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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局] 最新的医药动态汇总--审评认证参考信息[2020]第21期(总第18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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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悄悄 发表于 2020-6-5 14:18: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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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评认证参考信息[2020]第21期(总第181期)


发布时间:2020-06-05


本   期   要   目


[疫情动态]
截至6月4日24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最新情况
欧美报告有儿童和青少年患有可能与2019冠状病毒病相关的多系统炎症综合征
世卫组织决定恢复羟氯喹抗新冠病毒试验
关注严重不良事件:FDA新修订COVID-19临床试验指南
[监管动态]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6月1日实施
CDE发布2个注射剂的技术指南征求意见
2020版药典新鲜出炉,33种农残写入通则
征求ICH Q12:药品生命周期管理的技术和监管考虑意见

[国外信息]
2020年1-5月FDA批准的新药
ICH 2020 上半年指南进展及计划中的新指南
FDA 发布 26 篇新 BE 指南和 43 篇修订指南

疫情动态

截至6月4日24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最新情况
6月4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确诊病例5例,均为境外输入病例(上海4例,四川1例);无新增死亡病例;无新增疑似病例。
当日新增治愈出院病例8例,解除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508人,重症病例减少1例。
境外输入现有确诊病例61例(无重症病例),现有疑似病例2例。累计确诊病例1768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1707例,无死亡病例。
截至6月4日24时,据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现有确诊病例66例(其中重症病例1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78327例,累计死亡病例4634例,累计报告确诊病例83027例,现有疑似病例2例。累计追踪到密切接触者746349人,尚在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4117人。
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无症状感染者3例(境外输入1例);当日转为确诊病例1例(境外输入1例);当日解除医学观察31例(境外输入2例);尚在医学观察无症状感染者297例(境外输入41例)。
累计收到港澳台地区通报确诊病例1587例。其中,香港特别行政区1099例(出院1042例,死亡4例),澳门特别行政区45例(出院45例),TW地区443例(出院428例,死亡7例)。
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
欧美报告有儿童和青少年患有可能与2019冠状病毒病相关的多系统炎症综合征
截至2020年6月2日,各国已向世卫组织报告了超过600万例2019冠状病毒病(COVID-19)确诊病例,包括37万多例死亡。
在老年人和非传染性基础疾病(如高血压、心脏病、慢性肺病和癌症)患者中,重症和死亡风险最高。描述2019冠状病毒病临床表现的数据有限,显示与**相比,儿童的症状通常较轻,但也表明某些儿童确实需要住院和重症监护。
报告的婴儿2019冠状病毒病确诊病例相对较少;被感染的婴儿患有轻度疾病。仍缺乏强有力的证据将儿童的基础疾病与严重疾病相关联。在经实验室确认感染2019冠状病毒病并具备基础疾病完整信息的345名儿童中,有23%患有基础疾病,最常报告的是慢性肺部疾病(包括哮喘)、心血管疾病和免疫抑制。
然而,最近来自欧洲和北美的报道描述了需要入住重症监护病房的儿童和青少年**性病例,他们患有多系统炎症性疾病,其某些特征与川崎病和中毒性休克综合征相似。病例报告和一些系列文章描述了一种伴有高炎症综合征的急性疾病,导致多器官功能衰竭和休克。最初的假设是,根据初步实验室测试,该综合征可能与2019冠状病毒病相关。这些儿童已接受抗炎治疗,包括注射免疫球蛋白和类固醇。
必须确定此综合征及其风险因素的特征,以便了解因果关系并描述治疗干预措施。目前尚不清楚该病的全部情况, 以及在欧洲和北美的地理分布是否反映了真实的模式,或者该疾病是否在其它地方根本未被识别。
因此,迫切需要收集描述临床表现、严重程度、结果和流行病学情况的标准化数据。世卫组织为儿童和青少年的多系统炎性疾病制定了初步的病例定义和病例报告表。初步病例定义反映了迄今报告在儿童中观察到的临床和实验室特征,可用于识别疑似或确诊病例,以便提供治疗以及临时报告和监测。随着获得更多的数据,将对病例定义进行修订。
初步病例定义
0-19岁的儿童和青少年发烧> 3天以及以下任意两项:
a) 皮疹或双侧非化脓性结膜炎或粘膜皮肤炎症迹象(口腔、手或脚)。
b) 低血压或休克。
c) 心肌功能障碍、心包炎、瓣膜炎或冠状动脉异常(包括超声波检查结果或 Troponin/ NT-proBNP 升高)等特征。
d) 凝血障碍的证据(PT、PTT、d-Dimers 升高)。
e) 急性胃肠道疾病(腹泻、呕吐或腹痛)。
以及炎症标志物(例如ESR,C反应蛋白或降钙素原)升高。
以及没有其它明显的微生物炎症原因,包括细菌性败血症、葡萄球菌或链球菌休克综合征。
以及2019冠状病毒病的证据(RT-PCR、抗原测试或血清阳性),或可能与2019冠状病毒病患者有接触。
全球2019冠状病毒病临床数据平台
世卫组织为标准化的匿名临床数据建立了一个平台。提交数据者可以将数据输入以网络为基础的世卫组织2019冠状病毒病临床数据平台,其中包括病例报告表中列出的所有2019冠状病毒病不确定因素。使用世卫组织的平台有助于在全球范围内 的不同环境中进行汇总、制表和分析,并在世卫组织的安全服务器中提供安全、访问权有限制、受密码保护的电子数据库。世卫组织将维持适当的技术和组织安全措施,以保护并防止未经授权披露匿名的2019冠状病毒病数据。
注意:提交数据者将保留对其数据的控制权。卫生设施将能够以可分析的格式访问其数据集。
如何成为提交数据者:请给COVID_ClinPlatform@who.int发送电子邮件并请求获得登录凭据。
数据管理团队将与你联系以提供数据输入说明,并会为你分配5位数字的站点代码。
每个病例报告表有两个模块:
1) 当怀疑出现多系统炎症综合征时,应填写模块1,并将检查结果包括在病例定义中。
3) 模块2在出院或死亡时填写。
如果患者在同一医院内从一个病房转移到另一个病房,则应在从入院之日起直至转移到另一所医院、出院或死亡之日为止的整个住院期间更新病例报告表。
在已经将2019冠状病毒病病例报告表数据输入世卫组织2019冠状病毒病临床数据平台以外的数据库的情况下,世卫组织将与卫生设施合作,将数据从原始数据库传输到世卫组织的平台。
来源:世界卫生组织
世卫组织决定恢复羟氯喹抗新冠病毒试验
