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群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6215|回复: 1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有求必应] 关于NDA申请的几个问题请教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荷塘月色 发表于 2014-5-5 16:57:4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10金币
各位前辈,本人菜鸟,有几个关于NDA申请的问题想请教一下,还请各位高人不吝赐教。) {( |9 V% Y+ S
28号令中新药报生产的几个问题:
: d7 S8 I0 ~7 R7 U) R, J' l1. 法规中指出:改变剂型但不改变给药途径,以及增加新适应症的注册申请,应当由具备生产条件的企业提出;并且此情况下不发给新药证书。那么,申请成功是直接发批准文号给申请人吗?增加新适应症的药品的批准文号与未增加前的文号有什么区别?
1 {& ^: L4 {# ?6 I' d8 }2. NDA申请时,需向中检所报送标准品等相关材料,省所受理申请后的现场核查需要抽取3批样品(非生物制品),并通知药检所进行标准复核。那么,应该由哪个药检所进行标准复核呢?是所在的省所还是中检所随机分配呢?2 N* G; E! c& h$ V  y
3. 28号令第六十三条规定,“新开办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生产企业新建药品生产车间或者新增生产剂型的,其样品生产过程应当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那么,如何确定是否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呢?
, f# n  Q; S6 L: W( f0 a4. 关于新药证书的发放,法规指出,申请人已持有《药品生产许可证》并具备生产条件的,同时发给药品批准文号。那么,如果申请人没有《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者不具备生产条件,想要生产该药品,该怎么操作呢?如果委托给其他生产企业,那么怎么获得批准文号呢?
8 P6 I5 ~, v' b0 Y$ z' s问题较多,希望大家能帮忙解答一下,不胜感激啊
0 Z: O/ M( L2 |+ s+ k
8 P: s; @4 ?# v

最佳答案

查看完整内容

关于新药证书的发放,法规指出,申请人已持有《药品生产许可证》并具备生产条件的,同时发给药品批准文号。那么,如果申请人没有《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者不具备生产条件,想要生产该药品,该怎么操作呢?如果委托给其他生产企业,那么怎么获得批准文号呢? 答:不具备生产条件的申请人是不能单独申请生产的。需要药厂为申请主体来进行申请。将来的批准文号是给委托生产的药厂的。不具备生产条件的申请人只能拿新药证书。可以制约药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沙发
joynorton 发表于 2014-5-5 16:57:49 | 只看该作者
关于新药证书的发放,法规指出,申请人已持有《药品生产许可证》并具备生产条件的,同时发给药品批准文号。那么,如果申请人没有《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者不具备生产条件,想要生产该药品,该怎么操作呢?如果委托给其他生产企业,那么怎么获得批准文号呢?
1 l. `1 ^9 Z' x. s9 B答:不具备生产条件的申请人是不能单独申请生产的。需要药厂为申请主体来进行申请。将来的批准文号是给委托生产的药厂的。不具备生产条件的申请人只能拿新药证书。可以制约药厂对该品种的转让。

点评

谢谢您的耐心回答,感觉明朗多了,非常并万分感谢!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5-6 10:59 AM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板凳
静悄悄 发表于 2014-5-5 17:25:24 | 只看该作者
没有具体的品种不好回复哈

点评

哦,我是看法规的时候遇到了这些疑问,还没有遇到具体的品种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5-6 09:59 AM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地板
 楼主| 荷塘月色 发表于 2014-5-6 09:59:39 | 只看该作者
dieerfeiya 发表于 2014-5-5 05:25 PM
* a3 b% Q$ ~' b/ u( Z: B% \. A没有具体的品种不好回复哈
: m$ |$ z( `; z9 B
哦,我是看法规的时候遇到了这些疑问,还没有遇到具体的品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5#
joynorton 发表于 2014-5-6 10:04:08 | 只看该作者
改变剂型但不改变给药途径,以及增加新适应症的注册申请,应当由具备生产条件的企业提出;并且此情况下不发给新药证书。那么,申请成功是直接发批准文号给申请人吗?增加新适应症的药品的批准文号与未增加前的文号有什么区别?
3 _, @% A0 g2 k6 E4 X/ \答:申请成功后还需要看CDE的批准情况:是批准临床还是批准生产。如果批准生产,则会发批准文号。新的批准文号与老的文号肯定不一样,具体查询批准文号编码的规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6#
joynorton 发表于 2014-5-6 10:07:14 | 只看该作者
NDA申请时,需向中检所报送标准品等相关材料,省所受理申请后的现场核查需要抽取3批样品(非生物制品),并通知药检所进行标准复核。那么,应该由哪个药检所进行标准复核呢?是所在的省所还是中检所随机分配呢?
9 I8 P; D) Q) o' D6 x2 P9 f2 Z0 {, ?答:省局。中检所负责对照品备案、标定、购买。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7#
joynorton 发表于 2014-5-6 10:12:30 | 只看该作者
28号令第六十三条规定,“新开办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生产企业新建药品生产车间或者新增生产剂型的,其样品生产过程应当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那么,如何确定是否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呢?
9 E4 D" N9 v1 D* t9 H- l  @( A答:在申报资料中2号证明性文件中附: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那么,如何确定是否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的声明即可。在批准生产后进行GMP认证申请,通过即符合要求。关键是药厂是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进行真实管理的。这个需要人机物法环都满足才行。
1 M3 O% t7 L9 ?! t1 n/ L% O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8#
 楼主| 荷塘月色 发表于 2014-5-6 10:59:16 | 只看该作者
joynorton 发表于 2014-5-6 10:15 AM# Q2 B8 a' u2 |& s
关于新药证书的发放,法规指出,申请人已持有《药品生产许可证》并具备生产条件的,同时发给药品批准文号。 ...

  K. u$ f% N- c$ w- P谢谢您的耐心回答,感觉明朗多了,非常并万分感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9#
 楼主| 荷塘月色 发表于 2014-5-6 12:57:44 | 只看该作者
谢谢各位,我已经明白了,感谢各位的帮助。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0#
北京-丹丹 发表于 2014-5-7 06:59:30 | 只看该作者
荷塘月色 发表于 2014-5-6 10:59 AM+ L: P% s( X; e! W/ J  Z# M
谢谢您的耐心回答,感觉明朗多了,非常并万分感谢!
$ ?) O  ]% }, \2 e) w( x
不具备生产条件的申请人是可以单独申请新药生产的,只是不能最后得到批准文号,该品种也无法上市,临床样品和动态检查只能委托给有GMP条件的药厂

点评

是的。新药证书是可以研究所和个人持有的。谢谢丹丹的补充。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5-8 08:42 AM
谢谢丹丹,正在向各位前辈学习中,感谢前辈的帮助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5-7 09:56 AM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药群论坛 ( 蜀ICP备15007902号 )

GMT+8, 2024-6-10 09:12 PM , Processed in 0.102098 second(s), 19 queries .

本论坛拒绝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在本论坛发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的言论! X3.2

© 2011-2014 免责声明:药群网所有内容仅代表发表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论坛立场。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