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群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991|回复: 1

[国家局] 总局关于公布国家药品编码本位码数据的公告(2017年第1号)

[复制链接]
静悄悄 发表于 2019-6-6 09:56: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总局关于公布国家药品编码本位码数据的公告(2017年第1号)

来源:转自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          发布日期:2017-01-22          编辑:信息中心


为推动生产经营企业建立健全药品追溯体系,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2015〕95号)和《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推动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完善追溯体系的意见》(食药监科〔2016〕122号),现整体公布国家已批准上市药品的“国家药品编码本位码”(以下简称本位码)信息。

2009年起国家对批准上市的药品编制本位码,用于唯一标识按照药品注册管理办法批准上市的与特定生产企业、药品名称、剂型、制剂规格等信息对应的药品。本位码编码由14位阿拉伯数字组成,根据应用需要,可以采用一维码、二维码或电子标签等多种方式标识。

本位码可以应用于追溯码的编制。目前国家已经将各品种的本位码在网站逐一公布。为方便企业推进药品追溯体系建设,现总局在逐一公布基础上整体公布,并及时更新。

相关企业可以登录总局网站首页申请表、数据及软件下载栏目http://app1.sfda.gov.cn/datasearchcnda/face3/dir.html?type=yp查询相关数据。

特此公告。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7年1月4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A68950373 发表于 2019-6-12 12:31:16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楼主分享!下载学习中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药群论坛 ( 蜀ICP备15007902号 )

GMT+8, 2024-3-29 10:45 PM , Processed in 0.071335 second(s), 18 queries .

本论坛拒绝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在本论坛发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的言论! X3.2

© 2011-2014 免责声明:药群网所有内容仅代表发表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论坛立场。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