中新社布鲁塞尔6月3日电 日内瓦消息:在5月25日通报暂时叫停羟氯喹抗新冠病毒试验后,世卫组织3日宣布,基于现有患者病亡率数据,世卫组织决定恢复羟氯喹抗新冠病毒试验。
世卫组织总干事谭德塞当日在世卫组织日内瓦总部举行的例行记者会上表示,出于对药物安全性的担忧,世卫组织“团结试验项目”执行小组决定暂时叫停羟氯喹抗新冠病毒试验,其后安全性数据监控委员会一直在评估羟氯喹安全性数据,“基于现有病亡率数据,委员会成员建议没有理由修改试验方案”。
谭德塞指世卫组织“团结试验项目”执行小组接纳了安全性数据监控委员会的意见,同意继续进行“团结试验项目”所有分支试验,包括羟氯喹抗新冠病毒试验,晚些时候执行小组将就恢复羟氯喹抗新冠病毒试验与相关研究负责人进行沟通。
今年3月,世卫组织发起“团结试验项目”,着手通过临床试验比较四种抗新冠病毒药物或药物组合的安全性和疗效,身为抗疟疾药物的羟氯喹是其中之一(另一抗疟疾药物氯喹不在其中);5月22日权威医学期刊英国《柳叶刀》杂志发表观察性研究报告,表示新冠肺炎患者无论单独服用羟氯喹或氯喹,还是结合服用大环内酯类药物,研究人员都估计患者病亡率较高。
5月25日世卫组织通报暂时叫停羟氯喹抗新冠病毒试验后,舆论对羟氯喹的质疑达到高点,不过也有声音认为《柳叶刀》杂志发表的观察性研究报告存在瑕疵,其研究方法和数据采集未能反映实际情况。
对于羟氯喹究竟“药效”如何,世卫组织首席科学家斯瓦米纳坦在3日的记者会上强调,目前使用羟氯喹治疗新冠肺炎尚存许多“未知”,只有通过临床试验尤其是规范的随机试验才能得到确切答案,因此世卫组织鼓励继续进行羟氯喹抗新冠病毒试验,同时将密切监控试验安全性数据,未来不排除再度对试验进行调整。
来源:中国新闻网
关注严重不良事件:FDA新修订COVID-19临床试验指南
FDA于5月14日公布新修订的《COVID-19大流行中开展临床试验的指南》,这份面向行业、研究者和伦理审查委员会的指南的新增内容,详尽阐述了申办方和申请持有人应该在什么情况下报告严重不良事件(serious adverse events,SAEs)和报告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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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新增加了两个分别针对不同情况下的严重不良事件报告要求问答。
新增的第一个问答,针对医药公司依据临床研究申请(IND)研究已获批药品治疗COVID-19时,收到在临床实践中标签外使用相关产品治疗COVID-19严重不良事件报告的情况。
对于上述情况,FDA的解释是,在临床实践中发生的严重不良事件,不论药品标签说明中涵盖相关的不良事件与否,必须依据适用的上市后报告要求,向相应的FDA数据库,用于疫苗的疫苗不良事件报告系统(the Vaccine Adverse Event Reporting System,VAERS),用于药品与生物制品的FDA不良事件报告系统(the FDA Adverse Event Reporting System,FAERS)报告。
FDA表示,在临床试验中发生严重不良事件时,如果属于意外事件,并且申办方认定有该药物导致严重不良事件的合理理由,就必须就相关事件向提交IND安全报告。依据该指南规定,无论在临床实践中,还是在临床试验期间发生严重不良事件,不论是否属于首次报道,如果新药申请或生物制品许可申请持有人,同时也是用于COVID-19的受试药品IND的申办方,就必须负责监测药物的安全性,评估所有积累的安全性数据。如果数据显示可能存在与药物相关的新的严重风险,必须提交IND安全报告。
在新增的第二个问答中,FDA阐述了用于非COVID-19适应症的受试药品的临床试验申办方,应如何在试验期间处理与COVID-19相关的严重不良事件报告。FDA在问答中再次声明,如果发生任何可能由受试药品所引起的意外的严重不良事件,申办方必须报告。尽管FDA认识到,这样做可能会涉及不止一个甚至多个病例,但FDA表示,申办方必须确定受试药品是否可能与COVID-19相关的严重不良事件存在因果关系。
FDA表示,在随机化对照试验中,临床研究申办方应将在研究中观察到的COVID-19患者严重不良事件的发生率,与研究中对照组患者的严重不良事件发生率进行比较。因为这类评估将涉及揭盲数据,FDA表示,对于这种情况,应该只由一个数据监控委员会或一个设立“防火墙”、与从事临床试验并与相关分析没有关联的独立的安全委员会完成。
对于非随机化研究,临床研究申办方应将诊断为COVID-19感染的临床试验参与者的严重不良事件发生率和死亡率,与类似的外部人群相比较。FDA表示,将各治疗臂的严重不良事件差异或与外部人群的严重不良事件相比较,如果相关的比较结果显示,受试药品与COVID-19患者的严重不良事件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就必须向FDA提交IND安全报告。
这份新修订的指南文件中的新增问答内容,还包括解决使用备用实验室或成像中心、视频会议和上市后研究的问题。
来源:药明康德
监管动态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6月1日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下称“《卫健法》”)于2019年12月28日经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自2020年6月1日起生效。
作为我国医疗卫生健康领域的首部基础性、综合性立法,《卫健法》具有重大的战略全局意义,其实施将极大程度上推动我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步伐,繁荣整个医疗卫生健康产业。
一、《卫健法》主要内容概览
在**中央、国务院2009年提出的《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的基础上,《卫健法》搭建了“四梁”1、“八柱”2架构的法律制度,具体内容请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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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八柱”亦同步体现在上述条文中,此处不赘述。
二、新型医疗服务行业将获得巨大发展
《卫健法》体现了国家大力推动发展医疗AI、家庭医生签约、医疗联合体、远程医疗、医养结合等新型医疗服务的国家意志。《卫健法》对于这些行业未来的发展路径进行了顶层设计,将对这些新业态的发展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我们特意选取了市场培育已初具规模的家庭医生服务、“人工智能+医疗”(下称“医疗AI”)两大领域进行深度解读。
1.家庭医生服务
家庭医生服务是指通过家庭医生与居民签约,由家庭医生扮演居民健康的“守门人”角色,为居民提供预防保健、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和转诊、病人康复和慢性病管理、健康管理等一体化服务。在《卫健法》出台前,国家已相继出台《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全科医生执业方式和服务模式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关于印发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指导意见的通知》、《关于规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的指导意见》等文件,为推动我国家庭医生服务进行了先导布局。
通过各地的积极探索,家庭医生的签约服务模式目前是百花齐放。以上海为例,就发展出“1+1+1”与“3+X”两大签约模式:
