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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核查] FDA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问题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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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武汉-南方 发表于 2015-7-10 22:40:4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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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上半年CFDA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问题汇总

标题:中药化药共线生产问题   [2015-06-03]            

[内容] 化药注射剂年内几乎不生产,经过清洁验证后能否阶段性生产中药注射剂?

[回复]你好,目前没有明确的规定要求化药注射剂与中药注射剂要建立分别独立的生产线,但我们还是提倡直接接触药品的设备管道专用,若共用生产线并采用阶段式生产方式,除进行必要的清洁验证外,请考虑中药注射夜的相关成分(包括微量成分)与化药的反应生成物。

                 

标题:中成药的提取批量与制剂批量必须保持一致吗?      [2015-05-29]

[内容] 老师,您好!中成药有提取和制剂两部分,在药品注册生产现场检查时,是否需要提取批量与制剂批量必须保持一致?谢谢回复!

[回复] 你好,中成药注册生产现场检查,对于提取批量与制剂批量控制是严格根据你企业注册资料实施现场检查的,企业提取每批投料量、每批成品批量均应在注册资料中明确规定。

                                    

标题:新建车间进行GMP认证需要查验电子监管情况吗?   [2015-05-26]

[内容]老师您好,我公司进行了异地迁建,即将申报注射剂GMP认证。由于还没有获取GMP证书,药品电子监管网不办理入网手续,导致企业内的电子监管设备无法调试,相关文件虽已起草但没有实施。在新车间GMP认证检查时,可否暂不实施电子监管,在线产品也不上市销售。

[回复] 你好,根据你提出的上述问题,在药品GMP认证现场检查时检查员会给予考虑,不会因电子监管问题影响你公司的认证。

                 

标题:在已经通过新版GMP认证的无菌原料药生产车间预留处,新增一条生产线,如何申请GMP认证?   [2015-05-21]

[内容]关于在已经通过新版GMP认证的无菌原料药生产车间预留的地方,新增一条生产线,如何申请GMP认证的问题,想咨询一下!

公司现有的无菌原料药车间已经通过新版GMP认证,为了扩大产能,在原车间预留的地方,拟新增一条“精制、烘干、包装”生产线(原车间通过新版GMP认证的部分继续使用);因事先已预留地方,空调系统、公用工程系统、水系统全部都是现成的,只需接到位即可;人流、物流跟原车间一致。

上述情况,申请GMP认证的时候,是否仍旧按照新建车间的申报资料要求,报送全套GMP认证申报资料?还是有其他的相关要求!请指教,谢谢!

[回复]你好,根据你描述的情况,应该按新增生产线来对待,并按照新车间的申报资料要求,报送全套GMP认证申报资料。因该认证范围属省级药品认证机构实施,故具体问题请你向省局相关部门咨询。

                 

标题:药品GMP认证申请材料准备   [2015-05-20]

[内容]老师您好,请问一下注射剂品种GMP认证申请时除了需要准备纸质申请表及申请资料外,还需要准备什么材料,还要进行什么填报工作啊?

[回复] 您好!药品GMP认证申请经国家总局受理和服务中心受理后,请登录我中心网站http://www.cfdi.org.cn/,选择“网上办事”中的“网上填报”栏目,点击“药品GMP认证信息填报”,按照《使用说明》填报相关内容。

                 

标题:获取新版GMP证书   [2015-05-04]

[内容]老师您好!我们公司的大容量注射剂(聚丙烯输液瓶)的车间新版GMP认证已2015年3月6日公示结束,现已过了快1至2个月的时间,还没有公布,此类情况应向哪个部门咨询?谢谢老师!

[回复] 您好,药品GMP认证公告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具体请咨询总局药品化妆品监管司药品生产监督处,或登录总局网站www.cfda.gov.cn查询。

                 

标题:请问一下为什么GMP认证公告在2月10日后就没有更新     [2015-04-30]

[内容] 2月16日公示那批至今还没认证公告,按规定不是得20个工作日内出认证公告吗?

[回复] 您好,药品GMP认证公告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具体请咨询总局药品化妆品监管司药品生产监督处,或登录总局网站www.cfda.gov.cn查询。

                 

标题:现在申请药品GMP认证是否需要使用“GMP认证申请书电子填报软件(version1.0”)?    [2015-04-24]

[内容] 老师,您好,该网站的下载区有“GMP认证申请书电子填报软件(version1.0”,这个软件失效了吗?现在申请GMP认证,需要使用这个软件吗?

