,在两标合一的大背景下,降价的铡刀已经举起,过保护期的专利药品要想高价中标,预计将十分艰难。

| 降价力度疯狂?片区采购砍价的猜想
《方案》要求,在省级入围基础上,由市级卫生部门联合有关方面进行价格谈判,确定成效产品及价格。“价格谈判”方案虽然只有简单两页,但笔者却隐约闻到一股杀价的血腥气息••••••
1、医保支付标准成为衡量标准。《方案》要求,价格谈判工作要在遵循临床常用必需、剂型规格适宜、包装使用方便、量价挂钩、公平合理的原则,结合医保支付标准进行。而据业界消息流传,江苏医保支付标准的制定将从调动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价格谈判的积极性出发,让医疗机构站在价格谈判的前沿阵地,让药品价格充分竞争降价。
2.砍价模式恐再上演。《方案》规定,对同一评审分组产品以省辖市为单位,医疗卫生机构最多选择2家,基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必须选择1家报价最低者。在经历省级入围的搏杀后,如果想进入各辖区医疗机构进行销售,恐怕除了再次降价,毫无选择。专家和企业在网上进行价格谈判,除非谈判医生属于全科专家,否则一旦碰上跨科室专家进行价格谈判,那么就几乎像盲人摸象——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什么样的后果都有可能出现,去年的西南某省强行砍价,就是前车之鉴。

本文系新康界原创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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