(1)“1+1+1”模式指居民在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家庭医生签约的基础上,还可以再选择一家区级医疗机构和一家市级医疗机构进行签约,形成“1+1+1”的签约组合,目前在嘉定区之外的其他区推行;
(2)“3+X”模式是由嘉定区打造出的特色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模式,“3”即代表1名家庭医生、1名健康管理师、1个家庭医生服务管理中心,“X”即代表若干个支持服务中心,家庭医生和健康管理师面向居民提供前台服务,家庭医生服务管理中心和各支持服务中心则提供后台支撑。
在这些模式之外,广大社会力量亦积极地参与到家庭医生领域的服务模式探索中,并主要形成了两大模式,包括:
(1)线下模式,社会资本直接参与设立民营医疗机构,作为公立医疗机构的补充,依托自身医疗资源,提供线下家庭医生服务;
(2)线上模式,社会资本通过智能化服务平台,提供在线签约、健康管理、实时问诊、健康咨询、门诊转诊预约等服务,比如互联网医疗平台推出的包含家庭医生服务内容的APP等产品。
然而,目前的家庭医生服务仍然存在着群众认可度不高、签约易履约难的问题。主要原因在于当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家庭医生资源相对于广大患者的庞大需求而言显得资源不足。
另一方面,信息化管理手段落后、病案重复建档等问题亦使得有限的家庭医生资源尚未得到高效的配置,从而导致已经签约的家庭医生的履约能力不足。我们认为,要**这些问题,主要是导入社会力量对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进行赋能。
《卫健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国家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建立家庭医生服务团队,与居民签订协议,根据居民健康状况和医疗需求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卫健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基本医疗服务主要由ZF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提供。鼓励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从《卫健法》的规定看,未来的主流家庭医生服务,仍然是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主体推进。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卫健法》的定义是指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医务室、门诊部和诊所等。由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有较强的公益性特点,因此社会资本的进入较为谨慎,目前披露的融资案例不多,导致我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人员储备较少,信息化水平不高,较难适应大面积与居民签约家庭医生服务的压力。
因此,《卫健法》施行后,一方面,社会资本可能大规模进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改造与赋能,将医疗机构信息化、医生集团、远程医疗、互联网医疗这些新兴业态与家庭医生服务相结合,才可以将家庭医生服务真正跑通。另一方面,也只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家庭医生为流量入口带来的基本医疗服务,才可以实现居民足不出户即可享受多样化的医疗服务。
2.医疗AI
医疗是我国首批人工智能应用的四大重点领域之一。我国医疗AI领域的创业活动主要集中在疾病风险预测、医学影像、辅助诊疗、药物挖掘、健康管理、医院管理、辅助医学研究平台、虚拟助理等领域。今年疫情期间,医疗AI产品在新冠肺炎防治工作上亦有出色表现,快速研发并上线了新冠肺炎智能影像分析系统,协助医生对新冠肺炎患者进行疑似筛查和确诊诊断。
然而,我们目前的医疗产品监管法规还没有为全面拥抱医疗AI产品完全做好准备。以医疗AI产品注册为例,最新的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中将医疗AI产品定位为“医用软件”,并根据医疗AI产品是否能够独立给出临床诊断的建议或结论而相应被认定为二类或三类医疗器械,领取对应的二类或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8年11月2日发布了《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为部分医疗AI产品加快注册流程提供了相应法律支持,但申请加快注册流程的医疗器械必须具备产品核心技术发明专利且产品主要工作原理、产品性能或者安全性需满足“首创”、“创新”的要求才可申请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高门槛让大部分医疗AI企业望而却步。
通过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于2020年1月已经有“冠脉血流储备分数计算软件”率先获得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该产品从进入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到最终获批,用时将近两年,审查时间仍然较长。
《卫健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国家推进全民健康信息化,推动健康医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的应用发展,加快医疗卫生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制定健康医疗数据采集、存储、分析和应用的技术标准,运用信息技术促进优质医疗卫生资源的普及与共享。县级以上人民ZF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推进信息技术在医疗卫生领域和医学教育中的应用,支持探索发展医疗卫生服务新模式、新业态。国家采取措施,推进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健全医疗卫生信息交流和信息安全制度,应用信息技术开展远程医疗服务,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医疗服务模式。
我们认为,《卫健法》施行之后,将较快推动我国医疗监管体系对医疗AI产品的快速接纳,例如设置医疗AI产品注册审批的专项绿色通道,加速医疗AI产品上市流程。另一方面,制定健康医疗数据采集、存储、分析和应用的统一技术标准,将有望为医疗AI行业产品研发和更新贡献更加优质的数据基础,并为医疗AI企业数据合规提供明确的指导。
三、为社会办医与合作办医划出了一定的经营边界
《卫健法》对于社会力量举办医疗机构继续保持鼓励态度,包括:
(1)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举办医疗卫生机构,鼓励ZF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与社会力量合作举办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