[回复]您好,我中心现已要求使用“药品GMP认证信息填报系统”(具体位置见“网上办事”栏目下的“网上填报”)填报认证信息,具体要求见本网站通知通告栏目“关于药品GMP认证信息填报的说明”。为避免混淆,已将“GMP认证申请书电子填报软件(version1.0)”从下载区删除。关于药品GMP认证申请及软件使用的具体要求,请咨询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行政事项受理服务和投诉举报中心。

                 

标题:GMP公示期已过还要等待公告吗   [2015-04-21]

[内容] 我公司GMP公示期已过十多天,今年2月后也没有再发布公告,是否不再公告?

[回复] 您好,药品GMP认证公告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具体请咨询总局药品化妆品监管司药品生产监督处,或登录总局网站www.cfda.gov.cn查询。

                 

标题:矿物质添加在保健食品中的如何判断合法性 [2015-04-15]

[内容]目前市场上存在大量添加烟酸铬、三氯化铬等三价铬的保健食品。按照食品添加剂一般要求,应该都有国家标准,但目前这些都只有饲料级国家标准。厂家用的原材料按什么标准使用?如果原材料没有食品级国家标准和食品级企业标准,这类产品属于非法添加吗?这类产品安全性的标准是什么?

[回复] 您好,保健食品的相关事项请咨询国家总局保健食品审评中心,请登录http://www.zybh.gov.cn/查询相关信息。

      

标题:GMP证书制证部门  [2015-04-15]

[内容] GMP证书制证部门是那个部门,电话号码是多少

[回复] 您好,药品GMP证书制证的职能在国家总局行政事项受理服务和投诉举报中心,请您登陆该中心网站http://www.sfdaccr.org.cn/查询。

                 

标题:不同生产线共用配制系统的问题   [2015-03-12]

[内容]目前我公司存在以下问题:新建车间有两条终端灭菌的生产线,一条小针线有两个配制系统,一个水针,一个乳剂;一条大容量注射剂生产线的配制系统的连接的是小针线的配制系统。现咨询以下问题:

1.小针线是否能只用一个乳剂品种进行三批验证,通过这条生产线的GMP认证?

2.大容量注射剂生产线在法规符合性及GMP认证应注意什么问题?

                 

[回复]

1、根据上述情况,小针线申请GMP认证,应结合生产线和品种工艺特点,对水针、乳剂各进行至少三批的工艺验证。

2、大容量注射剂生产线的配制系统的连接的是小针线的配制系统,情况较复杂,应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进行风险评估,在此不好评判。如果一定要说应注意什么,那就是应避免出现:污染、交叉污染、混淆和差错。

                 

标题:GMP文件是否必须用中文书写?   [2015-03-04]

[内容]老师,您好!请问GMP文件,如质量手册、质量方针、质量标准、企业标准规范、标准操作规程、批记录等,必须用中文书写吗?可以用英文书写吗?

[回复]国内生产、销售、使用药品的企业应以我国官方语言文字撰写相关文件。

我国对进口药品进行的境外现场检查,所用语言为我国官方语言。被检查企业递交书面材料宜为中英文,并应按照检查派出部门的要求酌情将部分被检查的重要文件翻译为我国官方语言文字。

标题:关于共用公用系统的问题    [2015-03-02]

[内容] 我想咨询一个问题?就是两家不同的公司可以建在同一个厂房里面吗?,是否可以共用纯化水和注射用水系统,以及部分的空调系统?

[回复]你好,如果在标准厂房内有两家独立的企业,两家企业应互不干扰、相互独立。其相应的制水系统、空调系统也应相对独立,不宜共用。

                 

标题:关于人员进入洁净区更衣确认实施范围的问题  [2015-02-15]

[内容] 对于人员进入洁净区需要进行更衣确认,是否是仅对人员进入B级区的人员更衣操作进行确认,进入C和D级区的人员更衣操作是否也需进行确认。

[回复]你好,对进入洁净区的人员进行更衣培训后,严格的说均应进行必要的确认,只是确认的形式和内容不同。简单的可以通过目视确认合格,但进入无菌区的人员,除对其更衣过程需进行目视考核外,还应对其进行更衣后的无菌确认。

                 

标题:关于除菌过滤等问题      [2015-02-05]

[内容] 1GMP附录1无菌药品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宜安装第二只已灭菌的除菌过滤器再次过滤药液,请问:除菌过滤完成后如第一只完整性合格,第二只是否可不再做完整性?如第一只完整性合格,第二只不合格,这个风险级别是高的吗?

