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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快讯] GSK案:药品「单独定价」背后的税与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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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丹丹 发表于 2014-5-18 09:27:0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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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陆志霖 来源:羊城晚报

历时近一年的葛兰素史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下称“GSK”)涉嫌行贿案宣告侦查终结,GSK通过转移定价做高药品价格,再通过“长城计划”、“龙腾计划”等采用行贿手段让医院进行排他性采购。此事一经披露,在业内引发热议。15日,有业内权威人士透露,转移定价并非GSK一家的做法,GSK药品中外价差离谱的说法并不准确。

调查—“7倍价差”或不成立

据新华社的报道,“以知名药品贺普丁为例,在中国的出厂价是142元,而在韩国只有18元,在加拿大不到26元,在英国不到30元,在德国、日本等国家,其出厂价也远远低于中国。也就是说,购买一盒贺普丁,中国的患者要比其他国家付出高得多的代价”,认为“该公司在华销售的药品价格最高可达其他国家的7倍”。

“上述说法,实际上是以国内一盒药品的价格与国外一粒药品的价格作对比,这么对比就有点乌龙了。”昨日,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部委官员向记者说。

为确认该官员的说法,记者昨日查询了日本、法国、美国等国家零售的贺普丁价格。在日本厚生省官网上公开的《使用药剂价格(药价基准)》目录上记者看到,日本100mg的贺普丁药物价格为639.8日元一粒,折合人民币约39元。在美国的一家药品比价网站,记者看到同样100mg的贺普丁,一粒的价格为3.73美元,折合人民币约23元。在法国的维达药典刊载的最新报价上,贺普丁为90.02欧元(20粒/盒),折合人民币约38元一粒。

而在中国,100mg的贺普丁,经价格部门核准的最高零售价为207元(14粒/盒),即一粒约14元。如此计算下来,中国贺普丁的最终销售价格比其他国家价格要低得多。

秘密—:“转移定价”是为避税

可见进口药价格高并非中国独有的情况。有业内人士表示,“转移定价”这样的定价策略,其实很多进口产品都在使用,也是很多外资企业普遍采用的避税方法。

上述人士指出,在国际贸易中,有些国家和地区如巴哈马、英属维京群岛、克门群岛、塞舌尔等,在很多方面都是免税的。产品经由一些免税或者税收优惠国家转移到另一个国家,在实现价格提高的同时,还可以免支付或者少支付所得税、增值税等各类税收,从而实现避税。因此,很多企业通过在海外设立离岸公司,用多次转贸易的方式,将最终进入中国的价格做高。这样,从商品进口流程上看,产品是经过了好几个公司的生产、加工之后,才达到最终的价格。

而以GSK为例,通过在海外市场实行一次转移定价,提高药品的报关价格,将高额利润预留在境外,实现避税。进入中国后,只需在价格上预结贿赂销售费用用于拓展销售团队和贿赂通关。实现在华的利润已经不是企业的目的,拉动销售才是王道。因此,业界常戏称国内的药品价格实际上已经是一个“含贿价”。

据悉,从2012年8月开始,由国税总局、卫生部牵头,共七部委参与的一项发票专项整治行动就将矛头对准了医药行业。业内估计,正是GSK在收入大幅增长、2012年达到69.75亿元人民币的前提下,2012年营业利润竟为亏损1.88亿元这一奇怪现象,引发了有关部门的怀疑。

质疑:保护期后为何仍享优惠

据悉,由于外资药企的进口药多是原研药,在研发上投入了大量资金,各国都对原研药或品牌药的价格实施专门保护。中国也不例外。2001年,原国家计委设定了原研药单独定价权,大部分外资药品获得了这一资格。

但业界普遍质疑的是,在国外,过了专利保护后原研药的价格会大幅下降,而在中国,已过专利保护期的进口药仍能享受“单独定价”的优惠政策。

2010年以来,贺普丁专利药资格到期,大量国内仿制药即将上市,但目前其价格仍为仿制药的三倍。“单独定价”获得的利润空间,更便于企业将其转化为贿赂销售的费用。

令业界无奈的是,中国仿制药企业众多,质量参差不齐,为争夺市场,将仿制药价格压到极低。而在国外,品牌药和仿制药之间的价差并不十分明显。业界担心,一旦要外资药降价,到最后死的一定是国内的仿制药。

反思:打击商业贿赂要动真格

“尽管关于药价的细节有误,但是大方向并没有错,GSK在中国大肆实施商业贿赂行为,这必须打击。”上述部委官员表示。

早在2006年,医药界就展开了一次大规模的反商业贿赂行动。当时的卫生部首先拿药企开刀,甚至发话“不惜药企关门”,对业界震动极大。但多年来,“回扣”、“开单提成”等医药购销的“潜规则”依旧盛行。有业内人士指出,随着医改的深入,在对医药商业贿赂动真格的同时,公立医院改革也应逐渐推进,否则将前功尽弃,前路更加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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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baichenshan 发表于 2014-5-18 10:27:33 | 只看该作者
谢谢分享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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