(2)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机构在资格评定与权利上(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重点专科建设、科研教学、等级评审、特定医疗技术准入、医疗卫生人员职称评定等方面)与公立医疗机构享有同等待遇;
(3)社会力量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在财政优惠政策和公用设施服务的适用上(如税收、财政补助、用地、用水、用电、用气、用热等)与公立医疗机构享受同等的政策。
社会办医更加宽松化之后,为了避免过多的社会资本涌入医疗机构领域,将公立医疗机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优质医疗资源也变相商业化,从而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卫健法》进行了一定的制度设计,包括:
1.社会资本与公立医疗机构合作办医需满足“两不准”要求
《卫健法》强调了ZF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的“公益性”,明确以ZF资金、捐赠资产举办或者参与举办(包括与社会资本合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不得设立为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同时,《卫健法》还规定,ZF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不得与其他组织投资设立非独立法人资格的医疗卫生机构。
在以往的社会办医实践中,社会资本创新了不少与ZF举办的医疗机构合作设立医疗卫生机构的经营模式,包括(1)“一址两院”模式3,例如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复兴医院与北京复兴博爱眼科中心的合作;(2)合作、合资设立ZF公立医院新院区或分院;(3)直接与社会资本合资设立营利性医疗机构,如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与新世纪医疗合资设立的北京新世纪儿童医院。《卫健法》实施后,前述合作模式或将需要进行调整。
2.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不得分红或变相分红
在《卫健法》出台前,关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能否进行盈余分配的问题,我国政策经历了由全面收紧到略有松动的变化历程。原卫生部、财政部等四部委制定并于2000年9月1日生效的《关于城镇医疗机构分类管理的实施意见》以及原卫生部、发改委等五部委制定并于2010年11月26日生效的《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意见》,均明确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所得的收入除规定的合理支出外,只能用于医疗机构的继续发展。
2015年6月1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并生效的《关于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则鼓励地方探索建立对民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举办者的激励机制,部分省份4为鼓励民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亦进行了突破创新,对于社会资本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在扣除办医成本、预留发展基金以及按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其他必要费用后,可允许举办者从办医结余中取得合理回报或从结余中提取一定比例用于奖励举办者。
在政策探索期,社会资本通常通过以下两种模式实现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利润转移:(1)IOT(建设-运营-移交)模式5(如华润医疗与北京燕化医院集团、北京京煤集团总医院等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合作);和(2)服务协议模式(如弘和仁爱医疗与杨思医院、金华医院的合作)。
而《卫健法》重申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不得向出资人、举办者分配或变相分配收益,并配备罚则规定,再次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盈余分配问题表达了从严监管的审慎态度。在此背景下,社会资本在前述IOT模式和服务协议模式中获取管理费或服务费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被认定为变相分红的可能。
我们认为,《卫健法》对社会资本与公立医疗机构合作及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分红的相关限制性规定仍系坚持公立与非营利医疗机构公益性的原则,但就现有社会办医实践与《卫健法》不一致的问题,未来如何解决,还有待后续相关配套政策或实操指南予以进一步明确。
四、结语
《卫健法》的出台填补了我国在卫生健康领域基础性、综合性法律的空白,为医疗改革的稳步推进奠定了框架,在明确医疗卫生服务事业公益属性的前提下,同时也支持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到医疗卫生服务事业中,但亦加强了对社会办医的监管。我们期待《卫健法》各项实施细则的最终落地,并将对此给整个行业带来的重大影响保持密切关注。
[1]“四梁”,是指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以及药品供应保障体系。
[2]“八柱”,是指协调统一的医药卫生管理体制、高效规范的医药卫生机构运行机制、科学合理的医药价格形成机制、ZF主导的多元卫生投入机制、严格有效的医药卫生监管体制、可持续发展的医药卫生科技创新机制和人才保障机制、实用共享的医药卫生信息系统以及健全的医药卫生法律制度。
[3]“一址两院”模式,是指ZF公立医院以其部分“存量资产”与社会资本合作,在原ZF公立医院所在地成立营利性医院,出现在同一院区“非营利性医院”与“营利性医院”并存的模式。
[4]该等省份具体为江苏、云南、江西、长沙、河南、福建、安徽以及辽宁等。
[5]IOT(建设-运营-移交)模式,是指社会资本向医疗机构提供投资,以换取在一定年限之前运营该医疗机构并收取管理费的权利。
来源:动脉网
CDE发布2个注射剂的技术指南征求意见
6月2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发布《化学药品注射剂包装系统密封性研究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和《化学药品注射剂生产所用的塑料组件系统相容性研究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时限为自发布之日起1个月。
来源:CDE网站
2020版药典新鲜出炉,33种农残写入通则
5年一次的药典换版,都得到了行业的高度关注。2020版药典因为中药材重金属、农残检验问题,行业高度的关注。
2020版药典的变化内容,主要如下:
2020年版《中国药典》新增品种319种,修订3177种,不再收载10种,品种调整合并4种,共收载品种5911种。
一部中药收载2711种,其中新增117种、修订452种。
