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群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682|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厂房与设施] 中国药典(GMP)制药用水要求详解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朵朵7 发表于 2015-2-13 18:32:4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中国药典(GMP)制药用水要求详解2015-02-12[url=]实验与分析[/url]: w) }9 ?) a& n4 Q) j

9 f+ a" U+ j+ g9 m2 p' f  G* E- t# A: O
       制药企业的生产工艺用水,涉及到的是1)制剂生产过程当中容器清洗、配液及原料药精制纯化等所需要使用的水,此类用水一般分成纯化水和注射用水两大类。中国药典对此两类制药用水的制备工艺有具体的一个要求。对于注射用水,中国药典要求使用蒸馏的方法制备,通常是使用多效蒸馏器。此要求与FDA、UP和JP的要求差别较大,本文在此就不详谈制备方面的差别,下文主要谈一谈中国药典(GMP)对制药用水的各方面要求,尤其对纯化水和注射用水的TOC检测要求。

' A# Z/ N7 D8 N
一、同制药用水的用途差别
) K- k  q% @/ u7 k7 I
纯化水的用途:
1、制备注射用水(纯蒸汽)的水源
2、非无菌药品直接接触药品的设备、器具和包装材料最后一次洗涤用水
3、注射剂、无菌药品瓶子的初洗
4、非无菌药品的配料
5、非无菌药品原料精制
/ I5 B. b6 ~9 G( g. p) l( R
注射用水的的用途
1、无菌产品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最后一次精洗用水
2、注射剂、无菌冲洗剂配料
3、无菌原料药精制
4、无菌原料药直接接触无菌原料的包装材料的最后洗涤用水
2 `$ ]" x( ?8 F1 V, t5 q
纯蒸汽的用途
1、无菌药品物料、容器、设备、无菌衣或其他物品需进入无菌作业区的湿热无菌处理
2、培养基的湿热灭菌

0 U; ?6 O( I% f
二、2010年版中国药典(GMP)对注射用水中总有机碳(TOC)的新要求

0 l6 [$ I; y$ b; |  Q
为什么需要检测总有机碳(TOC)
微生物超标纠正标准是指微生物污染达到某一数值,表明注射用水系统已经偏离了正常运行的条件,应采取纠偏措施,使系统回到正常的运行状态。“热原”通常是由细菌产生的,是那些能致热的微生物的代谢产物,以“细菌内霉素”指标来表示。大多数细菌和许多霉菌都能产生热,致热能力最强的是革兰阴性杆菌的产物。微生物代谢产物中的内毒素是造成热原反应的最主要因素。细菌内毒素耐热性强,其尺寸大小约在1-50μm之间,故可通过一般滤器进入滤液中,但能被活性炭、硅藻土滤器等吸附。热原本身不挥发,但能在蒸馏时被汽化的水滴带入蒸馏水中。总有机碳TOC=TC(总碳)-IC(无机碳)。
总有机碳的指标在一定意义上说明的是对水污染的监控。各种有机污染物,微生物及细菌内毒素经过催化氧化后变成二氧化碳,进而改变水的电导,电导的数据又转换成总有机碳的量。如果总有机碳控制在一个较低的水平上,意味着水中有机物、微生物及细菌内毒素的污染处于较好的受控状态。这也是一些验证资料中将总有机碳作为验证项目的重要原因。
4 P! X2 t$ ?9 B+ v. T
没有检测TOC会有什么后果?
1、不知道药品已受污染,以及不知道什么原因和什么时候受到污染
2、纯水系统的过滤装置需要更换而不知道
3、管路设计上存在死角兹长微生物而不知道
4、引入新杂质不能通过验证

# ~/ {5 t2 r7 {  X+ W% R+ B2 F" J
药典要求
美国USP委员会建立要求制药(其他相关)公司遵守的质量标准和准则
美国FDA通过检查强制执行这些标准
USP<645>要求制药用水检测电导率
USP<643>要求制药用水检测TOC
中国2010年药典将会遵循美国FDA的要求,要求对制药用水检测TOC
根据目前掌握的信息,中国药典2010版将会对注射用水(WFI)强制要求测量TOC,纯化水建议测量TOC。
9 b0 [* _! x2 `' g/ Y8 O# t; d

5 ~/ \5 ~: r5 W- t" B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沙发
xuliangzi 发表于 2015-3-2 12:40:07 | 只看该作者
学习提高,长知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药群论坛 ( 蜀ICP备15007902号 )

GMT+8, 2025-5-1 12:39 PM , Processed in 0.081160 second(s), 18 queries .

本论坛拒绝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在本论坛发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的言论! X3.2

© 2011-2014 免责声明:药群网所有内容仅代表发表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论坛立场。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