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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投稿] 【原创】从一个侵权案例谈专利从权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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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蘑菇1982 发表于 2015-4-13 16:32:2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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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创】从一个侵权案例谈专利从权重要性
药群论坛  版主蘑菇192的原创
由于专利审查员的对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判断的理解和判断失误,导致专利被错误的授权,对申请人来讲这是个甜蜜的错误、美丽的错误;由于专利审查员对申请的发明甚至技术领域可能不够熟悉,不同的专利审查员背景技术及考虑的角度不同导致失误。国内企业对专利的保护意识薄弱,不知道如何用专利去维护自己的利益。

举个例子吧,李某于89年1月发明一种新型的磨砖机并申请了一项实用新型专利,与现有技术相比,该磨砖机有两个技术特征A和B,A为实现该发明必要的技术特征,B为附加技术特征。该专利于90年6月被授予专利权。而李某后期发现张某生产了磨砖机(磨砖机带有特征A和B),并在专利期内销售获取利润,李某将张某告上法庭,认为张某此行为构成侵权,严重损害了李某的利益。而未想到张某依专利法第第六十二条在专利侵权纠纷中,被控侵权人有证据证明其实施的技术或者设计属于现有技术或者现有设计的,不构成侵犯专利权。李某在专利中未将技术特征B写入权利要求书中,而是写入实施例中。而含有A特征的产品在87年9月已经由被告生产,李某于89年申请的专利不具有新颖性。

看到上面这个案例,李某的教训是惨痛的,自己的劳动成果被张某无偿使用。分

析一下李某败诉的原因

1、没有找到背景技术与本发明特征的分界面,A是为实现本发明必需共有技术特征,B为区别技术特征,李某应该将具有创造性的部分写入权利要求书中。

2、李某只写了独立权利要求,而没有写从属权利要求,跟根据专利审查指南的规定,对权力要求书修改的原则是:保护范围只允许缩小,不能扩大;权力要求书修改不允许增加原权利要求未包含的技术特征,权力要求书修改进入死角,无法更改,如果原权利要求书包含从权项,可以 将从权项加入主权项,缩小范围保证授权稳定性。

这次就讲这么多吧,一个专利的保护一般是要由面及点的,形成倒金字塔形状,而撰写非常关键。专利侵权这一块很复杂的,而打官司的律师多是有专业背景的,案件的分析经常是既要看权利要求书又要看说明书的内容,分析起来是复杂,有技术背景和对法规的深刻解读能力结合非常重要。有时间蘑菇给大家做个案例分析就制剂组合物这方面的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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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论坛管理 发表于 2015-4-13 17:14:52 | 只看该作者
不错,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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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刘红丽 发表于 2015-4-13 17:29:21 | 只看该作者
谢谢楼主,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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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yanqfcc 发表于 2015-4-13 17:38:33 | 只看该作者
蘑菇好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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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杀生丸 发表于 2015-4-13 18:54:27 | 只看该作者
不错,好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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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驷髦 发表于 2015-4-13 20:46:27 | 只看该作者
又涨姿势了,感谢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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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aiyao 发表于 2015-4-13 21:57:34 | 只看该作者
不错,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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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yzhx66 发表于 2015-4-14 08:55:47 | 只看该作者
谢谢分享!学习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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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wstiantian528 发表于 2015-4-14 09:30:12 | 只看该作者
从案例上来说,申请人有错,A和B都要兼顾,审核专利的人也出现了偏差,按常理来说,A也是要具有新颖性的,它写在权得要求书中,同样的,更重要的,B才是该专利的核心部分,但是没有写进权利要求书;可想而知,一个好的专利撰写人或者代理人,对一个专利的形成,产生及保护知识产权方面,是多么的重要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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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lixianjunh 发表于 2015-4-14 15:24:43 | 只看该作者
学习了,顺便悄悄的带走1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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