在中药安全性控制方面,新版药典要求有效控制外源性污染物的影响,并有效控制内源性有毒成分对中药安全性产生的影响。
在中药有效性控制方面,要求强化标准的专属性和整体性,重点开展了基于中医临床疗效的生物评价和测定方法研究。
二部化学药收载2712种,其中新增117种、修订2387种。
在药品安全性控制方面,要求进一步完善杂质和有关物质的分析方法,推广先进检测技术的应用,重点强化了对有毒有害杂质(特别是基因毒性杂质)的控制,加强了对药品安全性相关控制项目和限度标准的研究制定。
在药品有效性控制方面,要求将药品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成果体现在相关制剂的质量标准提高中,进一步完善了常规固体制剂溶出及释放度检测方法,且在整体质量控制方面进一步借鉴国际要求。
三部生物制品收载153种,其中新增20种、修订126种;新增生物制品通则2个、总论4个。
此外还将进一步完善生物制品全过程质量控制的要求,补充完善生物检测技术、方法以及相关技术指南,完善品种收载类别,加快我国近年来批准上市的、成熟的疫苗及治疗性生物药的收载。
四部收载通用技术要求361个,其中制剂通则38个(修订35个)、检测方法及其他通则281个(新增35个、修订51个)、指导原则42个(新增12个、修订12个);药用辅料收载335种,其中新增65种、修订212种。
农残进入通则
来看看中药行业普遍关心的农残、重金属问题:
1、重金属没进入通则。
2、33种禁用农药不得检出,写入0212药材和饮片检定通则。
药材及饮片(植物类)禁用农药(详见下表)不得检出(不得过定量限)。
来源:网络
征求ICH Q12:药品生命周期管理的技术和监管考虑意见
6月3日,国家药品审评中心公开征求ICH《Q12:药品生命周期管理的技术和监管考虑》及附件中文翻译稿意见。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需要上市许可的原料药和制剂1(包括化学和生物产品),以及符合药品或生物产品定义的药械组合产品。为符合新的或修订的药典各论所作的变更不在本指导原则的范围内。
来源:CDE网站





国外信息
2020年1-5月FDA批准的新药
2020年1-5月,FDA共批准22个新药上市,其中5月份批准新药个数为6个。(此处所列新药,主要指FDA批准的新分子实体、新生物制品、细胞疗法、基因疗法,不包括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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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avapritinib
商品名:Ayvakit
公司:Blueprint Medicines
1月9日,FDA批准Blueprint Medicines公司的Ayvakit (avapritinib)上市,用于治疗携带血小板源性生长因子受体 α(PDGFRA)基因18外显子突变的不可手术或转移性**胃肠道间质瘤(GIST)患者,其中也包括D842V 位点突变这种最常见的18外显子跳跃突变类型。
Avapritinib是一种口服的、具有高活性高选择性的KIT及PDGFRα抑制剂。具有KIT及PDGFRα突变(包括KIT D816V、PDGFRα D842V 和KIT 外显子17突变)的多种疾病对标准疗法响应很差,缺乏有效的治疗方式,avapritinib针对以上突变在临床前均表现了很好的活性。
GIST是一类起源于胃肠道间叶组织的肿瘤,占消化道间叶肿瘤的大部分。GIST 可以发生于消化道的任何部位,以胃和小肠最为常见,分子机制是编码酪氨酸激酶受体蛋白基因 KIT(CD117) 或血小板源性生长因子受体 α(PDGFRα) 基因激活突变所致。大约6%的新确诊患者携带PDGFA外显子18突变。
2.teprotumumab-trbw
商品名:Tepezza
公司:Horizon Therapeutics
1月21日,FDA批准Horizon Therapeutics的Tepezza(teprotumumab-trbw)上市,用于治疗甲状腺眼病。这是FDA批准的首个甲状腺眼病药物。
TED是一种常发生于甲亢患者身上的自身免疫性疾病,临床通常表现为眼球突出、复视、视力模糊和面部畸形等。该疾病主要是由于患者自身抗体激活了眼框内胰岛素样生长因子1受体(IGF-1R)所导致。
Teprotumumab是一种靶向IGF-1R的单克隆抗体,III期OPTIC临床研究表明,接受Teprotumumab治疗的患者较安慰剂能显著减轻患者眼球突出症(82.9% vs 9.5%),到达主要终点。另外,接受该药治疗的患者在减轻复视、改善生活质量等方面均有效果,到达次要终点。安全性方面,Teprotumumab治疗组发生的大多数不良反应为轻度至中度,并且可以控制。
3.tazemetostat
商品名:Tazverik
公司:Epizyme
1月24日,FDA批准Epizyme公司的Tazverik(tazemetostat)上市,用于治疗无法完全切除的转移性/局部晚期上皮样肉瘤**患者以及16岁以上的儿科患者。
上皮样肉瘤是一种罕见的软组织肉瘤,好发于20~40岁青壮年,男性较为多见。目前,主要的治疗方案有手术切除、化疗或放疗。Tazemetostat是FDA批准的首个EZH2抑制剂,也是FDA批准的首个上皮样肉瘤治疗药物。
一项II期临床研究结果表明,接受Tazemetostat治疗的患者ORR达到15%,其中CR为1.6%,PR为13%。另外,在所有产生应答的患者中,67%的患者持续反应时间达到6个月或更长时间。
安全性方面,Tazemetostat治疗组中有37%的患者发生严重不良反应。其中≥3%的患者发生的严重不良反应主要为出血、胸腔积液、皮肤感染、呼吸困难、疼痛和呼吸窘迫。1例患者(2%)患者因情绪变化的不良反应而永久停用该药。
4.lactitol
商品名:Pizensy
公司:Braintree实验室
2月12日,FDA批准Braintree实验室开发的Pizensy(lactitol)上市,用于治疗慢性特发性便秘(CIC)**患者。
CIC是一种以排便困难、排便次数不频繁、腹痛腹胀为主要特征的疾病,在美国,大约有3500万人受到这一疾病的困扰。目前,临床上主要以包括泻药在内的药物进行治疗,这类药物虽然能一定程度缓解病人症状,但同时也带来了药物依赖。
Pizensy是一种口服乳糖醇疗法,属于渗透性泻药,它能够促进水分进入肠道,进而达到通便作用。一项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的多中心临床试验结果表明,Pizensy治疗组较安慰剂组患者在一周内达到3次完全自发排便次数(CSBMs)或者较基线比至少增加1次CSBMs的患者比例分别为25%和13%,到达主要终点。
安全性方面,常见的不良反应为上呼吸道感染、腹胀、腹泻、血肌酐磷酸激酶升高、腹胀和血压升高。
5.bempedoic acid
商品名:Nexletol
公司:Esperion
2月21日,FDA批准Esperion公司的Nexletol(bempedoic acid)片剂上市,辅助饮食和最大耐受剂量他汀用于治疗**杂合子型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HeFH)患者,或者用于需要进一步降低LDL-C的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血管疾病(ASCVD)患者。Nexletol是自2002年以来批准的首个每日1次口服非他汀类降LDL-C药物。
bempedoic acid是一种人工合成的二羧酸衍生物,属于first in class的ATP-柠檬酸裂解酶(ACL)抑制剂,通过抑制肝脏内胆固醇的生物合成和上调低密度脂蛋白受体(LDL-R)来降低LDL-C。
FDA批准Nexletol主要基于一系列在超过3000例患者中开展的全球关键III期项目的结果。对其中4项合计超过2600例患者的临床试验聚合分析结果显示,bempedoic acid联合中等剂量或最高耐受剂量他汀可以使安慰剂校正后的LDL-C进一步降低18%,bempedoic acid联合低剂量他汀或不使用他汀,可使安慰剂校正后的LDL-C进一步降低21%~28%。
