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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食品用香料生产许可工作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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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悄悄 发表于 2014-9-23 13:08:5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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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0]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食品用香料生产许可工作的复函
食药监办食监一函〔2014〕451号
2014年09月16日 发布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你局《关于食品添加剂食品用香料生产许可有关问题的请示》(闽食药监食生〔2014〕12号)收悉。经商国家卫生计生委,现函复如下: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食品司《关于食品用香料标准执行问题的复函》(国卫食品标便函〔2014〕122号,详见附件),已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相关标准的食品用香料品种,其质量规格应符合该品种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相关标准。对于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相关标准的食品用香料,应当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用香料通则》(GB29938-2013)执行。

  附件:国家卫生计生委食品司关于食品用香料标准执行问题的复函(国卫食品标便函〔2014〕122号)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2014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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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监办食监一函〔2014〕451号 附件.pdf

http://www.sda.gov.cn/WS01/CL1602/1065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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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朵朵7 发表于 2014-9-23 14:12:41 | 只看该作者
谢谢楼主,了解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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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godme 发表于 2014-9-28 09:08:57 | 只看该作者
看看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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