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五条 申请人在申报药品注册时,报送虚假药品注册申报资料和样品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批准。自发现之日起,3年内不受理其申报该品种的药品注册申请,1年内不受理其所有药品注册申请;已受理的不予批准。药品监管部门将组织对该申请人此前获得的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进行追溯检查,发现弄虚作假行为的,依据《药品管理法》的规定,撤销相关药品批准证明文件,5年内不受理其所有药品注册申请。- S. o- Q! k7 N3 S @4 ]
r# l4 t) m, }0 |---第一句话1年内不受理其所有药品注册申请,第2句话是5年内不受理其所有药品注册申请,哪个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