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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槽】和研发打交道的那些奇葩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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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丹丹 发表于 2014-2-22 10:51:3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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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2-22 蒲公英
恩……我想这里绝大多数人是做生产QA的吧?我是做中试QA的。由于多年根深蒂固的观念,所以这一部分的QA和研发人员之间沟通变得很有趣。中午小憩,我就来吐吐槽,分享一下我听到的“雷语”。其实也不算雷,只不过呢,我这个从生产QA转到研发的,还真是有些不适应。
1、中试虽然要上临床,用在人身上,但是只要有实验记录就行了。没报生产的就不需要工艺规程。(这条我就不说了,按法条说话。大家明白的。)
2、啊?这个物料管理规程生效了?你没经过我同意就生效了?这里是研发,就算要批准管理规程也应该是研发经理,而不是QA。QA必须听从研发经理的。
3、研发、QC方法开发等部门是技术性部门,所以是主导,QA什么都不懂,也什么都不用懂,只要送送资料、复印复印,端茶倒水就可以了。会做实验的人是技术人才,QA属于行政部。
4、遇到和法条不符的情况,比如说没有任何SOP的时候……他们会说,反正我做不到。GMP定错了,不管谁来,反正我就做不到,你们爱怎么办怎么办。SOP这种就是中国的教条,国外都不要写的,中国应该改GMP。(……就好比打扑克牌,现在玩的是中国的斗地主,规则就是这么定的,不想玩扑克的可以不玩,要么你有能力修改规则,要么就自己一个蹲墙角玩……还有,那个外国的法规规定,GMP或者GLP,也或者其他什么法规,药物研发阶段不需要SOP的?)
5、关于临床使用的样品的制备需要符合GMP,至少是在GMP条件下生产。要进入临床实验前,我们需要申请临床许可,要证明自己三批中试是符合GMP要求的,制备出来的样品是可以用于临床的,可以用于人体的。等药监局同意我们做临床之后,我们需要提供临床样品。但是研发的思维是这样的:临床这三批生产不需要符合GMP的,因为这个药有效期短,等临床了,这批药也过期了,不能用到人的身上。所以我们可以和药监局说,先让我们通过,然后等临床了,我们再做一批符合GMP的样品,我们向药监局保证,我们能做好。(以后学校毕业证可以一进校就发,反正早晚会毕业的。)
6、有一次,QC检测的时候发现,有机溶剂不合格。乙腈,药典上规定限度不超过410ppm,现在测出来1100ppm。研发查阅了N多文献,发现410ppm的来源是这样,进行了小鼠耐受试验,发现10g的药量里,小鼠的承受限度是4100ng,所以制定了不得超过410ppm的限度。于是研发提出,我们的药物只有100mg,同样是能承受4100ng,所以我们的限度应该定为41000ppm,是药典限度的100倍,所以他们是合格,药典错了,需要增补。(我想说,HPLC的检测方法是同浓度的试液和标准液的比较,和制剂单剂量没关系。都配成1g/ml的溶液,然后样品里的乙腈不得比标准液的多。如果你要配成100mg/ml,那么标准液也是这么配的……你的样品还是超标了。)
7、总结数据,写申报资料的时候。研发拿出了很多小本子、小纸条……强大的逻辑性告诉我,这本数据连接到那一本,那一本连接到另一本,最后证明他们的试验记录是完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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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joysun611 发表于 2021-8-25 08:10:06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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