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群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777|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新药快讯] 大数据透视药品审评之1.1类新药篇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北京-丹丹 发表于 2014-6-7 09:38:3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2014-06-06 魔方君 医药魔方数据
大数据透视药品审评之1.1类新药篇



Hi,这里是搜索“医药”排名第一的微刊哦

大数据思路与此前的数据分析具有完全不同的视角,传统数据分析需要依赖数据的精确性,注重由A到B的推导式关联;而大数据则以全貌窥世界,更容易观察到整体的势能。此前医药魔方整理过一期《大数据透视药品审评之仿制药篇》(回复:30或透视),率先以大数据的思路来审视药品审评,以试图揭示规律与问题。那么,本期我们延续这个话题,再转到1.1类化药审评上。
鉴于有的朋友没有读到上一篇,我这里再次重申一下数据整理的标准:
1、审评排队时限:对企业而言,我们并不关心具体的审评时限是从取得受理号开始,还是从排完队才开始计时。在这里,我提出这个新的定义,即从取得受理之日起,至完成评审动作(包含批准、不批准、终止、退审等多种终点状态)所需要的时间,简称审排时限。
2、受理日期:与CFDA定义相同。
3、审结日期:完成审评的日期,包括各种审评结束状态,例如:受理号标记状态为完成审评、进入行政审批、待制证、终止审评或退审等。
4、本统计仅为1.1类化学药受理号,不含其他类别,不含补充申请。
5、不批准中包括了终止审评等负面审结情况。
6、需特别强调的是,至今日尚未审结的1.1类化药受理号不在统计之中。比如:今年一季度恒瑞疯狂申报1类新药的情况,在本文中即没有体现。
一、时间角度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从图可以看出如下几点:
1、1.1类化药的审结时限明显短于仿制药。除2008年外,大部分仿制药的审排时限小于365天,其次为730天以内。
2、 从数量上,2009年之前审结的1.1化药受理号较多,2009-2012年1.1类审结数量相对较少,2013年则数量略有增多。这反应出2007年新办法实施之后,创新药的申请数量也出现了明显的下降。
3、批准生产的散点连线后呈现出七星北斗之形态,冥冥中预示着这些品种将会为我国医药产业带来希望。
4、整体上批准临床的情况还是非常多的,不批准情况相对较少。然而,更多的新药都仅仅拿到临床批件而已。
二、数量角度
(一)受理日期与累计批准数量的关系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几点分析:
1、以批准临床为例,从其线性的斜率可以判知,2008年之前申报数量较多,而2008-2011年数量下降,2011年之后又逐步增加,斜率直追2008年之前。
2、位于最下端的批准生产的曲线,止于2012年初(距今2年多);而批准临床和不批准的曲线,则止于2013年中旬(距今1年)。这说明批准生产的审结时限大约为2年多比批准临床和不批准的情况要超出1年多时间

(二)审结日期与累计批准数量的关系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1、与上图相比,批准临床的曲线更趋于成为一条直线,即虽然申请数量下降,但批准临床的数量并未明显低于此前,说明近年的1.1类化药的临床审批通过率是在增大的,远远高于批准生产。这也带来了一个新的问题,见下条。
2、上面几张图均鲜明地指出,扣除已批产和不批准的近150个受理号,仍然有近500个1.1类化药的临床批件尚在临床阶段。如此众多的1.1类新药临床批件的命运将会是如何呢?如果大部分获批,会成为时代笑话;如果大部分被枪毙,则是一个不小的悲剧。至少有一点,未来1.1类新药的临床审批通过率要有所控制,否则只会越来越麻烦。

声明:
1、本号所有文章均为独家统计,版权归医药魔方所有。未经许可,严禁任何机构和公众号转载,严禁用于商业用途。
2、虽然本号统计数据极为严谨,但难免出现疏忽。若发现有任何错误或问题,非常欢迎随时联系我指正,共同完善!
3、联系方式:
   医药魔方,ID:yiyaomofang   服务功能为主
   魔方数据,ID:iyiyaomofang  干货文章基地
   魔方君,ID:pharmcube     个人微信号哦
   点击右上角,[添加朋友],只需输入“医药”,排在第一位必是魔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沙发
一场梦 发表于 2014-6-9 08:51:37 | 只看该作者
好资料,学习学习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药群论坛 ( 蜀ICP备15007902号 )

GMT+8, 2025-5-10 08:51 PM , Processed in 0.083810 second(s), 17 queries .

本论坛拒绝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在本论坛发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的言论! X3.2

© 2011-2014 免责声明:药群网所有内容仅代表发表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论坛立场。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