在III期临床研究中,bempedoic acid的耐受性良好,常见不良事件的发生率与安慰剂组相似,最常见(≥2%)且高于安慰剂组的不良事件主要包括上呼吸道感染、肌肉痉挛、高尿酸血症、背痛、腹痛或轻度不适、支气管炎、贫血、肝酶升高等。不良事件严重程度方面,bempedoic acid组大多数都是轻至中度,与安慰剂组类似。
6.eptinezumab-jjmr
商品名:Vyepti
公司:灵北制药
2月21日,FDA批准灵北制药的Vyepti(eptinezumab-jjmr)上市,用于**偏头痛的预防治疗。这是FDA批准的首个预防偏头痛的静脉注射药物。
Vyepti是灵北斥资19.5亿美元收购Alder公司所获得一款降钙素基因相关肽(CGRP)药物,CGRP被认为是一种与偏头痛相关的重要神经肽。
Vyepti的疗效和安全性在两项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的临床研究中得到证实。其中,PROMISE-1研究主要针对发作性偏头痛患者,PROMISE-2研究主要针对慢性偏头痛患者。结果表明,Vyepti在这两项研究中均到达了降低患者1-3个月内平均每月偏头痛天数(MMD)的主要终点。另外在一项涉及2076例患者的安全性研究表明,Vyepti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鼻咽炎和超敏反应。
7.amisulpride
商品名:Barhemsys
公司:Acacia Pharma
2月27日,FDA批准Acacia Pharma公司的Barhemsys(amisulpride)上市,作为单药或联合其它疗法,治疗和预防患者术后恶心和呕吐症状(PONV)。这是首个获批的对于先前预防失败患者的术后恶心呕吐补救疗法。
PONV是外科手术的常见并发症,大约30%的手术患者和80%的高危患者都会发生这一症状。PONV与麻醉气体或镇痛药物的使用有关,在妇科、腹部、**、眼睛和耳朵的手术后,尤其在持续一个小时及以上时间的手术后,更为常见。部分患者调查显示,PONV被列为手术并发症中最严重的症状之一,甚至超过疼痛。
Barhemsys是一种选择性多巴胺D2和D3受体拮抗剂。Barhemsys的疗效和安全性在4项III期临床研究中得到证实。其中,一项涉及标准止吐疗法预防失败患者的的临床研究结果表明,Barhemsys治疗组治疗效果显著优于安慰剂组(42% vs 29%)。另一项涉及PONV高风险患者的临床研究结果表明,Barhemsys联合另一项止吐药的治疗效果显著由于安慰剂联合该止吐药的效果(58%vs 47%)。
8.rimegepant
商品名:Nurtec ODT
公司:Biohaven
2月27日,FDA批准Biohaven公司的Nurtec(rimegepant)口腔崩解片上市,用于**急性偏头痛的治疗。
Rimegepant是一种口腔崩解片(ODT),可在无水(或仅有少量水存在)的条件下于口腔中快速崩解,随吞咽动作进入消化道,在口腔内无粘膜吸收。与普通制剂相比,ODT有服用方便、吸收快、生物利用度高、对消化道黏膜刺激性小等优点,受到广泛关注。
FDA对rimegepant的批准基于一项关键的III期临床试验(Study 303)和一项长期开放标签安全性研究(Study 201)的结果。
在Study 303研究中,与安慰剂相比,在服用rimegepant后2小时,达到无疼痛和大多数烦人症状(MBS)的共同主要终点方面具有一致的统计学显著差异,rimegepant在缓解疼痛(将中度或重度疼痛减轻为无痛或轻度疼痛)和在1小时内恢复正常功能方面也显示出统计上的优势。对于大多数患者而言,疼痛自由、疼痛缓解、恢复正常功能以及摆脱MBS的益处持续了48小时。重要的是,只需1剂rimegepant就可以看到这些获益。服用rimegepant的患者中有86%在给药后24小时内不需要急救药物(例如NSAIDS,对乙酰氨基酚)。
Study 201研究评估了长期多次服用rimegepant的安全性和耐受性。该研究评估了1798例偏头痛发作的患者,这些患者根据需要服用75mg的rimegepant,每天最多服用1剂。该研究包括1131例暴露于rimegepant至少6个月和863例暴露于至少1年的患者,所有这些患者平均每月至少发生2次偏头痛发作,但该研究尚未确定rimegepant在30天内出现15次偏头痛发作患者身上的安全性。
在临床研究中,少于1%的受试者发生呼吸困难和严重皮疹的超敏反应,包括给药后延迟的严重超敏反应。
9.isatuximab
商品名:Sarclisa
公司:赛诺菲
3月2日,FDA批准赛诺菲的CD38单抗药物Sarclisa (isatuximab-irfc)上市,用于联合泊马度胺和地塞米松治疗既往至少接受过2线以上疗法(包括来那度胺和一种蛋白酶体抑制剂)的复发性难治性多发性骨髓瘤(MM)**患者。
isatuximab通过靶向多发性骨髓瘤细胞上CD38受体的特定表位促进肿瘤细胞程序性死亡,是继强生Darzalex(达雷妥尤单抗)之后全球第2款获FDA批准的CD38抗体药物。2019年,Darzalex销售额达到29.98亿美元。
此次批准是基于ICARIA-MM临床试验,结果显示,Sarclisa联合泊马度胺+地塞米松治疗组较泊马度胺+地塞米松治疗组患者的疾病进展和死亡风险降低了40%(HR 0.596),二者的中位无进展生存期(PFS)分别为11.53 和 6.47个月;同时,Sarclisa联合泊马度胺+地塞米松治疗组较泊马度胺+地塞米松治疗组患者的总体缓解率显著提高(60.4%vs. 35.3%)。
安全性方面,Sarclisa联合治疗组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中性粒细胞减少症(96%)、输液相关反应(39%)、肺炎(31%)、上呼吸道感染(57%)和腹泻(26%);超过5%的患者发生严重不良反应,包括肺炎(25.3%)和发热性中性粒细胞减少(12.3%);7%的患者因不良反应(3-4级)而停用Sarclisa联合治疗,3%的患者因输液相关反应而停止治疗。
10.osilodrostat
商品名:Isturisa
公司:诺华
3月7日,FDA批准诺华的Isturisa(osilodrostat)上市,用于治疗库欣综合征。这是FDA批准的首个口服11‐β‐羟化酶抑制剂。
库欣综合征,又称皮质醇增多症,是一种由于多种原因引起的肾上腺皮质长期分泌过多糖皮质激素所产生的临床症候群。库欣综合征是一种罕见疾病(发病率为1~2/100万),患者通常表现为满月脸、多血质外貌、向心性肥胖、痤疮、紫纹、高血压、继发性糖尿病和骨质疏松等。该类疾病高发年龄为20~50岁,女性发病率为男性的3倍。
Isturisa是一种皮质醇合成抑制剂,可抑制11-β羟化酶的产生而起到治疗作用,11-β羟化酶是负责肾上腺皮质醇合成最终步骤的酶。研究结果表明,Isturisa可使库欣综合征患者皮质水平正常化,并改善其他临床特征。在III期LINC‐3研究中,接受Isturisa治疗的患者在停药8周后保持正常平均尿游离皮质醇的比例显著高于安慰剂(86% vs 29%)。安全性方面,常见的不良反应为肾上腺功能不全、疲劳、恶心、头痛和水肿。
11.ozanimod
商品名:Zeposia
公司:BMS
3月26日,FDA批准BMS的Zeposia (ozanimod) 上市,用于治疗**复发型多发性硬化症(RMS),包括临床孤立综合征、复发缓解型多发性硬化症(RRMS)、以及活动性继发进展型多发性硬化症(SPMS)。
MS是一种人体免疫系统异常攻击大脑、脊髓、视神经的神经细胞髓鞘而引起的慢性疾病,表现为肌肉虚弱、疲劳、视物困难,最终导致残疾。全球大约有230万例MS患者,其中85%在初次确诊时属于复发缓解型MS(RRMS),15%属于原发进展型MS(PPMS)。RRMS患者表现为周期性的疾病复发与缓解,随着疾病的进展,最终会恶化成继发性进展型多发性硬化症(SPMS)。PPMS患者则表现为症状持续恶化,没有明显的缓解期。MS目前尚无法完全治愈。
