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9月11日,CFDA发布《已上市中药生产工艺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简称“正式稿”,下同)的通告。在中药正式稿发布前, CFDA于8月29日发布了《已上市化学药品生产工艺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9月7日,CDE开始网上征求《生物制品上市后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意见。 如此,三类药品的工艺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有望在2017年全部发布完毕。而随着工艺变更指导原则全部发布,CFDA飞检就有了理论依据。工艺核对的飞检,对于企业来说关乎生存,因此各生产企业应尽快开展工艺变更研究。 工艺变更飞检已经开始
2016年8月9日,CFDA公开征求《关于开展药品生产工艺核对工作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原定于2016年9月10日修改意见征集完毕,药品生产企业于2016年10月1日前完成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报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对企业自查情况进行汇总,填写自查情况汇总表并于2016年11月1日前上报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按征求意见稿,药品生产企业应于2017年6月30日前完成在产品种生产工艺的研究验证、实际生产工艺与批准生产工艺不一致的提交补充申请等相关工作,其他暂不生产品种应于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上述工作;未按时完成的,2017年6月30日停止生产。 此外,2016年11月1日起,CFDA会组织专家对药品生产企业针对生产工艺开展飞检。如表1所示,2016年12月CFDA在飞检时就已经开始检查工艺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