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群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707|回复: 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省局] 省局关于转发《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风湿安泰片修订说明书的通知》的通知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淡定 发表于 2015-5-9 10:22:0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省局关于转发《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风湿安泰片修订说明书的通知》的通知
(黑食药监药注函〔2015〕25号)
各市(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现将《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风湿安泰片修订说明书的通知》(食药监办药化管〔2015〕5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通知辖区内药品生产企业认真贯彻执行。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4月29日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风湿安泰片修订说明书的通知

(食药监办药化管〔2015〕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控制临床用药风险,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监测评价结果,决定对风湿安泰片说明书进行修订(见附件)。请通知行政区域内有关药品生产企业做好以下工作:
  
  一、在2015年5月20日前,依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附件要求,提出修订说明书的补充申请报备案。说明书的其他内容应当与原批准内容一致。补充申请备案之日起生产的药品,不得继续使用原药品说明书。
  
  二、应当将说明书修订的内容及时通知相关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等单位,并在补充申请备案后6个月内对已出厂的药品说明书予以更换。
  
  三、药品标签涉及相关内容的,应当一并修订。

  附件:风湿安泰片说明书修订要求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5年4月2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沙发
 楼主| 淡定 发表于 2015-5-9 11:41:36 | 只看该作者
省局总是慢半拍!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药群论坛 ( 蜀ICP备15007902号 )

GMT+8, 2024-4-28 12:23 PM , Processed in 0.095135 second(s), 18 queries .

本论坛拒绝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在本论坛发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的言论! X3.2

© 2011-2014 免责声明:药群网所有内容仅代表发表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论坛立场。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