Ozanimod是鞘氨醇1-磷酸受体(S1PR)调节剂,对淋巴细胞表面的S1PR1和S1PR5均有较高的亲和力。当Ozanimod与受体的结合发生后,可以阻止淋巴细胞离开淋巴结进入中枢神经系统,起到抗炎作用。此外,siponimod也能进入中枢神经系统,直接与少突胶质细胞和星形胶质细胞上的S1PR结合,促进髓鞘再生和防止炎症。
12.selumetinib
商品名:Koselugo
公司:阿斯利康/默沙东
4月10日,FDA批准阿斯利康/默沙东的Koselugo(selumetinib)上市,用于2岁及以上儿童和青少年的神经纤维瘤病I型(NF1)患者,这些患者伴有症状性和/或进展性、无法手术的丛状神经纤维瘤(PN)。这是FDA批准的首个用于治疗NF1的药物。
神经纤维瘤病(NF)是一种良性的周围及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属于常染色体显性遗传病。根据其临床表现和基因定位位点不同,主要分为神经纤维瘤病1型( NF1)和神经纤维瘤病2型(NF2)。
据估计,NF1发病率大约为1/3000~4000个新生儿。大约20~50%的NF1患者可能为丛状神经纤维瘤,这种肿瘤往往不能完全手术切除,复发风险高。NF1患者可能会伴有许多并发症,如学习困难、视力障碍、脊椎扭曲和弯曲、高血压和癫痫。NF1还会增加一个人患其他癌症的风险,包括恶性脑瘤和白血病等。
Selumetinib是一款MEK 1/2抑制剂,MEK是RAS/MAPK信号通路中的关键蛋白激酶,而NF1的发病正是由于NF1基因突变扰乱了RAS/MAPK信号通路所导致的肿瘤生长。该药曾获得FDA授予的孤儿药资格和突破性治疗法称号。目前,这款药物已经在中国获批临床。
13.pemigatinib
商品名:Pemazyre
公司:Incyte公司
4月17日,FDA加速批准Incyte公司Pemazyre(pemigatinib),用于治疗既往接受过治疗的携带FGFR2融合或重排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胆管癌患者,批准时间比预定的5月30日审批日期提前了一个半月,这也是FDA批准的首个胆管癌靶向疗法。
pemigatinib结构式
pemigatinib是一种选择性的成纤维细胞生长因子受体(FGFR)抑制剂,对FGFR1、FGFR2、FGFR3均有抑制作用。FGFRs在肿瘤细胞增殖、生存、迁移、新生血管形成中发挥着重要作用。FGFRs基因的融合、重排、易位和扩增与多种癌症的发生和进展密切相关。FDA曾授予pemigatinib用于接受过治疗的携带FGFR2基因易位的晚期/转移性或不可手术切除的胆管癌患者突破性疗法资格,以及治疗胆管癌的孤儿药资格。
14.tucatinib
商品名:Tukysa
公司:Seattle Genetics
4月17日,FDA批准Seattle Genetics公司Tukysa(tucatinib)上市,联合化疗(曲妥珠单抗和卡培他滨)用于治疗无法通过手术切除并且之前已经接受过一种以上疗法的HER2阳性晚期乳腺癌患者。这是FDA在“ORBIS计划”下批准的首个新分子实体药物,比预定审批期限提前了4个月。
FDA此次批准Tukysa主要基于一项入组612例HER2突变阳性的晚期不可手术切除或转移性乳腺癌患者的临床试研究结果,这些患者既往接受过曲妥珠单抗、帕妥珠单抗和T-DM1治疗,其中48%在入组时已经发生脑转移。研究的主要终点是无进展生存期(PFS),次要终点是脑转移患者的OS和PFS。
结果显示,与安慰剂组+曲妥珠单抗+卡培他滨治疗组相比,Tukysa+曲妥珠单抗+卡培他滨治疗组患者的中位PFS显著提高(7.8 vs 5.6个月),OS显著提高(21.9 vs 17.4个月),脑转移患者的PFS也显著提高(7.6 vs 5.4个月)。
Tukysa治疗组患者最常见的不良反应包括腹泻,手脚灼热或刺痛,恶心,疲劳,肝损伤,呕吐,口腔炎,食欲下降 ,腹痛,头痛,贫血和皮疹等。
15.sacituzumab govitecan-hziy
商品名:Trodelvy
公司:Immunomedics
4月22日,FDA加速批准Immunomedics公司的抗体偶联药物Trodelvy(sacituzumab govitecan-hziy)上市,用于治疗既往接受过至少2种疗法的转移性三阴乳腺癌**患者。Trodelvy是FDA批准的首个治疗三阴乳腺癌的抗体偶联药物,也是首个获批的靶向人滋养层细胞表面抗原2(Trop-2)的抗体偶联药物。
FDA此次批准是基于一项多中心、单臂、II期临床试验中的客观应答率(ORR)和应答持续时间(DoR)数据。108例既往接受过3线(中位数,范围:2~10)治疗的三阴乳腺癌患者的ORR为33.3%(95% CI:24.6%~43.1%),中位DoR为7.7个月(95% CI:4.9~10.8个月)。
Trodelvy的药品标签中带有黑框警告,提示其有严重中性粒细胞减少和腹泻的风险。II期试验中Trodelvy治疗最常见(≥25%)的不良反应包括恶心、中心粒细胞减少、腹泻、疲劳、贫血、呕吐、脱发、便秘、食欲减退、红疹、腹痛。发生率≥5%的3/4级严重不良反应包括中性粒细胞减少、白细胞计数减少、贫血、低磷血症、腹泻、疲劳、恶心、呕吐。2%的患者因为不良事件终止了治疗,未见治疗相关的死亡病例,未见严重中性粒细胞减少或间质性肺病的病例。
16.opicapone
商品名:Ongentys
公司:Neurocrine Biosciences
4月24日,FDA批准Neurocrine Biosciences公司的Ongentys(opicapone)上市,作为左旋多巴/卡比多巴的辅助疗法,用于治疗处于关闭期的帕金森患者。
帕金森是仅次于阿尔茨海默氏病的美国第二大最常见的神经退行性疾病。据估计,美国帕金森患者大约有100万例,每年新增确诊患者大约为5万例。
opicapone是一种口服选择性COMT抑制剂,能通过抑制分解左旋多巴的COMT酶,进而减少其在血液中的分解,使得更多药物到达患者大脑,最终起到延长疗效和实现患者运动功能的作用。
17.capmatinib
商品名:Tabrecta
公司:诺华
5月6日,FDA批准诺华Tabrecta (capmatinib) 上市,用于治疗局部晚期或转移性MET外显子14跳跃(METEX 14)突变的非小细胞肺癌(NSCLC)患者。FDA同时批准了FoundationOne CDx(F1CDx)作为Tabrecta的伴随诊断产品。
capmatinib结构式
FDA此项批准主要基于一项代号为GEOMETRY mono-1的II期研究数据。该项开放标签、多中心、单臂研究招募了97例经RNA临床分析确证携带MET外显子14跳跃的NSCLC患者,给予capmatinib 400mg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毒性,主要终点是总体应答率(ORR),其他终点还包括应答持续期(DOR)。
独立数据监察委员会评估结果显示,capmatinib 针对初治患者的ORR为68%,其中CR 4%,PR 64%,DOR超过12个月的患者比例为47%;针对既往接受过治疗患者的ORR为41%,DOR超过12个月的患者比例为32%。
安全性方面,capmatinib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周围水肿(42%)、恶心(33%)、肌酐升高(20%)、呕吐( 19%)、疲劳(14%)、食欲下降(13%)和腹泻(11%)。大部分AE等级为1/2级。
18.selpercatinib
商品名:Retevmo
公司:礼来
5月8日,FDA加速批准礼来旗下Loxo Oncology公司Retevmo(selpercatinib,LOXO-292)胶囊上市,用于治疗:1)**转移性RET融合阳性NSCLC患者,2)需要系统治疗的**及12岁以上儿科晚期或转移性RET突变阳性甲状腺髓样癌患者,3)放射性碘难治的需要系统治疗的**及12岁以上儿科晚期或转移性RET融合阳性甲状腺癌患者。
