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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快讯] 三部委启动首批基药定点生产招标 共4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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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梦 发表于 2014-8-4 17:18:2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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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委启动首批基药定点生产招标 共4品种

  • 2014-08-04
  • 来源:米内网综合

    核心提示:近日,工信部、卫计委、药监局三部委联合发布2014年基药定点生产企业招标公告(后附通知及公告),甲巯咪唑片等4个首批定点生产药品品规启动招标。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三部委联合发布2014年基药定点生产企业招标公告(后附通知及公告),甲巯咪唑片等4个首批定点生产药品品规启动招标。
该招标公告显示,去乙酰毛花苷注射液(2ml:0.4mg)、甲巯咪唑片(5mg)、洛贝林注射液(1ml:3mg、1ml:10mg)、多巴酚丁胺注射液 (2ml:20mg)作为首批招标品种,评审标准包括企业综合实力、产品生产条件、质量保障能力、市场销售情况等,中标企业原则上两家中标,若只有一家企业符合资质,则仅一家中标。
招标规则中对综合实力等的要求意味着,国内规模企业或能从定点生产企业遴选过程中脱颖而出。首批招标的4个品种涉及多家上市公司,包括上海医药、复星医药、华润双鹤、白云山等生产企业,企业品种迎来“复活”的机遇。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
关于委托开展基本药物定点生产企业招标工作的通知
工信厅联消费函〔2014〕506号
国家人口计生委药具管理中心:
为落实《关于开展用量小、临床必需的基本药物品种定点生产试点的通知》(工信部联消费〔2012〕512号),经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研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委托你中心承担基本药物定点生产企业招标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由你中心根据“基本药物定点生产试点协调机制”确定的《基本药物定点生产企业招标方案》(见附件),制定招标实施细则,在规定的时间发布招标文件,组织评审,并将结果报“基本药物定点生产试点协调机制”核准;
三、招标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落实责任,严格管理,并接受相关部门全过程监督。
特此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4年7月31日
2014年度基本药物定点生产企业招标公告
受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委托,国家人口计生委药具管理中心负责2014年度基本药物定点生产企业招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2014年度基本药物定点生产企业招标(JYDDSC-2014)
二、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与邀请招标相结合,通过招标选择生产企业,为各级公立医疗机构供应定点生产试点品种。
三、招标原则
招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科学评审,规范运作,接受监督。
四、招标品种及规格
去乙酰毛花苷注射液 规格:2ml:0.4mg;
甲巯咪唑片 规格:5mg;
洛贝林注射液 规格:1ml:3mg、1ml:10mg;
多巴酚丁胺注射液 规格:2ml:20mg。
五、投标条件
1. 投标企业必须具备合法生产资质,相关品种的生产许可,依法生产经营,资信状况良好,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 投标企业必须具有生产合规药品、保证产品质量和稳定供应的能力。
3. 投标企业近2年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及严重不良社会影响。
六、招标程序
1. 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发布2014年度基本药物定点生产企业招标公告,并向拟投标生产企业免费提供招标文件。
2.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4年8月20日下午17:00。
3. 收到投标文件后,对投标企业进行资格预审。
4. 组织专家对投标文件评审,每个品种中标企业原则上为两家,只有一家企业符合招标要求的,可以选择一家企业中标。
5. 根据投标企业申报及供货区域划分办法,确定中标企业和产品供货区域。
6. 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公示中标结果。
七、招标纪律
企业提供的有关材料和说明必须真实有效,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若提供虚假材料、以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八、投标地址及联系方式
投标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甲14号
国家人口计生委药具管理中心法规采购处
邮 编:100081
联 系 人: 张爱民 010-62116622转3080
李 静 010-62116622转3072
传 真:010-62111865
九、解释权
以上条款由国家人口计生委药具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国家人口计生委药具管理中心
2014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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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北京-丹丹 发表于 2014-8-4 22:28:04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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