2去年制剂车间已通过新版GMP认证,今年新建中药前处理及提取车间,请问:中药提取及前处理车间可以单独申请GMP认证吗?还是必须带制剂车间?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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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非最终灭菌产品安装两只除菌过滤器目的是增加保险系数。

1、如第一个除菌过滤器完整性合格,第二个是否进行完整性测试,要根据过滤系统设计和验证情况而定,若两个过滤器无太大的间隔距离,可只进行第一个过滤器的完整性测试。

2、如第一只完整性合格,第二只不合格,无菌保证是否有风险?如前所述,需要视过滤系统的设计和验证情况进行评判。

二、若中药制剂车间刚刚通过新版GMP认证,今年又新建了中药前处理及提取车间,建议你公司向当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许可验收、核准,可以不再申请药品GMP认证。若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求你公司新建中药前处理及提取车间必须申请认证,则应与相关制剂车间一并申请。

                 

标题:关于GAP认证下放事宜   [2015-02-05]

[内容]您好,据了解GAP认证管理机构将下放至第三方,请问什么时间开始实施确定?新GAP实施刮泥办法什么时间开始下发?谢谢您。

[回复] 你好,目前还没有文件,至于何时下发文件,请咨询国家局相关部门。

                 

标题:细胞毒性药物制剂车间与普通制剂车间能否共享浮游菌采样仪    [2015-01-30]

[内容] 我公司计划一个新建项目,生产紫杉醇涂布的医疗器械,该生产车间采用独立的建筑,独立的HVAC(C级),并且紫杉醇的喷涂均在隔离器中操作,请问这种情况下,能否与药品生产车间(注射液,C级)共用浮游菌采样仪。

[回复]答:《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第四十六条规定:“生产某些激素类、细胞毒性类、高活性化学药品应当使用专用设施(如独立的空气净化系统)和设备;特殊情况下,如采取特别防护措施并经过必要的验证,上述药品制剂则可通过阶段性生产方式共用同一生产设施和设备”。

该规定的出发点是针对少量或微量即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较大伤害的特殊产品,如某些激素类、细胞毒性类、高活性化学药品,从规范角度给予了一定的要求和建议,旨在最大限度地降低这些药品生产过程中污染、交叉污染以及混淆、差错等风险,最终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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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如您所述细胞毒类产品系在隔离器中操作,但仍应考虑在隔离器装机、生产过程中维修、清洁过程中,存在未被完全清洁的细胞毒类物质从隔离器内部扩散污染背景环境的的可能,因此不推荐该车间与药品生产车间(注射液,C级)共用浮游菌采样仪;除非企业能够证明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保证隔离器内细胞毒性物质无污染背景环境的可能。

另外,还需考虑浮游菌采样仪本身的清洁问题,如果不能证明其可完全清洁,则同样会造成污染和交叉污染。

      

标题:微生物检测室的空调在不使用时(周末,夜晚)是否能够采取值班模式运行   [2015-01-25]

[内容]微生物检测室的空调在不使用时(周末,夜晚)是否能够采取值班模式运行

[回复]你好,微生物检测室的空调在不使用时可以采取值班模式运行,但应有数据支持SOP,保证使用时符合相关要求。

                 

标题:关于工艺验证产品   [2015-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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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工艺验证的产品必须进行包装吗?

[回复]你好,按照GMP第一百四十条第(五)条款“工艺验证应当证明一个生产工艺按照规定的工艺参数能够持续生产出符合预定用途和注册要求的产品”以及按照FDA工艺验证指南要求,工艺验证应贯穿工艺生命周期的全过程。所以工艺验证的产品需进行包装,就是至少完成直接接触产品的包装过程。

                 

标题:专业技术职称问题   [2015-01-22]

[内容] GMP第三章第二节中对关键人员的资质进行了规定,其中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内容。不知技术职称是否包括各省人社厅举办的“乡镇企业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其他省级部门举办的考核?

[回复]答:你好!关于职称问题我的理解是:凡是各省或国家组织的专业技术职务考试合格后,还要经过专业技术职务委员会审评,合格后国家或省级发给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后,由所在单位聘任方才生效。专业技术职称是条件之一,但最关键的还在于是否能够胜任本职工作,职称并不能代表实际的专业技术水平,岗位培训才是最重要的。在执行本条时不必拘泥于形式,还要看人员是否能够胜任本岗位并能够很好地执行本岗位职责,如果工作中因专业不足问题不能胜任,工作出现纰漏,才去反过头追究本条,如果完全能够胜任工作,即使资质有所欠缺也不重要。

      

标题:关于增加厂外库房,是否需要申请GMP认证?切切!   [2015-01-21]

[内容] 老师好!由于厂区内成品库房面积有限,我公司拟在厂外(本市,距离厂区2.5km)租用一个库房作为成品库。请问新增的这个库房是否需要申请GMP认证?拟存放的成品为注射制剂,其生产线已在此之前通过了新版GMP认证。如果需要认证,该如何申请,向哪级监管机构申请?急盼回复!谢谢!