FDA此次加速批准selpercatinib主要基于一项涉及上述3种类型肿瘤的临床研究的结果,患者口服selpercatinib 160 mg每日2次,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105例接受过含铂化疗的RET融合阳性**NSCLC患者的ORR为64%,中位应答持续时间(DOR)17.5个月,DOR超过6个月的患者比例为81%。其中11例患者在基线时有脑转移,其中10例有应答,并且DOR均超过6个月。
58例接受过PD-1/PD-L1序贯或同时使用铂类化疗的NSCLC患者,ORR为66%,中位DOR为12.5个月。
39例初治RET融合阳性**NSCLC患者的ORR为84%,DOR超过6个月的患者比例为58%。
55例既往接受过卡博替尼、凡德他尼治疗的晚期或转移性RET突变甲状腺髓样癌患者中,ORR为69%,其中DOR超过6个月的患者比例为76%。88例既往未接受过卡博替尼和凡德他尼治疗的RET突变甲状腺髓样癌患者的ORR为73%,其中DOR超过6个月的患者比例为61%。
19例放射性碘难治且接受过其他系统治疗的RET融合阳性甲状腺癌患者中,ORR为79%,其中DOR超过6个月的患者比例为87%。8例仅接受过放射性碘治疗的RET融合阳性甲状腺癌患者的ORR为100%,其中DOR超过6个月的患者比例为75%。
Retevmo最常见的副作用是天冬氨酸转氨酶(AST)升高、丙氨酸转氨酶(ALT)酶升高、血糖升高,白细胞计数减少,白蛋白减少,血钙水平降低,口干, 腹泻,肌酐增加,碱性磷酸酶增加,高血压,疲劳,身体或四肢肿胀,血小板计数低,胆固醇增加,皮疹,便秘和血钠水平降低等。
19.ripretinib
商品名:Qinlock
公司:Deciphera Pharmaceuticals
5月15日,Deciphera Pharmaceuticals公司宣布FDA批准其Qinlock(ripretinib)上市,用于治疗既往接受过伊马替尼、舒尼替尼和瑞戈非尼治疗的晚期胃肠道间质瘤(GIST)患者。
Ripretinib是一种被设计成广谱抑制KIT和PDGFRα突变的研究性酪氨酸激酶开关控制抑制剂,通过独特的双重作用机制,调节激酶开关口袋和激活环。III期INVICTUS研究结果显示,Ripretinib较安慰剂能够改善四线及四线以上GIST患者的无进展生存期(6.3 vs 1.0个月),除此之外,Ripretinib较安慰剂还延长了患者中位总生存期(15.1 vs 6.6个月)。
20.fluoroestrdiolF18
商品名:Cerianna
公司:Zionexa
5月20日,FDA批准Zionexa公司的Cerianna(fluoroestrdiol F18)上市,Cerianna是一种放射学诊断试剂,适用于使用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PET)成像,作为活检的辅助手段,检测复发/转移性乳腺癌患者的雌激素受体(ER)阳性病变。
21.artesunate
商品名:Artesunate
公司:Amivas
5月26日,FDA批准Amivas公司的Artesunate(artesunate,青蒿琥酯静脉注射剂)上市,用于治疗重症疟疾**和儿童患者。
青蒿琥酯静脉注射剂的疗效和安全性在1项亚洲开展的随机对照试验(试验1)和1项非洲开展的支持性随机对照试验中(试验1)得到证实。
试验1共入组1461例患者(包括202例年龄不到15岁的儿童患者),试验2共入组5425例年龄小于15岁的重症疟疾患者。这两项研究中,入组患者分别接受青蒿琥酯和对照药物奎宁的治疗。结果显示,青蒿琥酯治疗组患者死亡率显著低于奎宁治疗组。
安全性方面,试验1中患者常见的不良反应为急性肾功能衰竭(需要透析)、血红蛋白尿和黄疸。试验2的安全性与试验1基本相似。
22.flortaucipir F18
商品名:Tauvid
公司:礼来
5月28日,FDA批准礼来的Tauvid(flortaucipirF18)上市,Tauvid是一种放射学诊断试剂,适用于使用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PET)成像,评估阿尔茨海默病患者大脑中**的tau神经纤维缠结(NFTs)的密度和分布。
来源:医药魔方
ICH 2020 上半年指南进展及计划中的新指南
ICH 于 6 月 3 日发布新闻稿介绍了其在 5 月 27 日举行的网络会议的一些进展,包括增加了新的成员和观察员,并且更新了正在制定中的指南进程。这次网络会议代替了原定在加拿大温哥华举行的会议。
会上,ICH 首先欢迎了土耳其药品和医疗器械局(TITCK)成为监管成员,TITCK 于 2018 年作为观察员加入 ICH。另外,黎巴嫩公共卫生部(MOPH)成为新观察员。至此,ICH 成员总数已达 17 个,观察员有 32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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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H 在会上还更新了四篇现有指南的进度,其中三篇已经在最近几个月进入第 4 阶段,一篇已进入第 2 阶段。进入第 4 阶段的指南包括:
ICH M8 电子通用技术文件(eCTD)v4.0 指南的问答文档v1.3
ICH 新的 S11 支持儿科药物开发的非临床安全试验
ICH S5(R3) 人用药物生殖毒性和发育毒性的检测
包含三个新杂质每日允许暴露量的《Q3C(R8) 杂质:残留溶剂的指导原则》已在三月份进入第二阶段,我国药审中心也已于 4 月底发布中文翻译并公开征求意见。
大会还表示支持有关两个新主题的工作,包括:M4Q(R1)通用技术文件(CTD)指南的修订和结构化产品质量提交。M4Q(R1) CTD 的工作预计将在 2020 年底成立一个非正式工作组后展开,并且计划就启动结构化产品质量提交起草一份计划,因为该主题是与 M4Q(R1) CTD 的工作是相辅相成的。
此外,大会还表示支持建立讨论组,以进一步考虑与下面两个主题提案相关可能的新协调活动的范围和方法:支持药品注册的模型知情(Model-Informed)药物研发;以及ICH E4:支持药品注册所需的量效关系信息。
下一届 ICH 大会计划于今年 11 月 17 日至 18 日在希腊雅典举行。
来源:识林
FDA 发布 26 篇新 BE 指南和 43 篇修订指南
美国 FDA 于 6 月 3 日发布了针对 49 种活性成分的 69 篇具体产品生物等效性(BE)指南,以帮助仿制药开发。到目前为止,FDA 共发布了 1903 篇具体产品指南。
这是 FDA 今年发布的第二批指南草案,之前第一批发布了33篇新指南和10篇修订指南,另外还单独发布了针对氯喹和羟氯喹的两篇指南
这一批 69 篇具体产品指南包括:26 篇新增,43 篇修订。36 篇(其中 16 篇针对复杂产品)针对的是尚无获批 ANDA 的产品。共有 34 篇指南针对复杂产品(10 篇新增,24 篇修订),其中 24 篇是根据仿制药使用者付费(GDUFA)科学与研究计划生成的研究数据制定的。这次发布的指南中有用于重要疾病治疗的仿制药产品的具体产品指南,例如: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
白血病
阿片类药物使用障碍
产后抑郁
新增的具体产品指南中涉及的重点产品包括:安斯泰来公司的急性髓性白血病药物 Xospata(富马酸吉特替尼),辉瑞的 PARP 抑制剂 Talzenna(他拉唑帕尼),ViiV 公司的 HIV-1 治疗药物 Dovato(多洛格韦/拉米夫定),费森尤斯卡比的 Omegaven(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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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NPH 发表于 2020-6-6 10:07:2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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