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群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1044|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国家局] 2019.2关于办理行政许可事项受理和批件领取提交委托书的公告(第232号)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静悄悄 发表于 2019-4-4 13:43:1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关于办理行政许可事项受理和批件领取提交委托书的公告(第232号)

2019年02月25日 发布
自2019年3月1日起,行政相对人现场办理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行政许可事项受理或批件领取时,委托经办人应提交信息完整的委托书(见附件1、2)及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书应明确经办人身份证明信息、所办事项及委托时限等。
2016年4月11日发布的《关于办理受理和领取批件等行政许可事项的公告》(第169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1.委托书—办理行政许可项目受理事项用
2.委托书—办理领取行政许可项目批件用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受理服务大厅
2019年2月25日

附件1:委托书—办理行政许可项目受理事项用
委托书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受理服务大厅:
我单位现委托▁▁▁▁▁▁(身份证号▁▁▁▁▁▁▁▁▁▁▁▁)前往你处办理▁▁▁▁▁▁▁▁▁▁▁▁的申请受理事项,委托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请予接待办理。

申请单位印章(须与申请表一致)
年   月   日

附件2:委托书—办理领取行政许可项目批件用
委托书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受理服务大厅:
我单位现委托▁▁▁▁▁▁(身份证号▁▁▁▁▁▁▁▁▁▁▁▁)前往你处领取受理号为▁▁▁▁▁▁,项目名称为▁▁▁▁▁▁▁▁的批准文件,委托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请予接待办理。
申请单位印章(须与申请表一致)
年   月   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药群论坛 ( 蜀ICP备15007902号 )

GMT+8, 2024-4-26 07:04 PM , Processed in 0.090167 second(s), 18 queries .

本论坛拒绝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在本论坛发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的言论! X3.2

© 2011-2014 免责声明:药群网所有内容仅代表发表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论坛立场。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