[回复] 首先租用的厂房要经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其作为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厂房设施均应符合药品GMP要求。

                 

标题:下一工序复核问题   [2015-01-20]

[内容]我咨询一个问题:就是我公司准备在库房设立称量配料中心,称量好后,物料进入车间的投料工序前,还需要在进行复核,问题是复核是需要再次称量复核还是只需要复核标签即可?

[回复]答:你好!关于独立复核问题我在讲课时曾专门强调,复核不是复称,也不是单针对称量结果的复核,关键在于称量的全过程复核,复核内容包括:所取称量物料是否正确,称量过程是否正确,无菌物料在过程中是否保持无菌状态,是否不会出现混淆、差错状况,以及称量结果是否正确等,称量是关键步骤,也是高风险操作,企业应对其高度重视,如果没有第二个人来进行复核,可以有相当于第二个人的系统进行复核,如全程监控系统等。

标题:外箱损坏   [2015-01-19]

[内容]运输至经销商处的药品外箱损坏,可否不退回厂,寄送大箱至经销商处,由经销商更换?因为外箱不按标示物管理,且主要作用就是运输途中保护内容物。

[回复]企业应启动偏差处理程序,对此偏差进行调查,明确外箱损坏的根本原因,评估偏差对产品质量产生的影响,确认暴露产品是否为工厂正品。同时要考虑电子监管码关联问题。建议退回生产企业经质量管理部门批准,由生产企业完成更换外箱工作并过程详细记录,不建议企业将此行为委托其他单位来操作,避免偷换产品等一系列风险。

            

标题:生产实际与工艺规程的批量问题   [2015-01-17]

[内容]老师,你好!工艺规程的批量是96万粒,但生产实际不会也不可能正好96万粒,在怎样一个范围都是允许的?或者怎样操作合理?

[回复]按照药品GMP第一百七十条,工艺规程内容中生产处方应包括批量,该批量值应为理论批量;在生产操作要求中还应包括最终产量限度以及物料平衡的计算方法及限度。最终产量限度应根据工艺验证及产品质量回顾等数据支持而确定。

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可根据中试、上市批量生产工艺研究及试产、设备生产能力等的相关数据,初步确定成品率范围,并在工艺验证对此参数进行确认;还应对一定批次正常上市批量生产的成品率范围进行汇总分析,评估成品率确定是否合理。成品率范围不应过高或过低。

   

标题:原料药租赁库房问题   [2015-01-16]

[内容]您好!我公司是生产小容量注射剂的企业,GMP认证是由国家局完成的。请问对于原料药的存储,可以申请租赁第三方的库房吗?如果可以,是向地方药监局申请还是需要向国家药监局申请,另外需要重新申请GMP认证吗?

[回复]您好,首先租用的厂房要经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其作为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厂房设施均应符合药品GMP要求。

标题:共线生产问题   [2015-01-16]

[内容] 老师您好:我公司预申报三类医疗器械,该产品为植入性三类医疗器械,成分为丝蛋白,剂型为冻干粉针剂,请问该产品能否与我公司现在的冻干粉针药品生产线共线生产。

[回复] 你好,针对共线生产应综合考虑药品的特性、工艺和预定用途等因素,确定厂房、生产设施和设备多产品共用的可行性,并有相应的评估报告。对于医疗器械冻干粉针剂和药品共线生产的法规问题需咨询当地省局。

标题:2013年8月,完成的三类体外诊断试剂体考,现在注册,需要重新体考吗?   [2015-01-16]

[内容] 我想请问一下,我们有一个产品,是三类体外诊断试剂,在2013年8月,完成体系考核,现在注册(2014年12月,新法规实施后提交注册申报资料),需要重新体考吗?

[回复] IVD体系考核工作已下放省局,请咨询省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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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joynorton 发表于 2016-1-25 13:19:32 | 只看该作者
学习。重点关注共线问题。看来还是需要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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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风铃jiang 发表于 2019-9-26 07:53:42 | 只看该作者
感谢整理,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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